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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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急速下落的过程里,他觉得自己的心好像飘得远了。飘过大西洋,飘过西伯利亚平原,飘过太行山脉,悠悠转转,一路跌进山间茂密的树林中。

而现实是,他落在湍急的河水里。

约翰紧随他着陆,落在三十米开外的河滩上,虽然看着落汤鸡的程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也还能抽出一束气来喊话,“程,说真的,我没想到自己在这么危急的状况下还能笑得这么开心,你真是我的开心果!”

程的手慢慢扶上背包,摸出一柄枪。AWP加长狙击步枪,弹匣容弹十发。好枪。

他托起枪对着潋滟的河水。打开保险,拉枪栓。

“砰”的一声,程和约翰都没有动。

刚才那声枪响很闷,且河水没有任何涟漪。

“程,刚才我没看错的话,是不是没有子弹飞出来?”约翰定在原地,眨眨眼睛。

约翰希望自己看错了,毕竟在夜色下,他一时眼瞎耳背也不是没可能。

他快步往河边走了两步,又折回来,“要不……你再开一枪试试?”

要命。

程头皮发麻,强行镇定地转过头对约翰说,“检查所有弹药。”

约翰机械点头,从自己的背包里随便抽出一把枪看了看,“靠,巴雷特。”约翰的最爱,半自动狙击步枪,即使在千米之外也有穿墙撕碎人的威力。

约翰紧张德吞了口唾沫,然后卸掉弹夹。

听到枪响的队员陆续从森林深处钻出来。

“你们刚才在打炮吗?怎么只有那么闷的一声,谁射了?”远处的队员听到这句话都嘿嘿笑起来。

约翰罕见地没有骂回去,他摊开手掌示意众人,上面七七八八躺着天生残缺的子弹。原本沸腾的人声迅速冷却。

“妈的耍老子,空包弹!”

野外作战,尤其是对手不止一个人的时候,身手如何几乎排不上用场。人还没出拳子弹就飞过来了,电影里那种单枪匹马搅合一帮人的镜头根本就是瞎胡闹。一群彪形大汉杵那干瞪眼,看着自己老大和对手一V一,怎么着,排排坐分果果啊。

这时候只能靠武器。武器好不好,弹药多不多,决定着人活不活得过今晚。

可是眼下,也太局促了点。空包弹只有弹身和少量弹药,更何况,这些还都是没有弹头只有弹壳的收口式空包弹。

程不是没经历过这种状况。他没带武器独自外出被三十个人堵在半道上,一样只能低头束手就擒被人绑走,再想办法趁其不备地脱身。

这种时候,任何形式上的反抗都只能逞一时英雄而暴露智商缺陷。

他解开背包,把里面的东西一样一样拿出来。

武器和弹药补给一一排列开来。卸掉弹夹取出子弹,一把一把查看。最后发现质量过关的只有麻醉针剂和短刀,以及现在不方便检查的炸弹——炸弹阵势太大,真把目标炸出来了怎么办。

程想了想,在所有摆设里只留下手枪、所有空包弹还有炸弹,以及其他能派上用场的工具,丢掉了步枪和机枪。

空包弹的杀伤距离只有十来米,二十米顶天了。这种情况下只能远程射杀的步枪和机枪就显得无用且笨重。

他收拾好背包起身,周围队友也都差不多检查完了装备。

大家集体沉默,心事重重。

“现在怎么办?”有人率先打破了沉默。

程回头看,是半年前刚刚加入到队伍里来的彼特。从阿富汗战场上直接退役下来,年纪算不上老,不过战勋赫赫。这应该是他退役之后的第一次行动。

程有些同情他,这里的形势完全不同于战场,战场是团体作战,大家共命运,生死只能交给老天。在这里,身边的队友都是狼,情势真危急到只能活一个的时候甚至会反咬你。运气好了能共同杀敌,运气不好,身死谁手并不一定。

