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再交新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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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披肩长发盘起,扎了一个发髻,单手轻松将步摇戴了上去,她走路的幅度挺大,为了让步摇摇动更加明显,她甚至没走几步就蹦跳了起来。步摇虽然不大好看,但是插入头发之后,简陋的铁丝基本上藏匿了起来,只剩下漂亮的珠子在一枝独秀。

茵茵时而用手摸摸珠子,对我施以微笑,不得不说,茵茵宫廷剧应该看了不少。

林心悦也开始“搔首弄姿”了,可惜她的头发比较短,步摇总是不安分,想从她头上逃离。少了一岁,可能也就少了很多阅历和经验。林心悦一边走着,一边双手抱头,一时兴起还扭起了屁股,她的笑声是如此持久,从开始到结束,也许这笑声有几分喧宾夺主的意思了。

又是一个周末,我喊上了刘冯东,准备去找温立宇玩,没有茵茵在的日子还真是寂寞,也许她和她家人出门玩去了。

依然是夏天,路边的草长得很深,我向来是不敢踩这些草丛的,穿着拖鞋不说,更怕里面会有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刘冯东主动拉着我的手,突然望向我:“小店,我有点怕。”“怎么了?有什么好怕的?”我一脸不屑。

刘冯东伸出手指,指向前方,立马又放了下去。原来,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有一只大黄狗,悠闲自得地躺在地上。这只大黄狗我和茵茵之前也见过,也没见它咬过人,于是,我对他说:“没事的,你跟着我走,它很温柔的,不会咬人。这条路是到温立宇家的必经之路,所以我们别无选择的。”“那好吧。”刘冯东在我身后,紧紧拽着我的衣服。

我走到了大黄狗的势力范围,对它瞅了一眼,它并没有做出任何反应,甚至都不曾睁眼看过我一眼。刘冯东紧跟着我,似乎在发抖。

“我的天哪!你胆子放大一点好不好啊?你看它都没睁眼呢!”我对他说。

“啊!救命啊!它睁眼了!”刘冯东大声尖叫,撒腿就跑,那大黄狗也不知怎么了,居然跟他后面追了起来。刘冯东边跑边哭,我在旁边看着,突然不知所措,眼看着他被追上,那狗在它屁股上咬了一口,就悠闲自得地跑回家门口,继续闭目养神。

刘冯东的哭喊声实在是太大了,我百般劝说无果,只好把他送回家去。

“阿姨,就是我刚才和刘冯东出去玩,然后他被狗咬了。”我小声说着。

“什么!被狗咬了?咬了哪里?”他的母亲一脸震惊。

“我的屁股被狗咬了!”刘冯东哭得更加伤心了。

只见他的母亲将他裤子一脱,伤口就出现在眼前,没有流血,只破了皮,隐约可见一丝红印。

“都怪你!没事找小东玩什么玩!快带我去找那条狗!让狗主人带小东打狂犬疫苗,还得要他们赔钱呢!”阿姨一脸怒气。

原来狗主人也是外地人,养狗也完全是个人爱好而已。没曾想这次却招来了这么大的麻烦。

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见过那只大黄狗了。

既有新友,也有故交,茵茵和我认识最早,我们也是最合得来的。对于林心悦和刘冯东这些人,我也只能说是普通朋友,也许是有点先入为主,但我更相信性格使然。

是朋友,让我在鹤鸣村不会孤单,也正是这些朋友,让我的异乡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万玲老师对我说过:“你一定要多交一些朋友,从小到大,你要不断地交朋友,善交益友,乐交诤友,不交损友。我相信你的人生会因为朋友的存在而无比精彩。”这些话,对于我,必将受用终生。

……

年轮不知不觉又偷偷画了一圈,久违的雪花又和我匆匆见面,期末考试一遍又一遍,依旧是白云和蓝天,却没有异乡的年。

刘冯东就是这样的孩子,由于父母工作的原因,他们一家人在这里租了一间房子住下。刘冯东还是温立宇介绍给我认识的,他们年龄相差无几,所以很投缘。

他真是一个爱哭鼻子的小孩,动不动就像别人炫耀他涕泗横流的本事,作业写错了会哭,被妈妈骂了会哭,走路摔跤了也会哭,这真是令他悲伤的事情。我虽然不大喜欢他这种性格,但还是喜欢和他做朋友,因为,他很乖,容易听从别人的差遣,比较不容易反抗。

“嗯,没错,小店,你真的挺心灵手巧的呢,要是我一个人,根本不会做这样的东西。”林心悦向我投来敬佩的目光。

茵茵也没有多说什么,这件事情就这么过去了,我庆幸自己没有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正是由于这里流动人口很多,鹤鸣村会经常进进出出好多外地来的孩子。

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林心悦和茵茵,也是很爱美的小姑娘。她们也偷偷用过口红,穿过大人的裙子,仿佛这种打扮能让自己成为万人迷。

一个周末,我和茵茵、林心悦一起,开始讨论关于“美”的问题。

“你们见过簪子吗?就是电视上那种古代人戴的装饰品。”我主动发问。

“怎么样?小店?我和林心悦谁更美啊?”茵茵迫不及待地发问。

“……我,我觉得你们各有千秋,都很漂亮,主要是我帮你们步摇做得好。”我试图转移话题。

“要不然你们两个把步摇插在头上走几步给我看看吧,我其实挺有审美眼光的。”我故意挑起她们争风吃醋的那股劲儿。“好,那我先来,林心悦后来。”茵茵很有自信的模样。

茵茵穿了一件连衣裙,由上至下蓝色渐变,由浅至深,给人一种清新自然的感觉。同时,她穿着蓝色的凉鞋,配合着蓝天白云,着实是一道和谐美丽的风景。

“嗯,我见过,而且有的簪子是那种带坠子的,走起路来一晃一晃的,很好看。”林心悦一脸羡慕的颜色。

“那应该叫步摇吧,不过我也很喜欢它,下次我要让我奶奶给我买一个。”茵茵紧接着说道。

林心悦比茵茵小一岁,我在认识茵茵一年后才和她有所交流。她总喜欢扎两根辫子,用五颜六色的头绳作为装饰。比起茵茵来,她更幸福,也似乎更不幸福。

她比茵茵幸福,因为她拥有一个完美的家庭,而茵茵的父母早已离异;也正因为如此,她受家庭的管束较为严格,比不上茵茵那般自由自在。

“其实,我们可以自己做步摇啊,很简单啊!我们要不然现在就来试试吧!”我胸有成竹。

“好啊好啊!来吧!”她俩异口同声。

林心悦家里自然是有很多铁丝的,我们挑选了长度和粗细适中的铁丝,又找了几个彩色的珠子,做了两只步摇。她俩手里各自拿着一个,仔细端详一番后,就跑到镜子面前,插上了步摇,扭动着身躯,时而看向对方,似乎已经开始了比美。

鹤鸣村里,最不缺的可能就是孩子了。

我们房子用电的来源,是来自“隔塘相望”的一家小型工厂。这归根结底还要怪房子太晚盖成,没有融入村里统一的用电线路,成了一个孤立体。刚搬来的时候,我们就发现了房子没电的问题,在房东林华平的介绍下,我们就从这户人家取电。有了电,确实方便了许多。

这是一家五金厂,主要生产钳子和扳手。厂主是个年逾古稀的老爷爷,自然,目前大部分工作已经由他的儿子林永军接手。林永军有一个女儿,名叫林心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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