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回:妍美春景簇拥簇 竭蹶只朵伤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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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贤民放眼省城鳞次栉比的建筑、一簇簇绿男红女,有一种积极的心情油然而生。在这中部不太发达的省城,他有一种回归感,这不是对这座城市的认知度有多深厚,而是重新点燃了二十年前欲参军般的热忱。这就是一种生活态度,他在监狱里度过两年寻回来了。这种热忱不是把别人的城市踏在脚下的傲气,也不是像当年意识端着机枪扫射那地方一样不累、痛快。

两年的监狱生活,在之后的一年里他一天比一天更具热忱,更具自信,这种状态是怎样找到的?他甚至觉得那十几年的山里生活就是蹲监狱,为什么消磨了热忱?他不能说明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是怎么形成的,只能说明自己在监狱和山里的不同,监狱里是被驾驭的牛而山里是怒纵的虎。和“牛”呆久了,就如“牛”一旦放归社会,就蕴有一种开拓精神,想立即找到一块一亩三分地,大显身手。

他十分不愿意回山里,却必须回山里,因为心系同在一监狱里服刑的老四淌着两行泪的重托。他说:“哥,我还有三年呢!我出去怕家早散了,你出去可要帮老弟一把,我给你磕头了。”说着,他就往墙上撞。

他能清楚记起秋苇,是因为她寄来一张可人的照片,也是站在绿丛中,她那妩媚的笑像在勾引谁。那张照片是经过县里邮局寄来的,与之俱来的还有一条便笺,上面只有一句简短的话:你以后会明白我那次不是不检点的行为,我不是随便的人!他把那照片丢了,心里却怎么也抹不去这句话。如果面前站着的是她,他肯定认为秋苇那一次是深沉爱的表达。可站在前面迷人身姿的不是她,他清楚知道她已经嫁到另一座县城了,还听说她过得挺幸福的。

在接到她的信和照片后,他第一次、主动去找她了,可已经是收到信和照片的三年后了。知道她仍没有出嫁,他当时没在意她为什么不出嫁,可这趟找她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平抑欲求。那是在夜里,他看不清她的表情,热切之需求却难以自控。他之前没有沾染此嗜,在当天又受过这方面的强烈刺激,可没在外面放纵而是想到了她。不管她怎么拒绝、攻击也挡不住他强劲地占有。过后,撇下还在嘤嘤哭泣的她走了。他是第一次,也觉得她应该是贞洁的,在他看来这是双方纯洁的结合,甚至觉得她看清是自己而默默地跟来是她已有的默契。她强烈地反抗、却不呼喊在他看来也是一时不适,可不明白她为什么在那次后很快远嫁他乡了?知道她嫁了已是她嫁了半年后了,他再次因为难以遏抑的需求去找她,从在娘家的她口中知道的。他当时觉得需求骤然就平息了,心里也放松了,想说嫁了就嫁了吧!只要不带走山里的一片云彩。可他料想不到她的远嫁会给自己情感上有什么打击,可现实是几次三番去打听她的近况,夜深人静对着前面她的影像(意幻的)诉说衷肠、嗟叹人生。在监狱里他想明白了,她那三年是在等自己,即使自己在这几年中无所事事她也没有动摇过,以至于在一声招呼后她就跟着自己后踵来了,而自己的回敬对她来说就是用野蛮告诉她:你就是一不值得珍重的人!于是她带着对自己的怨怼嫁远方去了,并且永不愿见自己。

在要参军时,面对姑娘们一双双专注的大眼睛他能做到傲睨不意的话,那是他对自己的前程描绘的太华美了。把秋苇喝下车的话,那是他没做好接纳爱的准备。以后听说台湾八叔是一富翁,他同样像潘家所有年轻人一样盼过。可在这过程中,他看清的是潘家人的行径而反衬出自己心里的丑陋,以至于六房有一房子后,就是安慰自己就算是台湾八叔“寄”来的……经过十几年他此时如果能接受不劳而获的,也不愿顺带接受别人的嘲笑。他不像老四猫子说:“只要把那房子给我,我顶着娘过去相好的门面改姓李都成。”他不但说不出这样的话,听他们说这样的话都羞臊地要抡起拳头揍他们。不是没揍吗?因为不是要参军那会儿了,虽然知道六房的有为自己这大龄青年担心而去县上的想法。从不能参军到得不到县上的房子,这其间又过去小十年了,在这其间他丢失了找“路”的热忱。从而知道潘家青年都是这样丢失自己的,只是丢失的时间不尽相同;从而知道他们都有自己的理想,只是都不能超越自己要参军的高度,他们很快追逐到“轩子在台湾”风潮中放纵了身心,最后走向伦落的地步。

