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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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么紧张吗?”达芙妮说,“你甚至不愿意跟我去看魁地奇训练。”

魁地奇比赛倒是值得一看,可是训练……我真的不太能明白她的想法。

“你要知道,我们之所以进入学校而不是在家里读书,就是为了这些!社交,和同龄人在一起。”达芙妮继续说,拉住了我的手。

我们在薄弱的防水咒和保暖咒的保护下抵达了球场。

原本我以为,如此风雨无阻地来看球队训练是因为帕金森想亲眼记录马尔福每一刻的身姿,而达芙妮正和里头某个球员走得近,于是需要个陪衬,让她们的目的性不至于表露得太明显。

事实却是我万万没有预料到的。

球队陆续从更衣室里出来,在场边整备,帕金森跑过去,贴心地为马尔福送上了什么东西,可能是帮助抗寒的提神剂。达芙妮拉着我含羞带臊地在场边散步,她的防水咒失效了,我正准备帮她补一个,却被她提议:“我们去休息室里坐会儿吧,现在没有人了。”

语罢便不由分说地拉着我向更衣室走去,雨水打湿了她长长的秀发,使她看上去有几分狼狈,又因为某种雀跃的感觉显得很有生命力。我走了会儿神,想到利兹夫人一直身体羸弱,不知道为什么我却十分康健。

我和她生得也不像,深红的头发和绿色的眼睛也不来自父亲,据说是遗传自我的曾外祖母。奇怪。

进了更衣室之后,哗哗的雨声一下子减弱了,屋子里虽然仍旧潮湿阴冷,但比外面好了不知道多少倍,我拿着魔杖为达芙妮烘干袍子,她一甩湿漉漉的长发,咯咯地笑起来。

“特里夏,”她说,“我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实际上——哎,让他自己跟你说吧!”

我一愣,神经瞬间紧张起来。

一个人从深处的阴影中走了出来,清了清嗓子,他超过六英尺高,袍子被魁梧的身躯顶出一个紧憋的形状。

达芙妮愉快地跑了出去,头发上的水珠溅到了我的脸上。

她留我一个人面对一个看上去快成年的男生。

我握紧了魔杖,不知所措只存在了片刻,便被一种强烈的羞辱感所取代。

这个七年级的学生,斯莱特林刚刚退役的击球手,格里恩·特伦茨,自陈被我所吸引,便借助我的好朋友制造一个认识我的机会,一吐倾慕。

他嘴上这么说着,直接逼近我,将我压在更衣柜上,小小的橘黄色眼睛里放出令人害怕的光。

先别说我的样貌在以贵族式苍白、清瘦为美的斯莱特林并不出众,单单是我还只是一个十二岁的小女生,就知道一个正常的将近成年的人不可能为我心动到这个地步。我从特伦茨的眼睛里看到的是一种畸形的欲望,他近乎垂涎地扫视着我脖子以下干瘪的身躯,然后凑上来,似乎想要亲吻我的耳垂。

“特伦茨学长,”我抑制着身体的颤抖,尽量冷静地说,“我想,你不知道,我是利兹家唯一的女儿。”

特伦茨停了下来,阴沉地说:“我当然知道。你的意思是说,我配不上你?”

在英国,古老的纯血家族所剩无多,利兹是其中之一,曾经声名显赫,现在却实在已经没落,特伦茨敢打我的主意,我并不吃惊,只是想不到他竟敢采取这样一种方式接近我。

我垂下视线,轻声说:“或许你可以通过正常的方式追求我……我还没有订婚呢,没什么合适的人选。”

纯血家庭中的婚姻都是早定的,对于我来说是略早,但并非不可能,我甚至知道有人是带着婚约来上学的。

特伦茨愣了一下,随即为他自行领会的暗示而欣喜若狂起来,他喷着气,腻声说:“当然,像你这样的姑娘,是该早早为血缘确定未来伴侣的,那样一份家业……我正在追求你不是吗,帕特里夏,怎么样,你愿不愿意——”

他顿了一下,我抬眼,接口道:“我们先从约会开始好么?你知道,这两天是霍格莫德周末。”

“噢,但是你还不到年纪,不能去。”特伦茨皱眉,眉眼活像两根虬结的枯枝下挂了俩不亮的灯笼。

我做出吃惊的神色来,失望地说:“我以为学长你已经七年级了,会有什么办法。”

他抿紧了嘴唇,很快说道:“当然,我可以想办法,你要跟我去霍格莫德约会是吗,亲爱的姑娘?”

后背上难以自抑地起了鸡皮疙瘩,我正要点头,特伦兹再一次凑近了我。

他甜腻地夸奖道:“你的脖子真好看……修长得像是天鹅,我很早就注意到了,你总是独来独往,不正是一只孤傲的天鹅吗?”

