金都恶少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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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了?”一容貌清秀、身材挺拔的少年懒洋洋地卧在贵妃椅中,左手搂着一个美妾,右手拿着一串葡萄,轻轻张开嘴咬了一粒,漫不经心的问。

小黑“扑通”一声跪下,身上大汗淋漓,还不忘磕了一个头道:“少爷,那白衣巷的秦歌跳水死了!”

“什么!”林琼一听,立即踢开脚边正在捶腿的两个丫鬟,站起身问:“死了?怎么回事?”

如今他害的人家投河自尽,心中居然半点不羞愧,虽是他平常性子,可外人看,难免显得太过薄情。

“少爷,那秦歌的尸首现无人认领……我们该怎么办……”

林少爷看他支支吾吾,摆摆手道:“什么怎么办?官府的人难道都是些吃白饭的吗,这点事情都没法解决?”

小黑摇摇头叹息:“他们顶多把尸体捞上来,其余的……就再不管了。”

林琼一听,坐在贵妃椅上摇摇腿,拿了一串葡萄,“算了,算了,也算我好人做到底,你去库房拿些银子操办一下秦歌的葬礼。”

小黑依旧低头,拱手答了声好,退出了房门。

他刚出门口,恰巧看见小黄往这里跑来,边跑边喊着“少爷少爷,不好了”。

小黑心里“呵”了一声:真巧,坏事都赶上了。

其实,他一直没明白少爷为什么给他们取这名,小黑、小黄、小白、小粉,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林府的狗呢。

林少爷见他们刚得这名字时表情不善,好心解释说,他生平最爱蓝、粉、白、黄、黑五色,就按着这些色给他俩命名。

不过,小黄是不信这话的,凭什么整个府上就他们几个名字里带颜色,其他的下人都叫什么知书、似云、倩雪的。他觉得,少爷取这名,明显是自己没什么文化,觉得贱名好养,随意想了些。

好养的小黄大汗淋漓的来到少爷旁边,疲惫不堪的又喊了几句“少爷不好了”。

“又怎么了?”林琼眉毛倏地皱起,眼里透露着明显的焦急和不耐烦,瞪着小黄说,“怎么一个两个的都这样!”

小黄也没心情在意少爷生没生气了,一个劲的指着外面,大声说:“老爷……老爷……从秦河回来了,听到少爷没去书院,正拿着鞭子往这赶呢!”

坏事!

林琼神色一震:林富怎么会回来,他不该去秦河找人了么!

林少爷想着,也不顾自己衣裳不整、蓬头乱发,弯下腰,不管左脚右脚,随便就套上鞋子往外跑。

刚跑出大门,就看到一队人马往这里赶,为首的人气势汹汹,气急败坏地拿着个鞭子在空中“咻”、“咻”的甩着,不是他爹又是谁!

林富遥遥看到衣衫不整的林琼,胡须倏忽间翘起来,大吼一声:“孽子!”

这声喊叫尤为响亮,在空中转了几个弯,分为几个回音,散漫的传过来,愈发强烈的震着林少爷耳朵。

“妈呀!”林琼神色惶恐,顿时两脚生风,拔腿就跑。

“臭小子,你跑!你跑个试试!”林富看他想也么想就跑,气顿时不打一处来,他驾着汗血宝马,甩着鞭子在后面使劲追。

不一会儿,金都城内就此起彼伏的回荡起林家小少爷的求救声。

慈溪书院。

“瞧瞧,这不是林首富家的大少爷嘛!”一个清秀俊美的少年见到林琼过来,搭着他的肩说,“你不是不来书院的,怎么今天想到要来这了?”

林琼铁青着脸,皱眉捂着肩膀,见状一把拍下他的蹄子,“滚,别碰我,我身上正疼着呢!”