走在相亲的路上,如果在树影婆娑下看见她时,他觉得在监狱里的两年就是找路的过程,看见了她就看见了要迈上去的路头了。可他的急切的双眼没有搜索到俏丽的身姿,不禁想起以前和她相见的情景。她背对着,就像翠绿丛中的一团火红的鲜花。他的眼睛盯着她一双饱满、丰润的腿,而脑里浮现出秋苇的模样。

他本来都出山了,可她母亲在县城的汽车站把他截住了,说她过两天就回来了。他信了,因为她娘说话都带颤音;更知道那天让她全家又恐惧不安了。那她在外面只是打工而为抚养俩孩子?他在她娘焦急万分心情外露于色中起疑了,却相信她很快就会回来的。与此同时,他开始确立了第一个生活目标,那就是她回来后肩负着老四孩子、甚至他媳妇的重任。能把热忱转化为具有奉献精神的具体事实,他不为更有意义,不为对谁值不值的问题,而是首先证明一次自己能行的问题。

给自己找个媳妇,从六房的口中得到这句话时他仍觉得比安顿好老四之托更重要,更迫在眼前的。可他在催逼下,还是尊听母令而去见女方了。走在通往后山的碧青小路上,不禁想起当年去见女方的情景……

听到秋苇嫁人后,他也是在六房的催促下走在后山的小路上去见女方。那是一个春光明媚的下午,他在通往相会地点的羊肠小道上,前面蝶引蜂招的;才知道是那样的热切,好像在这些年里积蓄了几辈子的热忱如火山要暴发一样激烈。当见到女方后,这种热忱立而就转化成一种原始动力……

老四道:“你有病吧?八叔潘贵轩都要回来了。”

他听不懂老四的话,因为至今没弄明白“潘贵轩在台湾”为什么牵涉到自己了,甚至不知道谁是潘贵轩。但他琢磨出“在”字后面是一个地名,所以向那军官如哭如诉地表明自己的决心。他只是一次巧合的表演,是一次痛失美好前程的一次失态。

老四又说:“八叔潘贵轩要从台湾回来了。台湾不回归国家,他怎么回来?”

他明白老四重托的具体内容,那就是管着他媳妇和照顾他的俩孩子。老四自在百里之外的监狱服刑后,媳妇没来看望过他一次。在六房的来探监的一片叫好声中,他(贤民)也觉察到老四媳妇弃他而去了。老四和媳妇的结合,就是匪徒和被讹之家软弱、妥协的结果,这种关系随着他进监狱而分道扬镳是必然的话,潘为民知道为了老四就要改变这种必然。

回到山里,他知道老四媳妇长期在沿海打工,并且按时给山里的俩孩子寄抚养费。他用匪徒之习性在她娘家索取到她打工之地址。他不承认这是重操旧业,只是没有跟她家苦口婆心交往、勾通的耐心,办完老四的事,他还有自己紧迫的路程要走。他没想明白具体要干什么,看着老四的孩子欢悦地叫着伯伯,认为一胸膛炙热的热忱能开拓一条条宽广、绵长之路。

他继续找路,最后变成了一种消极等待,不知不觉一等十年。在这过程中,他消磨了把她喝下车的魄力。在以后在县上有房子时,他真想遇见下一位迎上来的她。可他仍没有用赚的钱买过一辆车,他希望她伏到自己的怀里,可再也没碰上那样的桃花运了。他知道自己可以追求的,知道就凭县上的房子,能追来那样的她,可他最终没有向无耻的用车把媳妇载回来的人学。既然找不来“路”,就不愿回到卑鄙的老“路”上去。

别的潘家人在这山里糊作非为是为了不劳而获,是为了好吃好玩,甚至为了养活老婆孩子。而他就是为了报复,跟报复台湾一样(其实只报复那户阮姓人家,也就是全凤女儿那家,是她二姨父剥夺了参军的机会,剥夺了一次出人头地的机会。这样说他在这十年里也不见得有多坏,只不过心里消极,牵涉于行动,说白了有些疲沓懒惰)。既使有人告诉他说,你那次去参军、复员后也不会分配工作。他也不愿接受劝抚,因为这个时代、这十几年没有一次机会让他像当年想去参军那样热切(他的潜台词是,事随情迁,说不定参军后会找到更好的出路呢?)。他知道这个时代要埋没自己了,至使听说大哥在外面打工有房子了,也没让他看见前面影影绰绰、星星点点的希望。正好,监狱里的两年,他得好好想想自己未来的路。

这话还让他如坠五里雾里。很快就明白了“潘贵轩在台湾”为什么让自己前程崩溃,他是专程求助于沈老师弄明白的。他对那地方的情绪没有改变,这情绪渐次演变成另一种情绪——心灰意冷,以至于觉得山里姑娘大眼睛都在嘲笑自己一样。

那里是繁荣的地方,潘贵轩是一有钱人,在没见着那辆自行车前,他觉得这些跟自己毫无关联。见着了车,他觉得这个世界仍有色彩,甚至可以说发现了新的色彩。可他表现的古怪举动就是把车推到没人的地方狠狠揍一顿。车安然无恙,他却伸不出惨痛的拳头了。在持久的痛苦中,他间接推理出生活还是留有后路的,要不怎么不一拳把铃铛揍下来、把车胎割了或干脆把车推下山谷阴涧?