没有人接话。程和他对视一眼,战场上能全身而退的幸运儿都该有好眼力,能读懂眼神里千百种的暗示。彼特果然噤声。

约翰凑过来低声说,“程,现在的情况只会有两种:真有ISI在这密林里;或者,只有我们。”

约翰还想继续说,旁边有个人吼了一句,“有话大声说!我们是一个team。”

他懂约翰没有说完的那半句话:如果只有我们,那就只能遵从麦克大尉的意思来一出互相出卖的展览。

约翰放大音量,话说得含蓄,“我觉得这时候,我们应该先弄出点阵势检验一下到底有没有ISI。”

程在思考这样做的后果。万一真有ISI……那是一群比塔利班更不讲道理的嗜血之徒。塔利班主要在本国内反叛,手顶多扫向中东地区;而ISI却意图与全世界阻拦它的人为敌,穷凶极恶,非常变态。

约翰碰碰他,“嘿,程,你希望这里有ISI还是没有?”

约翰能问出这样的问题说明情商有所提升,开始思考复杂的人际问题了。

如果有,这五十个人可以团结起来一致对外;如果没有……他们的刀子只能挥向彼此。麦克大尉不把他们困出点成果不可能放他们回去。

他回答,“我希望无论怎样,你都和我在一起。”

约翰浑身一震眼眶蓄泪,他想紧紧抱住这个平时惜字如金鲜少袒露心迹的亚洲男人,这就是珍贵的兄弟情啊!

程说得是真心话。约翰是行动里的一把好手,在敌我关系分明的情况下可以说是磨刀霍霍对敌、一片真心为我,是最理想的搭档人选。

在他们商议出一致意见之前,有人先行一步替大家检验了炸弹的虚实——一声震天响不仅把在场所有人震得毫无防备心惊肉跳,也惊起了深林里窥视的群鸟。

程看着天空中被惊起四散而飞的鸟群,心里忽然掠过一句诗,“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他现在开始对柳宗元这个人感兴趣了。

是彼特,这次行动里的新手。

好消息是,大家迅速潜进山林找到合适地势观望了一小时,目前没有任何新情况;坏消息是,军心从那颗炸弹爆炸起,就彻底崩散了。更坏的消息是,大抵是秉着一不做二不休的原则,半小时前彼特又引爆了五颗炸弹,然而,都没有响。简而言之,那颗唯一爆炸的炸弹,是他们原本应该积攒到救命时刻的好运气,被彼特提前透支了,还是作为实验品,并且连鸟都没轰下来一只。

神奇的是,最先绷不住的彼特在做完这一系列举动之后,率先且专业地进入到了备战状态。反倒衬得所有对着五颗只冒烟不出声的炸弹露出惊悚表情的其余人等异常的怂,且傻。

他早该想到。麦克大尉存心考验他们,又怎么会把炸弹这种大规模杀伤力弹药留给他们做备选。

由此可推定:深林里没有ISI武装团伙。

虽然麦克大尉阴险狡诈,但他毕竟不是疯子——把一支自己精心组织的队伍拱手送给对手当靶子,无论是战场和主义至上的军人还是风险和利益至上的商人都不会这样做。

那么下一个问题来了:麦克大尉到底在考验他们什么?

程从背包里翻出一小块巧克力递给约翰。

约翰一头雾水,不明所以地看着他。

“你看,”程指指暗夜里的云团,那里隐隐透露鱼白色的浅湛,“天快亮了。”

约翰继续不明所以。

“昨晚大家光顾着喝酒,厨房准备的晚餐几乎没动几口。现在快到该吃早饭的时间,你一定饿了。先垫垫肚子。”

约翰的嘴吃惊地张成了O型。他先是往程身边蹭了蹭,“你喂我,”翻翻眼睛又往一旁挪了挪,“你不会有什么阴谋吧?”

程失笑,然后正色,“爱吃不吃。”

“程,”约翰接过巧克力,又过来拍拍他的胳膊,“你是怎么加入这个暗杀小队的?”

