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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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张模糊不清的脸又浮现在眼前。那天的商场黑的伸手不见五指,可为什么我还是看清了那双冰山般清亮的眼睛,还有那双眼睛里瞬间浮起的泪光?

自从那晚后,夜夜袭扰自己的梦境变得更加纷乱,凌乱的碎片总是莫名其妙的和那个男人的脸重叠到一起。

有时是他握住她的手腕,瞬间发怔的样子;有时是在一间破落的有很多孩子奔跑的院子里,她倚着一个温暖的怀抱,撕扯着糖块彩色的包装纸;有时是她坐在车子里拼命的向外探头,喊着“哥哥”,车外,一个男孩疯狂的追着跑,不住的喊“雨晨,雨晨……”

屋子很大,看规模应该是这套房子里最大的房间。淡蓝的窗帘,粉红的床单,几只白绒绒的玩具熊并排靠在床上,还散发着新玩具的味道,靠墙是一个白色衣柜,另一边,书架,梳妆台一应俱全,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女孩子的房间。

凌云初走进去,打量着屋子里的陈设,默默的坐在床边。

他没什么朋友,平时大部分时间都住在军队,几乎很少有人知道他还有一套房子。

所以就更没人知道他的家,居然还有这样一个房间,女孩子的房间。

凌云初从书架上拿下一张照片,确切的说,那并不是照片,只是一张素描,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在画面上笑着。

这是他记忆中她的样子,他的妹妹,他在这世界上唯一的血脉相连的亲人。是的,凌云初不是孤儿,他还有一个妹妹。

……

孤儿院。

五岁半的凌云初沉默的看着眼前的一群大人进进出出,填着很多的表格,说着那些他听不太懂的话。

下意识的,他只能紧紧攥住妹妹的手,小小的手掌传来一点微微的热度,此时此刻,这似乎是他唯一能够抓紧的东西。

还不到两岁的小姑娘很乖,紧紧靠着哥哥站着,黑葡萄一般的大眼睛好奇的打量着眼前的一切。

婶婶的笑声从房间里传来,似乎是把两个孩子家的房子以一个很好的价钱卖掉了。

凌云初低垂下眼帘,一大颗眼泪砸向脚面。

两个月的时间,从天堂到地狱,没人告诉他为什么,更没有人给他一个解释。生活无情的当头甩下一棒,将他砸的头破血流,晕头转向,无论愿不愿意,接不接受,事实已经摆在眼前,他无处可逃。

他没了爸爸妈妈,没了房子,没了钱,也没了家。各路人不断的出现在他的眼前,有戴着大盖帽的叔叔,上面银色的徽章闪闪发亮,有温柔的穿着白大褂的阿姨,还有几年都不见一次的叔叔婶婶……无数人出现在他眼前,询问着什么,争吵着什么。

还有,尸体,父母的尸体,他们就平静的躺在那个冷房间的小匣子里,母亲柔顺的黑发已变的僵硬,爸爸英俊的脸上裂开一道巨大的口子,上面盘踞着蜈蚣一般丑陋的线头。

为什么他们的脸上都有一层细细的白霜呢?为什么他们要躺在那个冷冰箱里呢?为什么他们不再回应自己的呼喊呢?

没人给他答案,所有的问题都只有一个回答,他们告诉他,你爸爸妈妈去世了。

去世,什么叫去世?“世”这个地方是哪里?爸妈明明就躺在那,根本没走,你们怎么能睁眼说瞎话呢?五岁半的他,对死还没有很明确的概念。

纷乱结束后,他和妹妹有了新的住所,那是孤儿院里小小的一张床,妹妹在女孩子那边,他在男孩子这边。

吃的不好,饭盆里的菜总是很咸,也没有油腥。睡得也不好,被子很薄,夏天热,冬天冷,隔壁床那个缺了耳朵和一只眼睛的小胖子还总是打呼噜。

这些还不是最难以接受的,最难过的是爸爸妈妈再也没有出现在他的生活中,记忆中的游乐场,大玩具,冰淇淋都渐渐离他远去,他把这些全都封存在脑海深处,再不敢拿出来刺痛自己的心。

