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救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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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老杨家的“独苗”,老杨家哥们四个,我这一辈只有我这么一个男丁。我母亲觉着给从小没了爹,对我非常溺爱。我还有三个叔叔,他们对我都很不错,经常给我买这买那。爷爷是矿上“说话好使”的调度长,对我的要求更是有求必应。所以,虽然是母亲独自一人拉扯着我过活,可我的童年并不像是其他单亲孩子那般凄凉,甚至还相当“说得过去”。

俗话说“福祸无门”,我在六岁时生了一场大病,险一些跟着我的亲爹去了。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家在矿区住宅的最后一排,把着西房头儿,房子后面是一片树林,再往后不远就是医巫闾山。那年刚刚入冬,接连下了两天大雪,人们出行都十分困难。

在我们后面的塔沟山上是有狼的。不过它们怕人,一般是不会到山下来的,除非像是这样大雪封山的季节,狼找不到食物,便会下山偷吃家畜家禽。虽然也偶尔发生过狼袭击人的事件,不过并不常见。

“你看它多可怜啊。”我看着狐狸怯生生的眼神,哀求母亲说道,“咱们就帮帮它吧,好不好?”。

母亲仿佛也犯了难,她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狗一般温顺的狐狸。母亲从我的手中拿过那半个饼子,俯下身递到狐狸的嘴边。

狐狸见母亲拿东西来喂它,却并不开口来吃,而是机警地躲到了一边。看向母亲的眼神中仿佛也充满了警觉。

“你看……”母亲莫名其妙,直起身怔住了。

我接过母亲手里的饼子,走到狐狸前面伸手喂它。狐狸仿佛也通人性一般,见我过来并不闪躲,而是瞪着黝黑黝黑的眼睛看了看我。然后向后缩了缩脖子,突然一口叼住饼子,转身“滋溜”一下钻到院子里的柴堆去了。

母亲见狐狸叼走了饼子,释然地笑了笑,她把我揽过来,说道:

“这下好了,它吃了饼子,天亮就会走的;我们回屋吧,别再冻着。”

“妈,能让它进屋吗?外面多冷啊,会冻坏它的。”

“不会的。它是不会进来的,它们怕人。”

“它们为什么怕人?”

“因为它们看不透人心,所以它们都害怕人。”

“为什么看不透人心?”我问。

“因为人心难测。”

“为什么难测?”

“你怎么这么多为什么。等你长大了就知道了。”母亲敷衍我道。

母亲把我拉近屋里,我还隔着门旁的小窗看着墙角的柴火堆。柴火堆那里黑乎乎一片,我看了半天也没看见那狐狸的影子。

但是母亲说错了。第二天一早我还是在柴堆里看到了那只狐狸。它受伤了,全身到处都是伤口,一条后腿被咬得能看见骨头。

我拿出自己平时都舍不得吃的饼干,又给它用小碗装了一些水,放在柴堆前面。它看到吃的刚要出来,但看到妈妈走过来便又退回到柴堆里面。它似乎是对母亲都充满了警惕,却对我没什么戒备。

“妈,它能看透我的心。”

“别瞎说,赶紧走,就要迟到了。”

我白天要被送到托儿所里,然后母亲要去厂子里上班。等到了晚上,母亲下班才能把我接回来。

而我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那只狐狸还在不在。我几乎拿出我所有最好的东西来招待这位有些怕羞的“客人”。母亲开始还让我跟它保持距离,怕它会伤到我,但时间一长,她也看出狐狸对毫无敌意,也就不再管我,只是要我喂食的时候不要被它咬到。

日子一天天过去,狐狸逐渐恢复了神采,连毛色也变得更加鲜红。它后腿上的伤在也被我上了消炎药,然后用纱布简单地包扎住了。

狐狸大概在我家里待了七八天,一天我从托儿所回来的时候,却发现它不见了。院子里只有一道浅浅的足印,穿过矮墙,消失在渐渐融化的积雪里。

“你干什么?”母亲一把按住我的手,“你看这狐狸浑身是血,没准是‘张三’撵到这儿来的。你还喂他食,不怕招来‘张三’。”

我们那儿管狼叫“张三”,至于为什么说法不一。反正我们那儿谁家的小孩要是不睡觉,大人们都会唱这样一首摇篮曲:熊来了,虎来了,张三背着鼓来了,正在门口看你呢。小孩被一吓,准会乖乖地闭眼睡觉。

