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隐秘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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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抗争过的,但在他好几次当着万兴民的面试探我的时候,我内心已经承受不住那一种害怕。

害怕失去这一种来之不易的幸福,我选择妥协了。

趁着万兴民上班的时间,偷偷摸摸去了孙源家。

我越发地鄙视他,如果万茉莉是爱他的,为什么会选择万兴民,而不选择他。

我不得不承认,万茉莉是聪明的女人,她其实一直就知道孙源不是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

所幸,孙源这一场令人作呕的游戏并没有玩太久。

他玩腻了,经常流连于风月场所,也时常带别的女人回家。

让我去找他的次数越来越少。

三个月之后,我们之间的这一种见不得人的游戏彻底结束。

我和万兴民的日子越过越红火,我用心的经营着我们这个小家庭。

直到两年后,这一种和谐再一次被打破。

那是在明明一岁多的时候,那一次万兴民去了省城学习。

年幼的明明贪玩,从阁楼上摔了下来,摔得头破血流,流了好多血。

我着急忙慌地将她给送到了镇医院,医院急救的医生需要给明明输血。

那时的医疗条件并不好,该输血却又没有血可以用。

作为母亲,我理所当然地要为她为输血,输多少我都愿意。

但医生遗憾地告诉我,我和明明的血型不符。

我是A型血,而明明是却是B型血。

这个血型将我给弄懵了,生物课上学过的知识,父母的血型和子女的血型规律。

我是A型血,万兴民也是A型血。

而明明却是B型血。

晴天一阵霹雷,震得我天灵盖发了懵,这么一来只有一种可能。

明明,她不可能是万兴民的孩子。

那一天,容不得我多想,医生说再找不到合适的血明明就有可能有生命危险。

我想到了一个人,孙源。

我疯了一样地跑到他家,问他是什么血型,当他告诉我他就是B型血的时候,其实已经不是惊吓可以形容的了。

我二话不说,将他给拉到了医院,他一脸懵地给明明输了血。

孙源虽然是一个瘸子,但他却不是一个傻子。

他很快就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

于是,明明的身世又成了我们这个家的一颗定时炸弹。

我看到孙源时常对明明充满着宠溺的眼神,心里就发怵,不知道这一颗定时炸弹什么时候会爆炸。

这一种提心吊胆的生活又重新回到了我的世界。

孙源这个变态,他乐此不疲地玩着这个把戏。

他时常偷偷地笑话我。

“我就喜欢看你紧张的那个样子,你越紧张我越快乐。我还要谢谢你给了我明明这么一个礼物,看到了明明,我就想到万兴民被绿了的那个样子,特别地爽。”

1999年中秋前夕,他又找到我。

“小华,我不忍心看到你时常担心的那个样子,我有一个提议你看行不?”

我不认为他能有一个什么样见得人的提议。

他说:“明明长得这么可爱,你说我要是将她给弄去卖了,会不会得到一个好的价钱?”

这个变态,虎毒还不食子呢,他是明明的亲生父亲,居然能有这种变态的想法。

我义正严辞地对他说:“你要是胆敢打明明的主意,我也不怕撕破脸皮,咱们就拼个你死我活。”

他并不恼火,笑嘻嘻地说:“那咱们就走着看呗。”

我以为他只是说着玩的,没想到他却是当真的。

中秋节那天,明明不见了。

第一时间就想到了是孙源干的,我去他家找他,他人不在。

孩子丢了,作为母亲的那一种心情,想死的心都有。

尤其是看到万兴民一夜之间白了头发的样子,更加令我内疚。

一个星期之后,孙源回到了江源镇。

那个时候,万兴民去了外地找明明。

我第一时间找孙源,让他交出明明,不然我会报警,告他拐卖儿童。

孙源表现得相当淡定,不紧不慢道。

“小华,你知道吗,你生气的样子特别好看,我就喜欢你生气。”

这一天,孙源给我说了实话。

他说,明明是他的亲生女儿,他怎么可能做出禽兽不如的事情来。

他此举只是想报复万兴民,不想看到万兴民比他过得幸福。

他说了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

他说:“凭什么,他可以过得比任何人都幸福,而我,却过得如此惨淡。既然我过得不好,我也不会让他过得开心,我要让他体会失去孩子的痛苦,一辈子活在痛苦当中。”

我非常鄙夷,明明是他一直觊觎兄弟的女人,他居然有脸说出这种话?

好多次喝多了,他总跟我说,其实万茉莉是爱他的,根本就不爱万兴民。

“嘿嘿,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让你来陪我吗?”

我看着他丑恶的嘴脸,半句话都不想跟他说。

他自说自话:“是因为他抢了我最爱的女人,我也要让他尝一尝女人被我抢的滋味。”

我不知道万兴民知道了我那不堪的过去,会怎么看我?

更令我时常不安的是,孙瘸子这个人渣他就住在街对面,一抬眼就可以见得到。所以我时常处于惶恐当中,我害怕他会成为我幸福婚姻的障碍。

要逃避孙源,简直没有可能,他经常来找老万喝酒,两个人喝起来就没完没了。

害怕被人发现,我每次去都绕到他家后门,然后再进去。

那个时间段,孙源对说得最多的话,就是。

在我和万兴民结婚后的第三个月,他终于按捺不住,露出了狰狞的嘴脸。

他开始威胁我,让我每个星期至少陪他三次,不然他会将我的过去,还有我曾经有一个孩子的事情告诉万兴民。

我劝过万兴民,将老房子卖了,去新街上住。

但万兴民不听劝,说他从小就住在老房子里,住习惯了,这一辈子也不可能搬走。

生意还不错,一家人的日子表面上过得也算红红火火。

我们两个人的婚姻唯一遗憾的是,我曾经是孙瘸子的情人。

孙源到底不是什么好人,他那丑恶的嘴脸很快就显露出来了。

他成天无所事事,时常跑到我店铺里来一坐就是大半天,还不肯走。

嘻皮笑脸来挑逗我,我让他不要再来打扰我的生活,但他明显是一个无赖。

万兴民是一个顾家的男人,心思也细腻,也懂得考虑别人的感受。

我庆幸我找到了可以终身依靠的男人。

我将一楼的店铺装修了一下,做起了我的老本行,卖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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