他渐渐的长大了,学会了察言观色,学会怎么对偶尔前来资助的那些叫企业家的人俯首弯腰,无论是虚情假意的笑,还是对那些人表示感谢的鞠躬,他都能保持最完美的弧度。

学会怎么在脾气不好的幼儿园阿姨面前装的乖一点,才能少挨一点打骂。

学会偷偷攒下少少的零钱,偶尔跑到外面那家又旧又小的店铺给妹妹买一颗甜甜的水果糖。

孤儿院里的孩子来了很多,也走了很多。他记得他到的第三年冬天,缺了耳朵的小胖子去世了。

现在,长大一些的他大概懂“世”是个什么地方了,那是个去了就再也回不来的地方,凌云初看着小胖子空空的床铺发呆。

半个月后,那张床上又多了个男孩子,痴痴傻傻的样子,十几岁了还口水直流,说什么都听不懂,一点都不如小胖子好玩。

小胖子虽然缺了一只眼睛,少了一只耳朵,手却灵巧的很,能够用废纸叠出各种各样的动物,还会慷慨的送给他逗妹妹。

那些翅膀会扇动的纸鹤,摁一下尾巴就能跳起来的青蛙,总能把小姑娘逗得哈哈大笑。

孤儿院艰苦的生活并没有磨掉小女孩半分可爱,她成长的越发的粉雕玉琢,白嫩可人起来。妹妹还太小,根本不知道自己家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她很乖,不怎么哭,没事就喜欢靠在哥哥怀里,用软绵绵的小手紧紧搂住凌云初的脖子。似乎她也知道这是自己唯一能依靠的温暖,毕竟曾经的那两双熟悉的温暖的臂膀,再也没有来抱过她。

抱着妹妹软软的小身子,凌云初知道这是他世上唯一的亲人了,他要拼尽全力保护好她。

直到那天,那个在外人面前永远和风细雨,满面慈祥的女人,那个关起门来却经常对他们连打带骂,横眉冷目的女人出现在他面前。

她抱走了妹妹!

她跟他说,有人要收养妹妹,妹妹离开他是去过好日子!

他知道什么是收养,每年总有几个孩子被那些表情各异的男女挑选,带走。

院里大一点的孩子告诉他,那些孩子是被收养了,他们从此后就有了爸爸妈妈,会过上吃饱穿暖,有人疼,有人爱的日子,不用在这里受苦了。

因此,每次来人,院里的孩子都会露出热切的眼神,尽力表现的乖巧懂事,希望自己成为被带走的那个。但是凌云初不想。

他有爸爸妈妈,并不想把这个称呼用在那些他不认识的男女身上。他有妹妹就够了,等我长大,就带着妹妹离开,他这样想着。

可是,还没等到那天,他们就抱走了妹妹!像父母去世的那次一样,没有理由,只有结果,只能接受。

可是如何能接受?渐渐懂事的凌云初怎么能接受他们把唯一的妹妹从他身边夺走?

他拼命的哭闹,争抢,甚至在园长那个老巫婆手上狠狠咬了一口,结果就是他挨了重重的一记耳光,乳牙都被打掉了三颗,然后那个女人把他扔进了孤儿院最里面的仓库。

无论是叫喊还是哭号,都没有用,没有人理会他。是小胖子用砖头打碎了破仓库的玻璃窗,把他拉了出来。

可惜,他能看见的,却是老巫婆把哭嚎不止的妹妹交给一对他不认识的夫妇,他们开着车离开孤儿院,他只能拼命的追着车,拼命的喊,他看见妹妹从那辆车里挣扎着探出小脑袋,脸上全是泪痕……

车速越来越快,他跌倒在路边的水洼里。

……

……

“咔哒——吱呀”一扇白色的木门被推开。

进门,换鞋,周兰回到自己租住的小小公寓,简单的一室一厅。淡蓝的窗帘,粉红色的床单,床上靠着两只大大的白色玩具熊,温馨而普通的女孩子的房间。

她疲惫歪倒在熊腿上,闭上眼睛,今晚不要再做这样的梦了……

“雨晨,雨晨……”那个声音再次响起。

“老师再见!”小女孩甜甜的幼童嗓音格外悦耳。

“宝贝再见!”周兰笑着跟这对兄妹挥手。

“哥!去买彩笔!”小姑娘回头对着男孩喊着。

雨晨?雨晨是谁?我叫周兰。

她轻轻抚摸着自己腕上那朵栩栩如生的兰花,这才是我的名字。

“哥哥——”

忽然,耳畔莫名响起小女孩清脆的喊声,不知为什么,短短的两个字刺的她心脏一阵紧缩。

“上星期不是刚买过吗?”

“那个是彩色铅笔!根本不能往手上画画!”小姑娘嘟着嘴。

“又是你来接啊?”周兰微笑着看着小姑娘搂着哥哥的脖子撒娇。

“爸妈今天加班”男孩笑着回答,转头对怀中的妹妹说“跟老师再见”

“你干嘛非要往手上画啊?”男孩子无奈的苦笑,宠溺的捏捏妹妹肉鼓鼓的小脸。心想道,就是怕你往身上和衣服上乱写乱画,才给你买铅笔的。

“我要画一个跟周老师一样的花在手上!”小女孩指着自己的手腕,绘声绘色的说着周老师腕上的兰花有多漂亮,她也要画个一样的。

下了班,周兰走进幼儿园旁的面馆,习惯的要了碗阳春面,慢慢的吃。

A市的某家幼儿园。

“哥哥!”一个圆滚滚的小女孩飞扑进一个半大的男孩怀里,差点砸了她哥一个踉跄。

男孩子很瘦,大概上高中的样子,看着怀里肉乎乎的妹妹眉开眼笑。他一把抱起小姑娘,娴熟的把妹妹身上的小书包背到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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