“诶,我瞧瞧,我们林大公子哪疼了,”他听后,立刻端起林琼的脸,一脸调笑的说,“瞧瞧,不还是依旧倾国倾城,一表人才。”

“宁远!”林琼把他手拍下,声音里夹了些怒气,“我今天被我爹追了一路,心情正不顺,你别没事找事。”

宁远挑着眉点了点头,硬生生把笑憋了回去。

慈溪书院离林府不远,他自然听得到林大公子一路杀猪般的求救声。那声音,真是穿云惊石、绕梁三日啊。

“我说,你真的决定来上学了,不是说你一年只准备来两次,一次开学,一次退学。”

林琼揉揉肩膀,“唉哟”了几声,“能不来吗?我爹说了,再不来书院,他就把我府上的三十六美眷全部遣散,为了她们,我死也要来。”

“看不出你还挺痴情,”宁远戳着他脸笑笑,而后又敛了几分不羁说,“不过——你没来的这三个月里,这书院倒是变了天。”

“变天?”林琼闻言,挑了一侧的眉毛。

金都最有名的人是林琼,最有名的书院则是慈溪。

金都百姓都知道,林琼去了慈溪书院上学,那自然是要让那些学生老师养着供着,当成菩萨般伺候的,而事实也确实如此。

虽说林琼只去过书院一次,可那些书生心中早已暗暗明白,这书院的霸王就是那林家少爷!

没成想,如今只过了三个月,这慈溪书院的老大居然换人了,关键换的人他林琼居然不认识!

林琼不认识的人,那还算人吗?

宁远戳戳他的肩膀,低声说,“我说你,千万别去找那人。反正你现在回来了,以后那些书生不还是由你罩着。”

“我有说要找他麻烦吗?”林琼再次拍下他手,耸着肩瞧了他一眼,“我只想好好在这呆着,护住我府上的美眷,至于这老大、霸主的名号,只不过是你们这些黄毛小儿的把戏,谁想要就拿去好了。”

宁远看他摆出一副“你们这些人太幼稚,本少爷不想陪你玩”的深沉样,低头笑了几下,也不继续捉弄他,只引着林琼往书院深处的私房走。

私房是普通书生平日里住的地方,离着私塾较远,一路上不免会遇见些书生。

有些书生看到林琼后,虎躯一震,神色一紧,然后无奈主动上前打声招呼;有些则立刻睁大眼珠、慢慢后退,恨不得盾到土里,离他越远越好。

“这些人怎么如此怕我?”林琼看那些书生一见他,飞也似地跑了,疑惑说,“原来还没有这么夸张吧。”

“他们自己做贼心虚,自然怕你了,”宁远撇他们一眼,在旁边解释,“他们现在跟着另外的人,自然怕你知道后,一不高兴把他们全杀了。”

“我又不傻,我要杀了他们,林富就把我杀了!”

“可他们傻啊,”宁远盯着几个人飞奔的身影,笑说,“他们哪知道你个子挺高,力气却小的可怜呢!”

林琼听后,斜眼看他,扬着下巴不屑道:“无能的人杀人才会自己动手。我家大业大,想要做些什么,自然会有人前赴后继,为我抛头颅、洒热血,根本不需要本少爷亲自动手。”

“是是是,林大公子最厉害!”宁远瞧他一脸得意,连哄带骗的安抚几声。

他带着林琼到一扇门前,笑着对他说,“你就住这吧,我住隔壁,如果有事就喊我,我来替林大公子抛头颅、洒热血。”

林琼瞪他一眼,催他赶快离开。

他见宁远走后,拍拍衣摆,锦袖一挥,施施然开了门走进房间。

房内一片漆黑,林琼什么也看不见,只隐约闻着一股浓重的药膏味。

他摸索着找到了一根蜡烛,想也没想就点上了。

顿时,房间亮了许多。

林少爷揉揉肩,伸了几下身子,晃着胳膊走到床边,没看一眼就倒下去。

他上午逃着跑着,被林富不知追打了多久,此时才真正放松下来,立刻觉得疲倦。

可他一倒,下意识觉着身子下面垫了个肉乎乎的东西,软软的,还带了些温度。

林琼一惊,好奇摸了下,恰摸到一温热的、小小的爪子。

爪子?他皱皱眉,翻开被子看了一眼。

烛光微微颤动,一点点照亮床铺,林琼定睛瞧着,却是个七八岁的小男孩,正红着脸裹着毯子睡在床上。

谁家的小屁孩?

他撇着嘴有些不耐烦,怎么出现在这里?

林少爷想着,定睛又看了几眼。

这一瞧,倒有了些端倪。

这男孩裹着毯子浑身颤抖,睫毛微微颤动,脸也红的很不正常。

林琼眸中有几分奇怪,伸出手摸了下他的额头,倏忽间收了回来。

怎么这么烫?

