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此山是我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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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右镇的中妖罗玉,与天歌的关系不错,可说是一对妖族闺蜜。因此,黄巢喊山,才把天歌称为“大王”。

三遍喊罢,黄巢回到巨石旁,将猛虎旗插在石缝里。

警备局的三队人马,都在巨石后休息。

不久,山上飞出一支响箭,“吱吱歪歪”的落到夏台明灯面前。

接着,是一曲粗豪是山歌声:“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处过,留下买路财!”

歌声未落,一个白衣飘飘的女子,挥动两只翠绿的翅膀,从半空中落下。

女子收起翅膀,步履轻盈地款款走来:“夏台明灯……知道知道。莫镖头……知道知道。王十里……王十里是哪个?”

她肤色白皙,鼻梁高挺,小嘴嫩红,有一头金黄色的卷发。远看是个十足的美女,落到面前后仔细一看,有点别扭。

问题出在那双溜圆的金黄色眼睛上,与她的整体风格,有点不搭。

王奇山站出来,拱手施礼:“在下就是王奇山,王十里。江左镇警备局局长。”

“听说,你要去救黄老仙?”女子上下打量着他。

“是是,我们这些人,正是去三棵树救黄老仙。”

“听说,你有诛仙手?”女子走近,很自然地拉住他的左手;“是这只吧?”

“请问,当面可说天歌天王?”王奇山任凭她握住左手,细细揣摩,问道。

“咱可不是天王,都是朋友们看得起,乱起哄呢。原来,这就是诛仙手啊……听说,吃了诛仙手,可成就上品金丹,也不知是真是假。”女子贪婪地盯着诛仙手,四处看一眼,恋恋不舍地放开了。

王奇山吓了一跳:“谁说的啊?”

“玄鸟大王啊啊。”天歌道;“他放出话来,说王十里的诛仙手,是他的,谁也不许动。”

夏台明灯拱手道:“久仰。”

“夏台明灯。”女子微微点头,抱拳还礼。

莫干天也拱手:“见过大王。”

“莫镖头客气了。”看到悬崖下的李广,她的脸色一变,后退半步,似乎被那把符文弓吓到了。

王奇山示意李广收起符文弓,介绍到:“他是警备局副局长,好人李广。”

这一次,女子学着江左贵女的样子,很郑重地施出个福礼。

妖族的直觉最是敏锐,李广身上有浓重的煞气,杀过不少人。他手里的黑弓,似乎可瞬间击杀她。

李商隐与温庭筠出来了,王奇山找薛二,发现他和宋云迪躲在李广身后。

天歌看到文人雅士,兴趣大增,走过去道“天牛天王正在洞府收拾,马上就来。他说,虽然是好朋友,也不能坏了羽皇山的规矩。这过路钱,该收还要收。”

“还要收过路费?”王奇山与夏台明灯对视一眼,都不明白天歌什么意思。

他们都稍微向内挪了半步,生怕头顶的悬崖上,突然掉下巨石什么的。

尤其是王奇山,忽然觉得去三棵树有点不靠谱……他的诛仙手似乎变成被群妖觊觎的唐僧肉了。

还有那每十天一份的血食涵养……呆在江左镇多好,有吃有喝有女神的,主要是心静,不闹心。

这一趟,就不该出来!

天歌瞄一眼王奇山的左手,道:“十天前,津门铁塔过去了。他带的雅士给大王留下了半闕诗。大王、二王、三王,怎么想也对不出下半首。两位既然跟着夏台明灯和莫镖头闯山,想来也是高明的雅士。只要能替大王对上这半闕诗,就算过关了。”

原来,过路费是对诗啊。

众人都放心了。

温庭筠刷开扇子,傲然道:“对诗是咱的老本行,请大王给出前半闕。”

“我有一壶酒,足以慰风尘。”天歌开口吟唱,曲调却是花花世界流行歌曲。

王奇山断定,津门铁塔带来的雅士,一定来自花花世界。

“我有一壶酒,足以慰风尘……有了:举杯向青天,笑傲谪仙人。”温庭筠绕巨石一周,对出了下句。果然不愧为雅士榜上的人才。

“我有一壶酒,足以慰风尘:举杯向青天,笑傲谪仙人。好诗啊好诗,好配啊好配……”

天歌还未说话,半空中落下两个黑大汉,还未站稳就拍手称赞。

当前的那个,头上有角,举着一只狼牙棒,不用问,肯定是羽皇山大妖天牛大王。

他身后的黑胖子,拿着一支三股钢叉,是原大朱山洞府二妖,猪妖小朱。

七年前,女王殿下与淳鱼组队灭了大朱山洞府后,小朱就带着一批小妖投靠羽皇山,做了洞府三妖。

接着,悬崖上落下了几十只小妖,都持着长矛、铁棒等兵器。落到天歌身边的几个小女妖,还背着包裹,一副出远门的样子。

天牛生的浓眉大眼,满脸的黑胡子,粗糙的厉害。

他几步上前,握住温庭筠的手,高声道:“先生大才啊大才,大牛喜欢啊喜欢。来咱洞府做先生吧先生。给你个四王啊四王。”

温庭筠被捏的面红耳赤,急急挣脱,施礼道:“区区凡夫俗子,不敢做贵府四王。”