可计划赶不上变化,“潘贵轩在台湾”把这理想打破了,他在县武装部得到招兵领导的庄严证明。尽管他在领导面前哭着喊着,“让我去吧?我保证第一个冲上阵地……”这就是军人豪魄!尽管他的咆哮有如气吞山河之势,尽管能把他打告成一位出色的军人,可那位领导只有忍痛割爱,头也不回地走了。

自此,他的热忱从沸点坠入冰点,意识和梦里都出现这样的情景:他一身腱子,端着一挺机关枪对一地方突突地扫射,一直扫到成无寸草片绿的荒芜之地。不累,这样的“报复”怕一辈子都不累,他把这样的心情告诉了老四。

这路在哪?他的眼光和头颅在很长时间里都没有捕捉到,可知道在山里挥动臂膀刨不是一条未来之路。有了车,他以后就骑着车在山里山外寻找着前面、未来之路。在转悠时,他真发现了路边姑娘眼睛有多么明亮。潘家各房里的用车把一个个媳妇载来了,有这样的“成功之士”向他面授机宜。他鄙视这种欺骗,说不出为什么有这种心态,难道怕降格?可看着颇好看的姑娘跟着哪房里的,他承认心里极酸溜,觉得她以后跟着自己比他要强。他没打用车把媳妇载来的主意,真没打。

有次,一端相的姑娘扶在了他的车上。他不明白几步之距的她为什么瞬间卧在车轮上,当时料想她的身体突发不适,在身体失去平衡时扶上了纡徐而来的车上?他真以为她身体有恙,在她说能不能载我一段时,毫不推脱而把她扶上了后坐上,并且关切地问她有没有哪不舒服、坐不坐得稳、头晕不晕、吐不吐?这些话都是与载在车上所相关的,他只能这么说,难不成问她的肚子痛不痛?就她倒伏在车把上,他是以为她腹部突发什么急病的,却问不出口,这足以说明他心里仍没一丝邪念。可后坐上的她往他身后靠拢上去了,并且伸出嫩白柔软的手挽住了他的腰,靠得他的后背暖烘烘的。她没有病,她炽热的胸膛告诉了他,他断定她没病的瞬间自己的身体也通了电一样躁热了起来。他对她的“表达”、“传递”无法遏抑、在要失去理性时,紧急一刹车,喝令她下车。她哭着掩面跑走了。而他因被调动而躁动的野性真想追上去把她碾在车轮下。他明白她是上来让自己载回潘家的,不得不承认她很好看,外貌跟自己很般配。为什么把她喝下来?他只能对心里说,对不起,姑娘,我没有找到自己的路,等我找到了,用赚的钱买的车把你载回来。

以后他知道她叫秋苇。

潘贤民,六房里的第三个儿子,站在九十年代的路口上,他四十岁了。三十而立,四十不惑,可抓去劳动改造之前,他觉得前面的路茫然曲折,怅然若失。

十八岁的他是激情迸发的,这不仅是体现在精神状态上,更体现在凌厉目光中,报名参军就是他精神、睿智双重健旺状态下做出的决定。敏锐机智的他在七十年代独具慧眼抓住了军人退伍、转业后能分配工作、端上铁饭碗这一特况;在广义的山里,之前也只有两位转业军人在县上上班,而他在山里抓住这一现像就毅然报名参军,为将来谋一份正式工作,再娶一有正式工作的媳妇,摆脱山里,成为城里人而改变命运、光宗耀祖。而他同时代的人被父母驱赶到山里的田里劳作去了,他为有这样的“创举”而暗自狂喜,也为此在潘家紧紧捂住这一举动。因为他有这样的意识:捂住了参军入伍的消息就是捂住了几年后的铁饭碗,透露出消息就是让别人来抢夺自己的铁饭碗,以至于对睡在身边的手足也三缄其口。

要成为正式军人了,他坚信几天后迎军队伍走进山里,让潘家人对自己刮目相看。他仿佛看见自己身着笔挺、崭新、佩戴大红花的军装在锣鼓声中走在通往县里的路上;仿佛看见山里姑娘的清亮的大眼睛里印着自己俊俏的模样,而自己回敬给一双双大眼睛的是傲岸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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