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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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烈天,什么时候让我和大家都见一下面吧。现在,我对以后咱们佣兵团的情况还没什么了解。”

烈天点点头:“晚上吧。我下午去召集一下,不出什么意外的话,晚饭时间大家应该可以全部聚齐。”

烈泉酒馆内,常驻着几个最早跟随烈天的队员,刘月已经认识。不过根据烈天所说,他们冒险者小队总计二十八人,在酒馆居住的只有八人,其中还有三人这几天一直没有出现在酒馆里。换句话说,刘月对以后要“带领”什么样的一群人,所知甚少。

铂斯站前一步,面带微笑向刘月行了个礼。刘月细看,铂斯身材修长,皮肤白皙,相貌俊秀,但眉宇间亦流露出一股逼人的英气。更不知怎地,虽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动作,却让刘月觉得,这个金发铂斯身上,仿佛有一种天生的翩翩气度。

这是一个很有魅力的人。要是放在自己上辈子那个世界,不成为顶级偶像巨星绝对是星探们瞎了眼。

“你好,在下铂斯,六阶剑修,很高兴认识你。”

铂斯向刘月伸出右手。他的手部皮肤相当细腻,但可能是常年握剑的原因,掌心已经有了厚厚的茧子。

“你好。”

“嗯,这位,身材魁梧的汉子,叫熊雄。这家伙是格斗家,力气却比一般格斗家还要大得多,大得恐怖。有一次喝醉了酒,他一拳把一头公牛打成了肉酱。”

刘月吓了一跳。一拳把一头公牛打成肉酱?这家伙是人吗?

介绍时候听起来虽然吓人,但实际上,熊雄是一个看上去相当憨厚的汉子。在烈天介绍他的时候,他冲刘月傻笑了半天,一只手放在脑袋后面,分毫没有要握手的意思。

看他这个表现,烈天解释道:“你别误会啊墨子。这家伙力气太恐怖,又控制不好,他不跟你握手是怕伤着你。”

刘月会意点头,不过仍是好奇:“熊雄大哥,你跟我握握手试试呗?”

“算了算了,俺怕伤着你。”

见刘月还是伸出了手,并且用真挚地眼光看向他,他只好小心地伸出蒲扇般的手掌,手掌虚合,跟刘月的手握了一下。

那感觉就仿佛人和一只宠物狗握手的小心。虽然熊雄没伤到他的手,却伤到了他的自尊。

“这位是咱们团的魔法师,修习水系魔法的哲别。他的水系治疗魔法是团队成员受伤之后最有力的保障。”

哲别冲刘月稍稍一颔首,算作打了招呼。刘月看他表情冰冷,神色不善,很知趣地没有要跟他握手。

小队中实力最强的便是七阶剑侠烈天,其次则是熊雄,铂斯等。烈天之前提过,小队中的分工职业非常明确,从剑武修,弓武修,拳武修到魔法师,盗贼,所有职业都囊括在内。不像一些中小规模的冒险者小队,整队七八人甚至十几人,几乎全是剑武修。

看来自己真是交大运了。烈天一一介绍小队队员给刘月云逍遥认识,刘月尽可能地记下了每个人每张脸。

“这里怎么只有二十六个人?”待烈天介绍到最后,刘月忽然发现人数不对。

“还有两个人不在。他们晚上回公会要半点事情,所以晚点到。”

刘月疑惑:“公会?武者公会?”

“不,是潜行者公会。他们两兄弟一个叫卡普,一个叫卡里,都是潜行者公会的成员,也是我们小队内仅有的两名潜行者。不过,平时我们出去执行任务,他们可是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暗哨探查,机关消息,实在是相当精通。而且,虽然平日里我的实力算是小队里最强的,但是如果他们把我当成暗杀目标,我也没把握能够全身而退。”

潜行者即为人们所称的盗贼。不过,这种叫法毕竟不好听,而且,广义上的潜行者,侦察放哨,飞檐走壁,化装假扮,盗取暗杀,涉猎方向极广。盗术也只能算是潜行者的一种本领而已。

“哦?”

两位潜行者队员。刘月心神一动。自己行刺子爵哥特的时候,阴影中悄然出手的那人多半就是一位潜行者了。把握时机,出手奇快,一击致命,当真是可怕之极。就是不知道这一对卡普卡里兄弟的本事如何。听烈天那么说,想必也不是一般人物。

烈天介绍完了所有人,刘月冲众人一拱手,道:“各位想必都认可了我之前提出的建议,也就是我们合在一起,成立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有规模的佣兵团,从今往后以接任务完成委托获取佣金谋生。”

“不瞒各位。我今年十一岁,三阶双手剑剑修,实力恐怕是在场的所有人里最差的。为什么我这样一个年纪又小,实力又不强的人,要当佣兵团的团长,而不是烈天,或者是在场各位中,有实力又有智谋的人呢?”

