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江南精兵动 客栈大讲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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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爷说起往事来滔滔不绝,王七面上高兴,心里摇头。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这些汉子猛则猛矣,战阵之中以一当十没问题,要是遇到那下九流的勾当,不知道能不能应付过去。

“常爷,兄弟我有个提议,请常爷考虑考虑。”

“大家好兄弟嘛,别见外,有啥事说。”

“从前,有个新婚不久,便死了汉子的美貌寡妇……”

美貌寡妇?所以人的心都提了起来,不会是荤段子吧,姑娘还在哎……

有人忍不住瞧向程绣,摇摆不定的灯光将景象照的模模糊糊,看不大清楚她的面容,

“有次远行的路上,她投宿于一家客栈,客栈的掌柜是个风度翩翩的书生……”

哇,才子佳人诶,估计很有趣,个别人哈喇子不由自主的流到桌面,自身却浑然不知,

“客栈里只有他们二人,那美貌寡妇邀请掌柜书生同桌共饮,两人在昏暗的灯光下一杯接一杯的喝着……”

常爷皱眉,不知道王七讲的是个啥玩意,吞下一大口口水,小心的瞥了一下程绣,万一这憨货说出什么少儿不宜的东西,一定要阻止他,听完再阻止他好了……

“席间,寡妇看着对方英俊的面孔,羞答答的问道:‘奴请问公子,家中可有妻儿?’书生答曰:‘尚未娶妻。’寡妇见状心喜,软绵绵的说道:‘公子今夜不若和奴手谈一局,如何?’……”

手谈是什么东西,在场的大老粗们根本不懂,总而言之,寡妇晚上邀请书生入房,能干啥好事,每个人的眼睛睁得比铜铃还大,耳朵高高竖起,喉咙里的吞咽声不断起伏,

“那书生微微一笑,却未正面回应,而是指着桌上的包子,对寡妇曰:‘xiǎo jiě觉得这包子如何?’寡妇见那包子又白又大,羞红着脸,娇滴滴的答道:‘此物甚好,奴不及也’……”

已经有人耐不住剧情发展,开口乱叫,

“快些快些,莫要遮掩。”

王七望着一干粗鄙武夫的猴急嘴脸,悠然地说出了结尾,

“自那以后,该店的包子香甜可口,远近闻名,完了。”

大堂内一片燥动,人家裤子都脱了你他娘的就讲这个!不对,这到底是啥意思嘛,众人大骂,可无论怎么纠缠威胁,王七就是闭嘴不言,常爷咳了几声,严厉的安抚住众人,转身对王七说道:

“王兄弟,这帮粗货不晓得规矩,看在他们心急火燎的份上,你能不能……能不能说得具体些,让大伙乐呵乐呵。”

王七还是不答,只是将目光移向角落里的程绣,众人不明所以,纷纷跟着转向,灯光下的程绣神情阴晴不定,众人马上打起了退堂鼓,没想到程绣突然开口,

“你是不是想说,那寡妇被做成了人肉包子?”

“姑娘一语中的,小的佩服!”

王七抚掌大笑,这时,伙计走到前堂高声问道:

“各位客官,饭菜已好,主食有米饭,有包子……”

“我要米饭!”

“我也要……”

在众人众口一词的喊声下,响起了一个突兀的不合时宜的音调,

“给我来两个又白又大的包子……”

是夜,王七惬意的一手拿着筷子夹菜,一手握着包子啃得津津有味,在他四周,空荡荡的一个人影也没有……

“现在时辰还早,兄弟我给大伙讲个笑话如何?”

无聊的时候听听开心的事,这滋味不错,大伙一致赞同,王七熄灭了大部分灯烛,只留程绣桌上的一盏,清了清喉咙,说道:

“无胆鼠辈……”

继续走了一程,果然到达城镇边,马队选择在一家规模不大不小的客栈里落脚,为了安全起见,马队包下了全部房间,客栈里外一阵忙碌,打来清水让大伙洗漱,又开始做起晚饭。众人齐聚大堂,各自坐在各自的位子上,程绣则独自待在最里面的角落,王七和常爷坐在她旁边的那一桌。

走了一整天,大伙都有些累了,外面的日头将要沉下,饭菜还没有端上来,大堂里鸦雀无声。王七有意打破低沉的气氛,开动嗓子嚷嚷,

“再走一两个时辰就到城镇,照老规矩我们不会进城,而是在城外的店里住上一宿,放心吧,咱们现在都准备妥当,当初的那些贼子们就算再来,弟兄们也能杀他个落花流水,你们说,是不是啊!”

常爷细述一通,表现得信心十足,周围的骑士也齐声大喝,马队士气大盛。王七看着他们身上的装备,来了兴趣,

“兄弟冒昧说一句,弟兄们的这一身,与以往大不相同啊,像是军队里头的把式,是不是有点犯忌讳?”

“咱们兵强马壮,纵横江南无敌手,不如拥戴姑娘做头领,占据山间为王,劫富济贫,替天行道,大伙大块吃肉大口喝酒,岂不快哉!常爷以为如何,常爷?”

王七画了好大一块画饼,冷不丁瞅见常爷抬头望天,问了几声没答,他又转向其他人,看谁谁都和常爷一样立马望天,王七火热的心瞬间冷却,

王七猜出几分,常爷惊讶,他竟然能看出自家的来路,这可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王七把以前的说辞又拿出来讲了一遍,

“王兄弟说得对,这身装扮的确和边军侦骑大体相似,但真正的精锐远在咱们之上,老哥我在军中打混几年,学到一点皮毛,所以才落了这么个职差。”

“何止犯忌讳,要是常人来上这么一套,就是大逆不道,官府肯定重判,流放都是最轻。不过咱们不一样,司衙面临的环境复杂,所以上头特意组建了眼下这支人马,都是老手,装备向正规军看齐,江南的民政衙门,就咱们才有这个福气,王兄弟你尽可安心。”

王七点头称是,打量起他的佩戴,好奇的问道:

“兄弟我当然比不得常爷的威猛,还有多久才能歇息?”

王七拍了常爷一个小小的马屁,问起了前路的情况,

“看常爷弓马娴熟的样子,这兵器甲胄是个什么说法,常爷可否给兄弟透露一二。”

“这刀是上好的马刀,精工打造,近战用它趁手,老哥我的劲大,弓也比别人强了些,大伙儿身上披的都是皮甲,虽说和铁甲比不了,挡个把刀剑还成,无非受点小伤,性命无碍。”

“兄弟我估摸着,好像和边军的侦骑差不多,常爷这等精锐,一定很了得。”

一队威武的骑士将一辆马车团团护着,骑士们身披甲胄,半数人背挎大弓,各自保持警惕,这伙人个个都是上过战场经历过血腥厮杀的退伍老兵,精悍干练,进退如一。此等力量,在江南地面算是头等的精锐,赶着马车的王七暗自琢磨品评,马队里有不少生面孔,带头的还是常爷这个老相识。

已经走了大半天,中午也只是在车上用了随身携带的干粮,骑士们连马都没下,幸好路上不是很荒凉,王七无精打采的抖着缰绳,让马儿和骑士们保持一致,老熟人常爷见他又呆又蠢,一副蔫儿吧唧的鬼样,打马凑了过来,

“王兄弟,你咋了,才走这么点路就吃不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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