狐狸全身火红,在雪地中尤为显眼,即使到现在我依然能清晰地回忆起当时的场景。狐狸火红色的皮毛是那么耀眼,仿佛是一团在雪地中燃烧的火。

“这畜生怎么跑到这儿来了?”母亲吓得倒退了好几步,险些坐到地上。

“可能是没吃的,跑到咱们家来要吃的。”我转回身取过吃剩的半个苞米面饼子就要喂狐狸。

初中毕业后他跟他叔去了南方,后来又听他家里人说,他也不怎么想不开就当了道士。等我到再见到他的时候,我们都已经是二十出头的人了。

初中毕业后我上了职专,职专毕业后没工作就在市场卖土豆,后来倒卖西瓜,卖影碟,前年还干过一段时间保安。

刘小风来我家找我的时候,我都没认出是他。这家伙像是半堵墙似的站在我们家门前,加俩大耳朵能演猪八戒都不用化妆,而且这家伙留着一头油腻的齐肩长发,吓得我妈都没敢给他开门。

一天,天都已经黑了。我们娘俩刚刚吃过晚饭,母亲收拾桌子,我则在炕上玩二叔给我买的小汽车。忽然一阵“吱嘎”的挠门声从外屋传来。母亲听了吓了一跳,忙走到门前观望。我也听到了挠门的声音,从炕上趴下来,拿着玩具汽车来到了外屋。

母亲在屋里问了两声,外面没人答应。母亲被打开了门,却发现屋外根本没人。母亲正在疑惑,一只将近两尺长的狐狸蔫头耷拉尾地从门后爬了出来。

虽然都在矿上工作,但是待遇却大有不同。矿上的爷们儿基本都是国有煤矿的正式工人,属于“全民工”;而矿上的女人们却没有这个待遇,她们基本都属于“集体工”。

“集体工”分为“大集体”和“小集体”。我妈是“大集体”,虽然比“小集体”的工资要多些,但是同那些“全民工”的爷们比起来,工资少仍是也得可怜。

刘小风知道我的秘密,他是为数不多知道我能制造幻觉的人之一。他这次回来就是看好我这个本事,要带着我跟他一起发财的。

我妈从小就不太喜欢刘小风,她总说是刘小风把我带坏了,要不凭我的聪明劲,努努力上个清华北大没什么问题。当然,这与刘小风家里对我的看法相当一致,他们也都认为是我耽误了刘小风的大好前程。

自从认识了刘小风,以后不管什么事,只要有我就一定跑不了他。上学,我们一起挨留;砸老师家玻璃,我们一块挨揍。他被人“熊”了,我替他出头;我丢了学费,他偷卖家里的斧子,把钱递到我手。

虽然也曾出现过为几张“片技”而翻脸的小事,但是我俩从不记仇,没过两天就又凑到了一块。就这样,我们一路打打闹闹,嘻嘻哈哈直到混到了初中毕业。

对于刘小风要领着我一起“发财”的事,我妈并不看好。她认为做人就得脚踏实地,不能好高骛远。她更不允许我用我的能力来骗人。她说我那是本事是狐仙给的,要是乱用的话就会遭报应的。

要说我的这种能力的由来,还得从头说起。我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里,父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母亲一个人含辛茹苦把我拉扯大。

我们这里产煤,我们家又在矿区。所以这里几乎每家每户吃的都是矿上的饭。老少爷们都顶着矿灯下井,女人们要不在家里生孩子,要不到矿上设的厂子里上班。

有人说:人生就像是一场戏。我觉着这话没错,这世上每时每刻都在上演着无数的悲喜剧。就像刚才生的那场法事,那不过是我们奉献给人们的一场“戏”而已。

我叫杨建国,出生在辽西一个不出名的小城里。我小的时候得过一场大病,险些要了我的小命。可是病愈之后不久,我发现我拥有一种特殊的能力,一种可以让人产生幻觉的能力。而人们在法事上所看见的“鬼魂”,不过都是我投射在人们脑海中的幻象。

刘小风是我的小学同学,和我们家住对房头。他是后插到我们班的。因为我们俩家离得近,脾气秉性也相投,所以很快成了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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