他的头脑里有霎那的失神,好像车子全速前进,忽然来了一脚刹车一样不受控制。

“我

约翰点点头,这他理解。

紧接着又问,“那三十个人,你打不过他们?”

程面无表情,“打不过,我没带武器。”

那……是打不过。

约翰觉得过去的程是冲动型的,现在的程进化成了冷静型。进化过程和自己正好相反。

“那你不好奇我为什么加入这支小队?”

“你说。”

“先前我是特种空勤团的成员,有一年国家和立陶宛外长就特工人质交换进行谈判时,为了煽动国内舆论,我们奉命去占领对方首都维尔纽斯的电视发射塔。结果那次行动里我们失去了两名伙伴。其中一名是我的亲哥哥。后来,我就厌倦了这种受政治利益随意摆布、被人当成国家工具的生活。再后来,我故意弄砸了一个任务,提前退役了。”

特种空勤团是英国最精锐的特种部队,也是世界上第一支正规的特种作战力量。战斗力极强,是大部分现代特种战术的开创者,所有现代特种部队的楷模,以能在短时间内准确而高效的完成任务而著称。在目前所有特种部队中任务完成率最高。

“都退役了干嘛还来趟这趟浑水?”程接过约翰掰下来的半块巧克力,放进嘴里拥抱味蕾。

“退役的时候我才三十岁,除了打仗什么都不会,总不能去打黑拳吧。所以就来这儿了。这里工资又高,又有免费的姑娘。”

说到这儿,约翰就咬牙切齿。

他不喜欢那些姑娘,但麦克大尉每个月会定时给他们送二十名所谓的“鲜货”,命他们解决自己的生理需求。约翰有洁癖,彼特有爱人,但这都无法构成他们不享用美餐的理由。据说这可以有效抑制脑中多巴胺的分泌,防止他们受到头脑中这种物质的影响对某个人产生爱情,从而有效避免执行任务时可能出现的行为偏差。

“程,你后悔吗,加入这里?”

有那么一刻,程很认真地思考了这个问题。说不后悔是假的,他和约翰不一样。他耗在这里两年,很多东西都在悄然发生着变化。他已经不敢确定说自己没有受到一丁点的同化,可是他能怎么做呢,到哪里,军人不都一样要听指挥吗?将军之上还有将军,他只是个兵,他的思考只适合用来进攻,或者隐蔽自己。

这么一想,他忽然觉得身边这个人还不错,真实,说话喘气,表情真挚。

“你从这里出去以后想做什么?”他问约翰。

一百名公然反抗我们的平民,如果各位在24小时之内没有分辨出谁是卧底,那么这些平民将在24小时之后以每小时20名的速度被射杀。如果29小时之后大家还是没有找出队伍间的卧底,你们全部人等都将被射杀。虽然我心有不舍,但是组建一支队伍并不难,如果这支队伍长期处于漏风状态,我会先修补,修补不好就舍弃。希望各位心中有数。”

四下寂静,夜色里藏着数不清的秘密和杀机。

“你们一定发现了这次配备给你们的武器都丧失了射杀力,也就是说,不要想去反抗或者逃跑,并且收起你们那点战场上遗留下来的道义感,不要想去解救这些平民。要想活下去,就要把你们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当作敌人,去发现他的破绽,破坏他的防御和逃跑条件,用他来换取你们的存活。我要活的卧底,各位休想用一具死尸来糊弄我!我要他在被发现之后还能开口说话!记住了吗!——各位,珍惜你们的每一秒,我承诺大家,只要找出了卧底,你们每个人的户头上都会多十万欧。祝大家好运!”