我浑身绷紧,就在他的嘴贴上我颈侧的瞬间,发射出了一道魔咒。

不知道自己委托的那个人今天是否也不准备去霍格莫德村了,早餐后我想去找他来着,却先一步被达芙妮拖住了。

我设法买到了佩里普兰藤的种子,但只能寄送到霍格莫德,请人贴身秘密地带回。去往训练场的路上我心神不宁地安慰自己,既然我不能告诉人家那是什么要紧的东西,也就不能强迫一个六年级的学长为了一个小毛头微不足道的请求在这种天气奔波。他去就是去了,不去我也不能怎么样。

她一直是个有些天真的姑娘,作为家族的长女并且拥有一个小一岁的妹妹完全没有给她带来任何与稳重靠边的气质,因此我也没有过分怀疑这种突如其来的热情。

周六那天一早,大风就伴随着暴雨四处肆虐,这种天气适合在斯莱特林幽暗的宿舍里秉烛夜读,或者睡个大头觉。今天原本是霍格莫德周末——三年级以上的学生都可以去,是很多人都盼望的,但大部分人也为此取消了行程。

令人惊讶的是,斯莱特林球队还坚持训练,达芙妮也执着地找到了我。

很长时间图书馆都只有我们两个人,直到日暮黄昏,我带着抄了五种脱水剂的笔记离开。

在寝室熬制魔药是不现实的,那不像我们上课时做的两小时就能完成的东西,而要架起坩埚很长时间,假如没有米里森,我倒愿意尝试一下。因此在不停地研究那张配方的同时,我还在积极地寻找合适的地点。

在学校的第一个月很快就过去了,阶段性成果是发现了合适的熏蒸剂,我在五楼东北角落里一个废弃的教室里将它熬制成功。把手伸到沸腾溶液上方时,蒸汽很快使我整只手变得干枯皱缩,但再浸泡到水中半小时,手又恢复如初了。

“那么,这周六?”我提议。

达芙妮兴奋地摇晃着我的胳膊,说一言为定。

我轻松地回答达芙妮:“学业,你知道的,去年我没有考到第一。”

靠近火炉那边的沙发上,帕金森做出了一个夸张的呕吐表情,她本来就长得不怎么样,做出这种怪相来更丑了些。因为天气陡然转寒,火炉燃得很早,火光映照着她的脸,看上去像某种怪物。

可所有的课程在此时开始布置作业,我只好两头忙。天气变得湿冷,许多人得了感冒,我还不得不为了保证健康而充足睡眠,时间越发不够用。

万圣节前一周,达芙妮在公共休息室拦住我,不解地问道:“特里夏,你最近在忙什么?”

刚入学的时候,因为非常想在学院中获得声誉,和教授们拉近关系,我有相当努力地学习,所以去年经常在图书馆碰见格兰杰。如果我会和格兰芬多的谁产生友谊的话,那也只能是她了。

我向她笑了笑,她愣了一下之后,也回了我一个微小的笑容。

达芙妮是格林格拉斯家的长女,我从童年时期开始拥有的朋友,但是进入学校以后,反而不大碰头了。她和潘西·帕金森的关系更好,两人有共同的兴趣,比如衣服、首饰、约会,而我一向不太喜欢帕金森——幸运的是她也不喜欢我。

巫师们散居在各地,并且绝大多数和麻瓜们隔绝开来,像我们家的庄园修建在一处山崖上,这就导致小孩子们实际上成长得相当孤独,只有靠父母的交际圈来接触圈内的同龄人。纯血家庭就那么多,彼此之间都存在或远或近的姻亲关系,也就保持着一定的联络,所以我和帕金森也很早就认识,她的母亲和我母亲是表姐妹。

小时候还好,我们见面也不多,小孩子互挠一下,不打紧。而进入霍格沃茨以后,我们可以称得上敌对了。可能是因为帕金森致力于成为学院同级生中的领导人,却发现大家都喜欢抄我的作业。以及,我暗暗地揣测,是因为马尔福对我有比对其他女生更多一点的关注,而帕金森相当迷恋马尔福。

我早就预感到自己这一年将在紧迫中度过,图书馆和某个安全的熬制魔药的地方将是我的常驻地点。

而学校中还有同样勤奋的人,当我挑好书走到桌子边去时,看见了赫敏·格兰杰,她毛蓬蓬的脑袋相当显眼,旁边还放了高高的一摞书。

几张桌子都是空的,我挑了窗边的位子,经过格兰杰面前的时候,她抬头看了我一眼,矜持地点了一下头,算作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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