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怎么有个……牌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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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你别光顾着骂我啊!再快一点呀!别让他逃掉了!!”

后面追的人开始互相推诿责任,在前面逃跑的于暨其实心中也是一片混乱。他现在基本可以肯定这里不是什么梦境了,可是这样一来情况就十分严峻了——他居然真的穿越到了一千八百年前的汉末三国时期?

作为一名忠实的三国迷,于暨自然也像很多三国粉一样幻想过自己穿越到三国时期后,搜罗天下名将、美女,脚踢曹孟德,拳打刘关张,然后成就一番不世伟业。不过这些都只是轻度的中二幻想而已,对汉末三国越是了解越是明白这是一个何等残酷的时代!

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

——曹操的这首《蒿里行》中最后三句所提及的场景,当真可以说是整个三国时期的真实写照。这样一个乱世,他于暨一个本就从小吃饱穿暖,大学毕业就中了彩票头奖,虽然目前没有正在交往的女朋友但只要想完全可以毫无压力地过上声色犬马生活的“人生胜利组”实在没必要来这种乱世瞎掺和呀!!!

可惜根据以往看过的穿越小说,自己貌似现在回到未来的几率极其渺茫啊……话说自己到底是怎么一觉睡到汉末三国来的?小说里那些穿越者通常不都是遇到被雷劈或者现实中受到打击,自杀、他杀、跳楼、坠崖……总之各种要人老命的事件之后才穿越吗?难道自己是在公寓里因为熬夜打游戏而猝死的?喂喂!!我就偶尔一次熬夜到三点多耶!老天爷要不要这么饥不择食啊?我的身子骨又不是豆腐渣工程!!

“啊!那是什么?”脑中正胡思乱想着的于暨忽然被身后的一声惊呼拉回了现实,他原本还想嘲笑身后的黄盖居然想用这么幼稚落伍的骗小孩子把戏蒙骗从一千八百年后来的自己,但是仔细一看他才发现人家黄盖所指的方向正是自己目前所笔直前进的方向。

而在自己的前方大约还有一百米的地方,正有一座怎么看都跟这个小树林不搭调的“牌坊”立在那里!

淮南弟称号,刻玺于北方。

铠甲生虮虱,万姓以死亡。

初期会盟津,乃心在咸阳。

军合力不齐,踌躇而雁行。

势利使人争,嗣还自相戕。

“总之一定要再抓住他!”孙坚尽管一开始把于暨当作“精神病人”来看待,但是之后于暨在孙策脚底下以及这一路上的“神奇”他都看在了眼底——这也多亏了于暨始终是在“裸奔”状态,那不算粗糙的皮肤上连点擦伤都没有看起来真是格外显眼。面对神经病他孙文台当然没必要理会,但面对于暨这样一个明显不同寻常的“能人异士”,他觉得很有必要仔细跟对方谈谈人生、谈谈理想。

这些年来大汉朝异象连连:先是建宁二年(公元169年)四月,皇宫里飞出一条大青蛇,把汉灵帝与群臣百官吓得半死后又莫名其妙地消失了。接着是建宁四年二月,洛阳先是地震,之后又是海水泛溢,大量沿

海居民都被大浪卷入海中。到了光和元年(公元178年)更是没个消停,像母鸡变成公鸡、黑气冲天、山崩地裂这些事那叫一个数不胜数。这些事情孙坚有些是道听途说,但也有些是亲眼所见,再加上前些年刚以为太平些了,结果天灾稍停就起人祸——“黄巾之乱”直接席卷天下,大汉朝当真是危如累卵。这种情况下自己眼前出现了一名“奇人异士”,不管他是“秦末张良”还是“汉末张角”,孙坚觉得自己都有必要把于暨给逮住!

