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我叫史珍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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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只葫芦跟着我。

一只橙色葫芦啊!一只长了手脚的橙色葫芦!而且它还会对我笑啊!它肯定是妖精啊!

对,这个世界本来就有很多妖精,已经是见怪不怪的事了,但经历过那头猪妖之后,我对妖精有了过敏,我见到妖精就腿软头皮发麻,甚至我都感觉我的英俊都在因为它们的出现而渐渐的消失,不然,我在西安城待了快半年的时间为什么还没有一个富婆来包养我啊!!

我是个失败的人,我连父母,和青梅竹马的尸体都不敢去看,不敢去埋,我已经注定是个

要在谴责中度过余生的废人。

啊~~让我在这个城市里,慢慢地老去吧。

等等!!这葫芦!到底什么时候才走啊!!我感觉我全身都动弹不了了!!!

救命啊!!!

——————

我叫周二娃,如你所见,我是一只葫芦,一只长了手脚而且还会说话的葫芦。

我的大哥周天宝不要我了,所以我流落到了街头,虽然我知道会有人去找大哥的麻烦,但我却没有想要给他报信的意思。

不是我不爱大哥了,而是这根本就没意义,大哥他那么强,他唯一的心愿就是能够找到一个像样的对手,是啊,以我所见,这西安城高手多得是,只要大哥一出名,这肯定会出现一个能让大哥了去心愿的家伙。

我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关注着我那葫芦山上的几个兄弟,只要有人去找他们的麻烦,那我就立马去告诉大哥。

我不是一个自私的葫芦,大哥他并不喜欢安稳的生活,所以,我觉得让他就这样吧。

而离开大哥之后,我也得有我自己的生活啊,但香老板给的那几两银子在那几个**娃娃追我的时候给弄丢了,所以,我现在身无分文。

但我绝不会去当一个乞丐,为什么?因为我可爱啊,因为我聪明啊,因为我有千里眼和顺风耳啊。

所以我想到了一个办法。

对,我跟上了一个乞丐,虽说长得丑点,但也不打紧。

他走哪我走哪,他去哪我去哪,他蹲下要钱,我就坐在他的身边,靠着我可爱的外表,给他吸引注意力,拉拉人气,从而让他多要到一些银子。

然后我再偷偷地伸手从他那破碗里捞出几个铜板塞进裤兜里。

呵呵,一个下午的时间,我已经摸了他将近三百文钱了,算下来就是三两银子!一个下午的时间这家伙竟然能讨到将近五两银子!

啧啧,肯定是我的功劳,所以,我拿得理所当然。

不过这家伙看起来可真傻,从一开始他都没有看过我一眼,甚至我伸手摸他银子的时候他都没看过我。

在看这家伙的耐性,也确实很吓人啊,我坐都快坐不住了,这家伙竟然一蹲就是四个小时。

看来是个可造之才啊,看我再跟他几天,赚够了银子,我去偷听一两本修炼秘籍给他,就当犒劳他了。

——————

西安城南城门内第三条街的十字路口处,有一只橙色的葫芦和一个邋遢的乞丐,一坐一蹲,从正午刚过,到黄昏,到日落,到更夫敲着竹棒子从他们两的面前经过,一个睡着了,一个依然还在蹲着。

.........

好了,不开玩笑了。

没错,你肯定现在会问我,既然我这么怕妖精,那我还怎么报仇呢。

但谁告诉你,我怕妖精就不能报仇的!

我能帅死它!我能靠我仅有的帅!来帅死他!

整整八十里路啊,我是跑过来的,摔了多少次我不知道,反正我唯一一套可以让我靠脸赚钱的衣裳也面目全非。

我做人很失败,除了帅,我一无所有。

但我绝不承认我是乞丐,虽然每次我只要往街上一站就会有人往我的脚下扔银子,虽然我也会将银子捡起来放进腰包里,但我也绝不承认我是乞丐!!他们给我银子也绝不是因为看我可怜,而是看我太帅的原因!

妖精!妖精!

我在心里疯狂地呐喊,希望突然出现一个高人将这只葫芦给收了。

其实当乞丐也挺不错的呢,坐在地上就有人往我随便捡的一个碗里扔钱,啧啧,以前怎么就没想到呢。

但现在我遭遇到了我的第二个困境。

没错!一定是这样!

我是草帽村唯一一个传人,我怎么可能会是乞丐!

但我现在面临的第一个困境就是,我没钱。

对,我身上一文钱都没有,因为胆小我甚至都不敢回到村子里去看上一眼,而逃出村子的时候,我又除了一身衣裳之外什么都没带。

对,为了复仇,我会不择手段。

所以,我还是做起了乞丐。

啊~~

我叫史珍香,二十二岁,高一米七八,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在我们那个村还没有被那头猪妖给踏平的时候,我一直都是以草帽村第一美男子的身份生活着的。

如你所料,我现在成了一个孤儿,一个连朋友都没有了的孤儿,一个为了复仇而走进了大城市的孤儿,一个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孤儿。

为了复仇我可以不择手段,甚至是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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