烫的如快死了一样。

林琼气息不顺,慢慢又摸了摸。

他摸着摸着,似是觉得有几分不耐,皱眉瞪了他下。

很快,林少爷又收回手,然后坐在床边。

林琼是个恶少,更是个懒人。

他发现这个小屁孩生了病,推推他,让他起来自己去看大夫。

小屁孩睁开眼,迷迷糊糊的瞧了瞧林琼,眼睛水汪汪的,缓缓眨了几下,一点也不明白这人是谁。

他听林琼喊着让他看病,老老实实的“嗯”了声,轻轻点了点头。

之后,跟个木偶似的披着被子往门外走。一边走一边晃,一边走一边晃,没晃几下就倒了。

林琼听见门口“咣当”一声,回头一看,发现这小屁孩被门槛绊住栽倒了。一时间没憋住,表情扭曲了几下,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他摇摇头,走到门口,踢了踢小屁孩,大声喊:“你快起来自己去看大夫,本少爷没时间陪你耗!”

他喊了几声,发现这孩子瘫在地上不动,总算明白事情大了。

金都百姓怕林琼,可林琼怕他爹。他爹要是知道林琼见死不救,耽误了一个小孩的性命,那后果简直难以想象!

林少爷脑海里突然冒出了林富甩着鞭子,骑着马,一边追着他,一边喊着“恶少林琼,残害幼儿,取其头颅,赏金万两!”的画面,身子不由的抖了抖。

该死!

林琼低骂。

也不管自己身上还有鞭伤,一咬牙一跺脚,叹息几声,抱着小屁孩就往医馆跑。

小黑闻言,低下头有些无语。

当初这小少爷追着捧着那秦歌,四处招揽东西送到她家中,可是费心费力了一段日子。

“怎么这样?”林琼在屋里踱了几步,重新坐回贵妃椅上,直起身子、皱着眉,显得有些烦乱,“她不想入府就不入便是,我又没逼她!”

小黑心里暗暗翻了个白眼:你都找了十几个大汉守在她家门口,限制着其他人的进出了,可算没逼她!

林少爷想了想,颇无奈的揉了揉乱糟糟的头发,整了整敞开的衣领,叹了口气,对他说,“罢了罢了,死就死了吧。反正金都这么多人,死了她一个也没什么大不了。”

直到现在,金都的百姓都还记得:十年前,林家小公子看上了一个小丫头,拼了命也要把那丫头弄到府里给自己端茶捶背。谁知,这小丫头却是个名门小姐,性子烈的狠,死都不愿去。

这倒好,人林家少爷整天整夜跑到小姐府上,敲锣打鼓、奏乐唱曲,日日夜夜,从不间断。

可苦了街上的百姓,天天睡不好觉、吃不好饭。白日没什么精力做事,夜里又饱受摧残,一年下来居然全瘦了几十斤,甚至连那卖肉的屠夫都变成了皮包骨头。

小黑皱着眉,看了眼少爷周围的女子,她们果然很有眼色的退了下去。

“那个秦歌说,她丧夫不久,为守贞洁,宁死也不进府做妾,于是就跳水了。”

可想而知,林琼的威力已经达到了何种地步。

“少爷、少爷,不好了!”小黑从外面气喘吁吁地跑来,边跑边喊道。

他们打死都想不通,为什么一个年龄不到七岁的孩子,有那么大的毅力和时间去调戏良家妇女,调戏起来还没玩没了,半点不停歇!

不过还好,这小少爷很快看上另外一条街上的小姐,放过了这条街的百姓。

估计也是财门大敞、福缘浅薄,使得林富四十多岁才得了一个孩子,全家人自然对其呵护备至、宠溺至极,生怕磕了碰了,断了林家的独苗。

宠来宠去的,终于养成了林家公子从小的跋扈性子,只要他想要的,散尽家财也得弄到。否则,就有的金都老百姓受的。

从那之后,人人都说,这林家少爷的成长史,就是金都百姓的受难记。

少爷没出生时,大人吓唬孩子用得都是“你再不听话,我便让魔尊把你抓走了”的段子。

林家少爷出生后,硬生生变成了“你再不听话,林少爷马上就过来把你带走”。

金都皇城,百姓安居,民风和善,歌舞升平。

偏这繁盛富裕的天子之城,有一恶少明目张胆、四处横行,视朝廷律法如无物,置皇城威信如草芥。

恶少名唤林琼,他父亲林富靠着酒馆客栈起家,独自奋斗了二十多年,如今终于成了天下首富,一时间风光无限,万人巴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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