说完这句话,盘旋在他们头顶的直升机再一次消失在夜色里。

随即而来的,是三架武装直升机环绕飞行在他们上空。每架直升机的左右舱口都各有两名持枪壮汉负责监视地面。

约翰张大嘴看向空中,头顶处错综的枝桠把天空分割成琐碎的盲,像地牢里钢条交叉焊接的钢格板锁在他们头顶,囚禁着愕然的小兵。

程敲敲刚才的数值,“这个。”知道大家大概都在什么方位,距离多少,并不能令他安心一些。他看看身边刺入天际的影影绰绰,这里的植被多样,不像是人工养殖的林场,野兽也一定少不了。

他现在还担心一个问题:眼下这些疏漏只能用“试探”才能解释通,那么以麦克大尉的狠厉,必定不会手下留情。

远看每个人都挨得很近,实际上越接近地面,距离范围就会越大,大家应该是落在了不同的区域。

程蹲下来,随手捡了颗石子在河滩的泥地上打了很多点。然后把它们依次连在一起。取中心点,以最外围的点为半径画了一个圆。他思索片刻,在半径上得出一个数值。

约翰歪着脑袋看了一会儿,指指数据,“你算上风力加速度了吗?”

“嘿,程,你有没有觉得今天和往常不太一样?”约翰贼兮兮地凑到他身边。

他认真思考了一下,然后回答,“有。今天起床格外早。”

约翰没理他,继续说,“我总觉得麦克大尉今天是醉翁之意不在酒。”The drinker's heartnotthe cup,程听着约翰美式快餐一样的英语发音表达着和中国古谚语极其相近的意思,心里承认文化大同的世界观。

他斜乜约翰一眼没有言语。只能说,约翰非常擅长破坏气氛。

他抬头望向天空,同时快速剥掉自己身上的伞包。暗杀小队的人陆续在暗空里绽开朵朵水母的糖衣,冲向深林。

他关心并且担心,因为他怕被考出虚实。

来不及多想,约翰在一片乱糟糟里拉住他的手说,“该跳伞了!”他觉得这动作好像在哪里见过,别别扭扭地被约翰抓着手拉到舱门口,就在他俩松开手跳下去的一刹那,他想起来了,这他么不是《神雕侠侣》里小龙女和杨过的动作吗!十八岁暑假,他和军校的同学一起去中国旅行,在宾馆里连续看了七个晚上的《神雕侠侣》。同屋的美国少年当时就发誓,以后非中国女人不娶。

没人教过他标准的中文发音,别说他的美国养父母,就连亲生父母也不曾领着他牙牙学语。当然了,那是因为印象里他从来就没见过自己的亲生父母。所以他能说一口地道的英语,却只会简单的中文。有老师教过他中文,然而除了一些名言他明白意思之外,其他的对话只能靠猜。句子短了还好办,一长他就犯晕。

可是,很奇异地,他有自己完整的中文名字。从他被送进福利院起,那名字就被发现刺在他的小腿上,笔走龙蛇,力道遒劲,养父母不认识,所以等他念小学后专程找来美国孔子学院教书的老教

他是无神论者,不过有他自己的主义。如果杀人不可避免,那就尽量干净利落地解决他们。这是他过去接受的教条,好像有哪里不对,不过任何事情都没有绝对的正确,尤其是在战场上。

飞行时间大约持续了四十分钟,直升机开始降低飞行高度。

是了。一向粗犷的约翰不傻,别人也不会是傻子。能从被招募活到现在,要么已经把自己炼成了鬼精,要么就是扮猪吃老虎,总之,人人深谙自保之道。

他现在更关心两个问题:为什么会有这一场考验或者说究竟要考验他们什么,以及,会怎么考验。

中国还有句古谚语,也是他的中文老教师说给他听的,叫“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程觉得自己现在就有点这意思。

开始时一切都很平常。

平常的行动,平常的队友,平常的荤段子和平常的祈祷。五十个人中,有两三个人信奉基督教,还有四五个人信奉伊教,常在河边走的人总能将信仰和犯罪之间的冲突完美曲解开来,所以一些人在做着祷告,一些人在闭目沉思。

程属于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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