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神秘石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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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枫大感奇异,随意伸出右手,想要捡起石珠一探究竟。不过在碰触到这颗石珠后,江枫面色一紧。

这颗细小的石珠分外沉重,如同生了根和山体相连,江枫根本就拿捏不动。

他不由得加大手上的力道,最后索性双手齐出,手臂上细小的青筋暴起,脚底下枯枝树叶被踩得吱吱响,但结果依旧,那颗石珠依然一动不动,静静的躺在原地。

这只野兔是江枫大半天遇到的唯一猎物,若就这样让它跑了,江枫有些不甘心。再者,煮熟的鸭子还能让它飞了不成,那不是江枫的性格。

江枫作为老练的猎人,早已见惯猎物的生死,短暂的惊慌过后,很快他就迫使自己镇定下来,眼见这野兔就要逃走,他再度出手,一把将其抓住。

野兔被江枫提在手上,它身上的伤口已经完全愈合,除了皮毛上面沾有点点血迹之外,都不敢相信之前它的身体被箭矢洞穿过。

触摸着野兔的皮毛,手感依旧,但江枫心中多少还有些发毛,甚至感觉有些膈应。毕竟这样的事情他以前从未遇到过。可以说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次。

江枫在心里面给自己打气,想着自己把自己吓得不轻,不就是一只兔子嘛,有什么好怕的。

他撇撇嘴,抽出腰间的短刀。

看见江枫手执短刀,野兔好似有了灵性一般,知道江枫要伤害它,突然在江枫手上拼命的挣扎起来。

江枫提着它吼道:“怕个毛啊,不就是再挨一刀的事,老子都不怕,你还有什么好怕的,也活该你是只兔子,如此胆小。”

说来也怪,野兔在听了江枫的话后,挣扎得越发厉害,简直把全身上下的劲都用上了。

江枫不再废话,反正说了这家伙也不见得会懂。要是真懂了,那反而不好下手了。

他将野兔按在石珠旁,一刀划过,几滴血珠再度被石珠吸收。

江枫细细观察着野兔,只见它伤口两则的血肉慢慢蠕动,快速的长到一起,没一会儿就又恢复如初了。

野兔感受着自身伤口的快速愈合,很是人性化的给了江枫一个白眼。哦,不对,是红眼。

它的翻红眼于事无补,只是为它自己迅速的换来了江枫的又一刀伤害。

野兔身上滴落的血液依旧被石珠吸收,伤口再度快速愈合。它的表情越发精彩,简直就是嚣张至极。

江枫没有理会野兔的精彩表情,通过这几次的观察,江枫大概可以得出结论,这野兔的伤口之所以能够快速愈合,十有八九和这石珠有关。

江枫抓起野兔用它的身体去触碰石珠,石珠竟然动了。他自己伸手去拿,石珠依旧沉重无比,不可撼动分毫。

江枫反复的研究,这只野兔又挨了十几刀,他最终得出结论,这颗石珠是个大宝贝,是了不得的宝物,野兔的伤口之所以能够快速愈合,它之所以能够移动石珠,原因只有一个。

滴血认主。

感觉自己的运气太过逆天,竟然捡到了如此宝贝。江枫压抑着自己心中的狂喜,想象着自己一旦让石珠认主,以后对他而言就没有受伤这一说。

江枫用两腿夹住野兔,将自己的手指划出一道口子,小心翼翼的将血液滴到石珠上面,仔细的观察着石珠的反应。

遗憾的是,他的血液并未被石珠吸收,而是顺着石珠表面滑落到了地上,寖进了泥土之中,血液在石珠表面连半点印痕也没有留下。

江枫沉吟片刻,想明白了其中缘由。要想让石珠认主,首先它得是无主之物。

现在石珠已经认了野兔为主,他想要再让石珠认主,那就得先让这只野兔挂掉,然后他才能完成滴血认主。

虽然伤口每次都能快速愈合,但这只野兔在挨了十几刀后,明显较之前虚弱了不少。江枫提起无精打采的野兔它对它说道: “这样的宝贝不是你一只弱小的兔子该拥有的。即便你表情再丰富,戏再多,也没用。只有我这个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男人才配拥有这样的宝贝。哎,你怎么不做表情了呢?继续你的表演啊。”

这只野兔早就被江枫一次次的虐得没了脾气,它知道自己难逃一死,索性闭上眼睛,和之前江枫的做法一样,不理会对方。

看着野兔可怜兮兮的样子,江枫心头生起一丝怜勉之意,他摇了摇头,很快将这一丝怜勉之意彻底放弃。

他从小在山中打猎,杀生的事在所难免。用他的话说,没有对错,这一切都只是为了生存。

他不再对野兔冷嘲热讽,对着野兔单手合十,言语诚恳,道: “自然法则,优胜劣汰,森林法则,弱肉强食。这个道理希望你明白。还有,希望你以后不要那么嚣张,尤其是对比你强大的对手。最后,祝你来世不再是一只弱小的兔子。”