“我想上一次,烈天已经跟你们说明了其中的原因。不过他却没有说全。”

“这个佣兵制度,是我构思了很长时间,翻阅了很多书籍,才最终设计出来的。上回我跟烈天说,佣兵团体成立之初,最大的弱点就在于,该如何能得到别人的信任。我和云逍遥是能得到别人信任的前提条件之一,但还不够。”

“佣兵不只是简简单单的接任务做任务而已。这是一种新生事物,里面包含着极大的学问。有一个词语叫不耻下问,古代曾有刘翼德三顾草庐请诸葛云长的故事。当时的诸葛云长也是年纪轻轻没有什么阅历,但刘翼德就是看中他的才学,所以不辞辛劳的一再相请。”

刘月完全是在信口开河,但他就是吃准了在场这些人中,不可能有几个认真多读过多少书的。就算有,大陆上的历史长以数十万年计,难道能每一国每一代每一地方发生的故事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众人也是被他蒙的云里雾里,只有那个叫铂斯的金发美男子,始终微笑望着他。

“说白了。我们一起成立一个佣兵团,我只是一个名义上的团长,也是做给外人做给雇主看的。但我却同样是能为佣兵团谋取福利的大脑。虽然实力和阅历上,我都无法跟大家相比,但我的优势就在于,能做到各位都做不到的事情。”

“既然我们是一个团体,那么以后遇事就总是要协调统一,令行禁止。接任务的时候,我会多听大家的意见。而出任务的时候,我也会多和烈天副团长商议解决问题。不过,我希望,大家不要因为对我个人的误会或者是看法,在紧要关头,起了内讧。诸位如果有什么疑虑或者顾忌,现在就可以提出来。”

刘月话音刚落,刚才那个烈天介绍修习水系魔法的哲别就站了出来:“莫墨。就算你说这些话,我也不能认同,你来担任团长。”

刘月笑了:“那你想怎么样?”

“你要想当团长,就得证明,你真的有资格,并且能做到我们都做不到的事情。可好?”

刘月的事情在上一次烈天聚集队员商议决策的时候就告诉过。对于他的能力,队员还是基本认可的。

“这几位你已经认识,我就不介绍了。这位,站在我身边的金发大帅哥,叫铂斯。”

刘月向众人躬身:“很荣幸见到诸位。不才莫墨,大家也可以叫我墨子。”

“嗯。这位是云逍遥,虽然年仅十一岁,其魔武双修造诣竟已经均在三阶之上。以后他也会担任佣兵团的副团长。”

十一岁武修四阶魔修三阶,这种恐怖的天赋把在场的冒险者们都吓了一跳。相比之下,刘月的双手剑三阶实力简直不足为提了。

当天初步商量之后,烈天就决意加入佣兵团,改变自己和冒险者队员们的谋生方式。不过,这种大事,他必须还得跟队员们商量一下。于是又过了两天,刘月才等到烈天彻底确定的消息。

即将加入佣兵,那么刘月和云逍遥便算作“自己人”了。烈天在酒馆里给他们也安排了住处,并且包了他们的一日三餐。这种意外之福让总有些难以心安的云逍遥也眉开眼笑。自从两人发现挣钱不易开始,一日三餐饮食标准大幅降低,有时候一整天连一块肉都不曾吃。

而被烈泉酒馆招待的待遇可就高了。刘月估算,两人每天一顿饭的伙食费就有一金之多。

晚饭时间,果然如烈天所说,一行人在烈泉酒馆大堂齐聚。

“来,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就是佣兵团的团长,也是以后我们的团长,莫墨。”

刘月道:“那就拿出一部分来。咱们先去做一块牌子立在酒馆门口,然后把那些魔晶魔核镶嵌到牌子上去。”

刘月的想法总是天马行空。用魔核来装饰一块牌子,其奢侈的程度不亚于用猎取来的魔兽皮毛铺作地毯。但左右想想那些魔晶魔核留着似乎也卖不出大价钱,刘月这么做一定有他的道理。烈天一口答应下来。

要知道,在市面上,一个金币可是能买到供常人吃半个月的普通干粮。

“墨子,咱们佣兵团成立当天,需要办点什么活动,来宣传一下吧?”

烈天与两人攀谈的那天,被刘月严谨的逻辑论述和毒辣敏锐的眼光深深震惊了。他当时就明白,眼前这个看似只有十一岁的孩子,恐怕是一个天才级别的谋士。

而自己的冒险者小队成员分工明确,职业很多,偏偏就没有这样一个聪明绝顶的人。

有感于刘月的超凡智慧,烈天也以“墨子”称呼刘月。不过相比于云逍遥,前者是把“子”作为尊重的敬称,后者则是以轻蔑的意思来嘲讽他。

“嗯,必须的。烈天,你那里有多余的魔晶魔核吗?”

“有不少,但基本都是最低阶魔兽身上的魔晶魔核,很小,就算大批量地卖也得不出很高的价钱。”

刘月竟然真的说动了烈天率领冒险者小队加入了他们。

几天前两人打赌,刘月说,如果能让烈天他们加入佣兵,云逍遥就要输给他二十个金币。照现在的情形看,云逍遥知道自己肯定是输了。但,他也心服口服。

刘月做到了简直天方夜谭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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