英雄美女的《三国演义》表面上看起来很浪漫,但实际上在这一百多年间,整个汉王朝的人口从五千多万(156年)锐减到了不足一千万(265年),这其实还是一个大家伙“增产报国”后的数字了——在公元208年的赤壁之战结束到公元221年,全国人口锐减至百万以下。

“关东有义士,兴兵讨群凶。

“救命啊,杀人啦!!!”于暨就像现代社会中每一个遇到此类威胁的普通人一样,直接开始瞎喊瞎叫,双脚大概是在死亡的威胁下,速度又一次提高了。

“傻丫头,你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孙坚恼了,这好不容易拉近了的距离,因为孙坚几句话的功夫,又开始拉开了!

“哈啊啊啊啊!!!”内心有了决断,“江东之虎”的威势顿时显露了出来,手中的古锭刀当真是披荆斩棘,无物可挡其锋锐,所有拦在孙坚一行人前方的荆棘树枝全都被暴涨数分的刀光斩断。如此开路之下,孙坚一行人的行进速度猛地加快,原本被拉开了些的距离顿时停止继续拉大,并且开始逐渐缩短!

“小伙子!我们对你没有恶意,且让孙某人为小女方才的无礼行为向你聊表歉意!”孙坚见双方距离拉近,没有像孙策一样叫嚣着“看你往哪跑”,而是采用怀柔手段,至于于暨是忠是奸,那以后可以慢慢来分辨。

“还以为只是个脑子有问题的小子,没想到这么邪乎!?难道我们今天遇到了山里的精怪不成?”孙坚等人都是出身行伍,即使今天出来是游山玩水可也没忘记带“吃饭家伙”,一边用自己的古锭刀“开路”,一边惊疑道。

“从他刚刚的那一番奇谈怪论来看,即使不是妖魔鬼怪,也绝非普通人,恐怕是何处的奇人异士!”周瑜的眼中闪过一线精光,他有一种感觉,于暨的出现将会对他、对他们这里所有人的人生产生巨大的影响。至于这种直觉一样的东西准不准,看看周瑜那张比女人还女人的脸蛋就能知道了。

“不用道歉啦!你们别再追我就行啦!我原谅你们了!!”于暨也是癞蛤蟆打哈欠——好大的口气,顺着孙坚给的杆就往上爬。

“光屁♂股的!识相的就给本小姐站住,不然等我抓到你小心我给你好看!”孙策见孙坚来软的不行,她就立马来硬的,结果自然是让于暨跑得更快了。

“还敢跑?再跑我丢刀子啦!!”这一路上孙策当然不可能只是傻傻地追,事实上她也捡了不是石头树干去砸于暨想要妨碍他,结果要么被于暨用不知哪里来的直觉给躲开了要么就不痛不痒、完全无视。这一次她终于决定祭出“小孙飞刀”这个大杀器了。

于暨先前虽然睡得迷迷糊糊的,不晓得是他记忆力十分不错的关系还是其他暂时搞不懂的原因,总之他将来时走过的路径记得分毫不差。不过有些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是,这一条路上其实荆棘丛生,满地都是枯枝断木。他来的时候没太注意,这下子跑回去才知道原来他这一路上几乎是被树杈棘刺剐着走过来的。

于暨平日里虽然不算细皮嫩肉,可是作为一个从小丰衣足食的富二代,他的皮肤按理说不可能耐得住这样子的刮擦。但他就真的耐住了!而且别说见红的擦伤了,就连普通的擦破皮都没出现。注意到这点后的于暨也来不及多研究什么,只是脚下又快了几分,之前因为顾忌在这样子的丛林里狂奔会让自己满身疮痍,现在还担心什么?

“父亲、公瑾!你们抓到的这个光屁♂股的,难道是山里的野人不成??”孙策虽然是个女儿身,但是天赋异禀,加上自幼习武武艺精湛,自然也有一副好腿脚。要是跟于暨在塑胶跑道上比起长跑来,轻松套于暨一圈都没什么压力。不过眼下这里是路况极差的树林子里,她孙策虽然“野”,但也不会“野”到把自己的一身好皮囊赔进去的地步。此消彼长之下,原本不大的差距顿时就被拉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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