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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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记得那个女孩的唇居然有淡淡的胡须。

很少有人知道我离开了,很少有人知道我去了一个偏僻的,甚至有些荒凉的小镇,当时,有友奉告,约略是我扔了青春和前程。我却无悔着,执意的离开,伤害我心的不但有邮局,还有初恋的疼以及莫名的牵挂。

生活的沉重使我忘却了以往的种种。渐渐浓密的胡须表明走路的艰辛,一条笔直又弯曲的路构建了我的生活。孩子渐渐的长大着,由原来的“BA”逐渐成了“爸”,最后清晰的吐字“爸爸”。在,贫穷里兴奋着。辗转反侧,反反复复,最后,有了自己的家,自己的一份宁静,自己的一份淡然。也终于孩子可以背诵整首的诗歌,而不是一个一个字母的吐。能够牵他的手,行走在弯弯曲曲的路上,尽管积满着洪水。

依然是秋,依然满目的红紫的希望。尽管依然默默无闻,尽管亦步亦趋。我享受这个小镇带给我的宁静和希翼。因为,我来的默默,我想,我走的时候也会波澜不惊,我享受和习惯了平淡。我自行车的后座,摩托车的后座承载孩子的一切,也承载自己好多年的春夏秋冬,花开花落。

活过了这么许多年,我还是喜欢默默无闻着,没有张扬的去交往。喜欢,一顶帽子遮住面孔走自己的路。任,别人不必理会我。当我再次离开这个小镇的时候,没有伤感和牵挂,平平淡淡的走。不必为了情感千疮百孔,也不必为了一时的欢娱而忘乎所以。依然忘记看见的一切,不必刻意的去感知。

故乡的镇,还是模糊着。那是生我的出处。甚至,陌生了,只记得名字是:河阳。因为,小的时候曾经写过的地址,字是歪歪扭扭的。

稍微熟练的是少年时候,读书的场所。最美丽的印象是在邮局里的工作室,见得一个女孩,天仙般的,似乎成了我那一个时光里最美丽的传说。那个女孩,美的无法形容至少,我是那样的以为。至今她的容颜依然历历在目。师范毕业的时候,我去那个邮局打个公用,给女友,依然见到她。没有任何的改变,还是出水的芙蓉。心,不禁怦然。那是少年的梦,少年的美。再后来,终于知道她是同学的妻,也终究知道同学阳痿了,因为她的美丽,其实,我阳痿过好多年,也是因为她的美。唯一的差别是同学和她繁衍了后代,而,我只是梦里千百次的遇见。泪满衣衫罢了。由此,我说,故乡的人不好。我想离开。

我,真的离开了我的小镇。

一场秋雨一场寒,终于感受秋的气息和味道。也就突然感慨时间流的速度。天高云淡只是偶尔的几天,默默里,就会忽然感受冬的含义,寂寥的很,于年纪人情,以及飘渺的那份期盼。

似乎,一切看得透彻了。

有奈无奈的生活着。没有希望的那种,归功于平淡的心。从始至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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