江枫手起刀落,一刀将野兔的脑袋砍掉,没有再让它多受痛苦。毕竟,这颗神秘的石珠是这只野兔带给他的。

鲜血汩汩,这次野兔的创口没能愈合,很快它就死得透透的。

野兔死后,石珠并没有太多的反应,江枫再用野兔的身体去触碰石珠,石珠没有半点移动的迹象,稳如磐石,仿佛与天狼山同为一体,不可撼动。

神秘石珠成功变为无主之物,这更进一步的印证了江枫之前的猜想。

通过野兔掉脑袋的事,江枫还总结出一点,这神秘石珠并不是无敌的存在,不是什么伤势都能愈合,比如说这斩首,石珠就没有办法让野兔已经搬家的脑袋再度愈合。

但就算如此,这石珠对江枫而言也是难得的宝贝。他平日里在山中打猎难免磕磕碰碰,曾经有过无数次受伤的经历,伤势比较严重的几次,他都得在家中躺个十天半月才能恢复。现在有了这颗神秘石珠,只要不是脑袋搬家,只要不是瞬间毙命,所有的伤势对于江枫而言,那都不叫伤。

江枫少年心性,心中想着如此这般,那得多打多少猎,多采多少药。

这简直就是要发的节奏啊,不但要发,而且还是大发。

江枫仰天长啸,抒发着自己内心的激动。

他将野兔的尸体放在地上,捏住自己手指上的伤口勉强挤出一滴血珠,向着石珠伸了过去。他的手指还未触碰到石珠,石珠却突起异象。

只见石珠表面散出一团拳头大小的紫色雾气,徐徐升空,江枫连忙将手缩了回来。

雾气之中,隐隐有一张人脸在成形。

以他这几年的打猎经验来看,此事透着诡异,这样的情况他不但从未见过,可以说是闻所未闻,不由得让他打了个冷战。

随着伤口的不断复原,原本奄奄一息都快要蹬腿西归的野兔,此时正在慢慢的恢复活力。被江枫踢出去后,在草丛中不断挣扎,努力的想要站起来逃跑。

再者,这石珠除了沉重无比以外,再无其他特别之处,和普通石珠并无二样,单就这一点来讲,这颗石珠对他没有太多的吸引力。

江枫举起衣袖擦去额头上的细汗转头看向自己的战利品---那只野兔。

江枫一眼望去,好似白天见了活鬼一般,吓得他将那野兔一脚踢出老远。只见那野兔身上的伤口正在不断的蠕动愈合,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恢复着。

兴许是源于昨夜的异象又或是别的其他的原因,他一大早进山在山中寻觅了半天竟然没能碰上一只猎物,原本打算就此放弃,结束今天的狩猎打道回府。怎么也不曾想到,在最后关头还能让他碰上一只大野兔。

野兔明白是在逃命,发疯般的奔跑。四肢在这起伏不平的林地之中快捷无比,一路带起枯草败叶无数,打着转转落在地上。

它快,江枫更快。

“草。”

江枫低骂了一声不得不放弃这颗石珠,这颗破石珠虽然透着古怪,但江枫放弃它一点也不可惜,毕竟这东西本来就不属于他。

江枫有些好奇,放下半死的野兔扒开草丛后,看见一颗成年人拇指大小的灰色石珠静静的躺在草丛里面。若不留意,万万不可能发现这些枯草底部竟然还有一颗石珠。

江枫看见这颗石珠上面沾染的血液正在快速的消失。转眼间就被石珠吸收得一干二净,没有留下半点痕迹。

追了不到十丈,江枫张弓搭箭,‘嗖’的一声,长箭离弦,瞬间将野兔拦腰洞穿。

野兔应声倒地,箭矢的惯性使它在草地上不断向前翻滚,最后被一颗小树苗给挡住。疼痛使它不断的扭动身体,做着最后的挣扎。

少年名叫江枫,天狼山脚下鲤鱼村人士,打猎为生。算得上是这一带老练的小猎人。

江枫面带喜色,表情兴奋,因为这只野兔是他今天碰上的第一个猎物。

江枫把长弓和箭袋放下,三步并作两步走过去蹲在野兔旁边,一手按住野兔的身体,一手握住箭尾。对野兔说道:“不要怪我,都是为了生存,早死早投胎,愿你来世不再做一只弱小的兔子。”

江枫双手发力,握住箭矢的手用力往外一扯,将长箭从野兔的身体中快速的拔了出来,扬起数滴血珠,洒落在附近的草丛里。

草丛中似乎有东西猛的亮了一下,被江枫的余光捕捉到。

午时,烈阳高悬。

天狼山深处,树叶层层叠叠,漏下绰绰光影,一个少年在密林中狂奔。在他身前不远处有一只矫健跳脱的野兔。

无数光斑在他的脸上,身上,一扫而过,他的身影如同猎豹穿梭在密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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