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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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

四十年?

也许“这阵子”无穷无尽。

令她真正崩溃的是,接下来的日子对于她来讲没有盼头,没有期待,没有念想。

人如果没了念想,就什么都没了。

脸上还残留着些许稚嫩的秦慕彩,对于生活的定义,已经宛若成人般沧桑了。

为了避开母亲和姐姐们,她特意早早出门,疾步往坟山上走去。

她现在走的这条路就是黄青青她们每天走过的那段路。

衣服只有一层,只能达到勉强蔽体的程度。

秦慕彩紧紧抱住了自己的双肩,蜷缩着在霜花悬浮的空气中急急地前行。

走快点,还能暖和点。

她路过了一户户叔叔大爷的家,路过了一户户阿姨奶奶的房。

家家都房门紧闭。

离坟山越来越近了。

其实,她并不知道父亲被葬在这重峦叠嶂的高山之上上的哪一处。

母亲一个字都没提起过。

于是到了山麓,她就犹豫了起来。

就在这时,一个喑哑的嗓音在她的身后响起了。

“你是……秦家的三小姐吧?”他说。

是隔壁家的男人。

秦慕彩眼泪汪汪得看着他,说不出一句话。

每每想到那副情形,她总会自怜自艾,她觉得十几岁的自己真的很令人心疼。

那个男人正穿着一件烂棉袄,关切地看着她,棉袄上到处都嗞出了黄不拉叽的陈旧棉絮。

不知是出于害怕还是源于委屈,秦慕彩的泪瞬间就决堤了。

男人走过来,轻轻地拍了拍她的后背,说:“不怕,不怕,有叔叔在。”

秦慕彩总算停下了哭,可眼泪还是吧嗒吧嗒地往下掉。

男人说:“你这是饿了吧,走,叔叔带你挖野菜去。”

秦慕彩连想都没想,就跟着他走了。

也许是因为她听到了“野菜”两个字。

她已经多少天没正经吃过饭了啊!

男人走在前面,她紧跟男人走在后面。

山上很多干枯泛黄的杂草,把她的腿划了一道又一道。

她已经感觉不到疼了。

男人说,再走不消十几分钟,就能到挖野菜的地界了。

这是秦慕彩生平第一次体会到“祈盼”二字的涵义。

还有十几分钟,她就能吃到大家口耳相传的野菜了。

又走了十分钟左右,男人突然停下了脚步,转回身抚摸着秦慕彩的小脑袋说:“咱们到了。”

“到了?在哪里?”秦慕彩焦急地四下张望起来。

“你看,那有一个土馒头。”男人的手指向了有她半身高的一座土堆。

土堆上面光秃秃的,连根草都没长。

秦慕彩愣了愣,没明白男人的意思。

男人说:“你先在这里等我,一会儿我叫你了咱们就开饭。”

秦慕彩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她看见男人猛地埋下头挖了起来。

土似乎被冻得很硬实,他挖了半天,只剥开了表面一层薄薄的浮土。

秦慕彩就那么远远地看着,她被冻得一点知觉都没有了。

又过了一会儿,男人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他扔下铁锹,就朝她这边快步走来了。

“冷吧?要不咱们先生火吧。”男人说。

秦慕彩的眼睛被冻得通红,她如遇救星似的一个劲点头。

火带给了她希冀,也带来了活下去的渴望。

没有人想要年纪轻轻的就中途夭折。

秦慕彩在火边烤着冻僵了的身体,她觉得此刻自己幸福至极。

男人挖了很久,一直挖到太阳挪了位置,林子里填充满了刺眼的光。

终于,他兴奋地大叫道:“成了成了,挖出来了,等一会儿叔叔处理好了以后咱们就直接烤着吃。”

秦慕彩在听到“吃”这个字的时候,幸福得两眼放光。

那种光甚至比太阳还要炽烈。

男人挥动起砍刀,一下一下地抡了下去,又一下一下地举了起来。

随后,他拎过来了一块硕大无比的肉,那上面还长着密匝匝的绿毛。

秦慕彩目瞪口呆,她颤颤地问:“叔叔,这个……能吃吗?”

男人说:“不仅能吃,还好吃着呢,你呀没吃过,等你吃上一口可就停不下来喽。”

可是秦慕彩的心里还是十分抵触。

男人从身边捡来了一根粗树枝,把肉豪爽地串在了上面,直接扎进了火堆边的土地里。

片刻的功夫,秦慕彩就闻到了阵阵飘香的肉味。

那种熏烤的香气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受到的,她的心狂跳起来,眼睛死死盯着那块肉不放。

“香吧!我就说嘛,一旦烤好了,你准得馋够呛。”男人得意地说。

秦慕彩什么都顾不上了,只梦想着一头扎进这香气里,永远都不出来。

等待肉烤熟的这段时间真的是无比漫长。

秦慕彩的两脚前已经冻上了一层晶莹剔透的薄冰,那是她不停往下滴的满地口水结成的。

终于,男人说:“烤好了,吃吧。”

此时的秦慕彩,早已在漫天的香气中迷失了方向。

她伸出脏兮兮的小手,接过了男人递给她的一块刚刚撕下来的肉,眼含热泪地咬下去了第一口。

那个瞬间,她只觉得,老辈人口口声声说的神仙蟠桃宴,也不可能有这肉好吃。

男人一直笑眯眯地看她狼吞虎咽地吃,眼里尽是慈爱和心疼,他说:“以后每天这个时候你都来这里等叔叔吧,叔叔带你来吃肉,你就不会饿着了。”

秦慕彩一个劲地点头,几乎把头都要甩掉了。

两个人吃了很久,直到多一点儿胃都装不下了,男人才带着她依依不舍地回了村子。

路上,男人千叮咛万嘱咐,这件事她对谁都不能讲。

“我娘呢?”秦慕彩问。

“不行。”男人回答。

“那我姐呢?”秦慕彩问。

“也不行。”男人说。

“那我去找我爹的坟,跟他说行吗?”秦慕彩又问。

“那就更不行了。”男人的态度很坚决。

秦慕彩只好悻悻地低下了头,跟在男人身后默默走着。

她回去的时候,她那苍老的母亲正在门口焦急地等着她。

一见到小女儿回来了,她连忙责备道:“你这孩子,这是去哪儿了啊?也不跟娘说一声!”