“四王都不敢做,胆小鬼啊胆小鬼。”天牛大王放开温庭筠,又欲握王奇山的诛仙手。

蓝媚儿从暗处闪出,举着一只金杯,道:“大牛,淳鱼让我问你好。”

“淳鱼啊淳鱼,厉害啊厉害!”天牛大王一阵紧张,左右看看,不知该如何办了。

原本挺胸叠肚做威风状的小朱,听到淳鱼的名号,蹬蹬后退几步,差点跌倒。

王奇山被他的语言方式搞得有点晕,大概能看出,他的智力水准偏低,怪不得被而言天歌压制。

心里也多少有了点底气:蓝媚儿举着的,是淳鱼三宝之一的专用金杯。

江左镇大妖淳鱼的威风,在这里也管用啊。

天歌略显尴尬,站在天牛身前:“既然都见过了……大王来了,可以上路了。”

“上路?”王奇山、夏台明灯、莫干天都不明所以。

还是妖族了解妖族。

蓝媚儿道:“他们,也要去三棵树啊。”

王奇山送给羽皇山大妖天牛十坛酒,说:“区区薄礼,不成敬意。”

天牛很是高兴,随手摸出一块狗头金:“礼尚往来,好朋友啊好朋友。”

江湖汉子们远远看着,都很羡慕。

那块狗头金,至少能换百金。

黄巢收起了猛虎旗,老老实实地跟在蓝媚儿身后。

营救黄老仙的队伍扩大了,总数已达一百三十余众。

前面开路的,变成了羽皇山三妖小朱。

大牛有意无意地围着温庭筠转,很有把他绑回洞府做先生的意思。

天歌则不离王奇山前后,时不时扫一眼诛仙手。

王奇山问蓝媚儿:“吃了诛仙手,真的能成就上品金丹?”

蓝媚儿说,这个说法她也是第一次听到,不知是不是玄鸟故意放出的风言风语……那玄鸟,是某个高级仙人的仙禽,见识远超妖族同济,或许……

说着,她也看了一眼诛仙手,嫩滑的小舌头,舔了舔的嘴唇。

王奇山觉得,左手热乎乎的,背后冷飕飕的。

夏台明灯与多多大师来的他左右,都安慰他说这肯定是妖族的谣言,没啥大不了的,不要往心里去。

他们越是安慰,王奇山背后的凉意越浓。

天涯涧内多怪石,溪流时大时小,但总体而言,还算顺畅。

有群妖开路,野兽与途中的闲散妖族,早躲到不知什么地方了。

傍晚的时候,众人走出了天涯涧。

三座大山只中最高最大的大山,地皇山到了。

那是一座雄厚的大山,山坡上长满了高大的树木。山势舒缓,却高不见顶。

黄巢没去喊山,小朱对着山坡发出几声怪叫。

片刻后,树林中飞出一支响箭,“吱吱歪歪”地落到小朱面前。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处过,留下买路财!”

山歌声中,树林中冲出一对小妖,带头的,是个身材高大的汉子。

王奇山大喜,那汉子,是三熊。

这是他们多年军旅生涯养成的习惯,随时准备应付突发状况。

从这里,只能看到陡峭的悬崖,看不到大妖的洞府,隐约,能听到有小妖叫喊的声音。

他的嘴里,咬着一枚符文箭。

小灵小萨坐在他身后,看护着两坛醉翁酒。

追风队的十名军士,在李旭的带领下散布在周围。都隐身在一些不容易被看到的地方。

这是一座怪石嶙峋,云遮雾罩的大山,山下的山涧连接三座大山,是去往逍遥谷的中线通道,被耽妃命名为天涯涧。

羽皇山大妖天牛大王的洞府,位于半山腰的某处,天涯涧的入口处上方,地势十分之险要。

天牛大王,顾名思义,是一只牛妖。天歌大王,是天牛大王的夫人,一只鹦鹉妖。

江湖侠客们,在山涧中到处转悠,寻找宝贝。

警备局副局长李广,在悬崖下的阴影里。他拿着符文弓,以一方丝巾轻轻擦拭着。

他们在江南的人间社会混迹了了几十年,养好了伤才辗转来的此处,赶跑了羽皇山洞府原来的大妖,占山为王,成为一方霸主。

天歌,虽然是二妖,却是羽皇山洞府真正的当家人。

据说,天歌大王曾经是某位高级仙人的仙禽,天牛是洞府的守门仙兽,虽然实力比天歌高,脑子却不太灵光。

由于某种原因,仙人突然陨落,天歌仗着能言善辩,成为那座仙人洞府的当家人。

这是规矩,闯山的队伍即便是实力强悍,也要照规矩来。

夏台明灯、莫干天、王奇山并排站在一块巨石上,仰望高高的羽皇山。

再后来,有低级仙人摸到了那座洞府,要洗劫高级仙人留下的宝贝。

天歌与天牛奋起迎战,无奈不是低级仙人的对手,被打的皮开肉绽、仙羽纷飞,只能狼狈逃窜,堕入凡尘。

仙人的洞府在江南某处。

中午的时候,羽皇山到了。

警备局四队人马在羽皇山下的山涧扎营,黄巢举着猛虎旗喊山:

“天牛大王!天歌大王!夏台明灯、王十里、莫镖头,前来拜山了!天牛大王!天歌大王!夏台明灯、王十里、莫镖头,前来拜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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