“我……我去找吃的了。”秦慕彩嘀咕道。

“去哪儿找吃的了?”秦母问。

“去……”秦慕彩实在编不出什么天衣无缝的谎言。

“说啊,去哪儿找了?”秦母更加着急了。

“娘,我错了,我再也不一个人乱跑了。”秦慕彩哭了出来。

秦母一把把她揽在了怀里,没再问下去。

其实,对于一些事情,谁都心知肚明,只不过大家都藏着掖着不愿明说罢了。

这以后,秦慕彩整天天没亮就出门,秦母再也没多问过什么。

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秦慕彩确实是秦家女人中唯一一个吃过尸肉还吃上瘾了人。

贺子怡的奶奶——秦慕离,也确确实实没吃过尸肉。

*的时候,秦母带着三个女儿逃荒来到了东北,再然后,她便独自开垦出了几亩薄田带着女儿们艰难度日。

可秦慕彩并没有戒掉尸肉这种美食。

有一段时间,她还一度去火葬场偷那些无人认领的尸体,悄悄藏在一个秘密的地方,养起来,等养出了尸斑,养成了熟化的尸肉后,她就大快朵颐地享用起来。

后来,火葬场管理得严了,她也就不好轻易偷尸体了。

被逼到一定份上,她还杀过两个人。

这件事,除了死去的秦母,她的两个姐姐都全然不知情。

她此番来到溯溪村,是背着秦慕离悄悄来的。

她的目的很纯粹,那就是在溯溪村这个三不管地界好好地吃上几餐尸肉。

毕竟已经到了行将就木的年纪,要杀人藏尸对于一个这样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奶奶来说简直是天方夜谭。

她不可能做得到。

因此,她回到了溯溪村。

这是个警察都不常干预的小村庄。

这里经常有人横死,可最后等来的结局都是不了了之,也就是说,即便溯溪村死了人,也没有专人来过问,这一点很重要。

最重要的是,这里的人都和她一样,有着相同的食尸癖。

这就好像,两个人脚都很臭,在和别人呆在一起的时候,他们两个都会被嫌弃,可当他们面对彼此的时候,就会会心一笑,毫不在意地愉快相处。

那个在村口无辜丧命的司机,也确实是被秦慕彩给杀了吃肉的。

至于凶器,不过是一支长得酷似耐克笔的防身笔。

那是邻居一个小男孩送给她的饯别礼物。

在这个秦奶奶把笔扎进司机动脉的时候,她着实把自己给活活吓了一大跳,她没想到,自己都这么大年纪了,还能有这样的力道。

她坚信,这是长期吃尸肉的好结果。

当时,那个人只是抽搐了几分钟,就不动了,连一丝挣扎都没有。

几天前,秦慕彩还特地对黄青青他们说,刘项云已经变得不人不鬼了,可实际上,她才真正是那个半人半尸的东西。

洛凡几人面对这个身长绿毛的半尸人,僵持了有十分钟之久,最后,他一咬牙一跺脚,拉起两个女生,扭头就跑。

她早就习惯这种针扎一般的严寒了。

她也早就穿惯了这身衣不裹体的行头了。

这天早上,晨光熹微,草叶上落了一层晶亮晶亮的霜,白晃晃反射着太阳光,看起来极其耀眼。

秦慕彩只穿一件破洞的单衣,走出了家门。

她想上山跟父亲问问清楚,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吃上大米,吃上白面,吃上肉。

因为那东西上的毛是绿色的,而加之又长在山上无人照看,村民们都约定俗成地称之为——野菜。

唯独秦家母女从没想过要去坟山上“挖野菜”。

她们饿,可是她们还算理智。

后来,秦华也被丢弃到了那座山上,成了众多“野菜”中的一颗。

秦慕彩终于觉察出,父亲是在骗自己了。

她一直置喙父亲所谓的“这阵子”,从她出生开始,她就没吃过一顿饱饭,那所谓的“这阵子”究竟是几十年呢?

二十年?

原因是有个秦华在。

家中一贫如洗的时候,秦华就常说:挺过这阵子,日子就会好起来了。

大早上或者半夜里如果遇见了邻居拎着镐头和铁锹上山,溯溪村的人们都会互相亲切地招呼一声——这是要挖野菜去啊?

野菜,生长在那片郁郁葱葱的坟山上,它们就像发了霉的苹果一样都靠自身的养分养育着厚厚一层草绿色的真菌,一颗颗肿的比棺材还大。

秦母从来都对自己丈夫的这句话深信不疑。

挺过这阵子,好日子就会来了。

秦慕彩是家里最小的女儿。

为了活下去,十几岁的秦慕彩草根、树皮什么能吃的不能吃的东西都吃过。

在眼下能找到的食物里面,有的能吃不好吃,有的好吃不能吃。

那段日子,其实村子里吃尸肉的事情已经隐隐传开了,大家都心照不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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