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月圆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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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男子道:“他一定过的很好,因为他从不会亏待自己。”

胡渣大叔道:“明日,我钓几条鲤鱼备着,等他回来蒸了做下酒菜。”

老头看了看胡渣男子,淡淡笑了,说道:“你的鱼钩,也只有明日才舍得拿出来。”

轩华庭一向不喜欢这般奔波的生活,他本就是个安静的人,这一回,却跟着陆尘从江南一直西下,几乎就没有怎么停歇过,一直在赶路。而且现在四人都已经成为了通缉犯,又不能走官道,只能奔波在山林小路之中。所以心里也是苦不堪言,听陆尘说的这般着急,轩华庭也大声询问道:“我说陆兄,我们到底还要多久才能到你说的那个地方啊?”

陆尘道:“此刻已经到了湘南境内,若是我们再急赶两日,定能在八月十五那日赶到沅州。”

杨沐晴道:“沅州不是南蛮之地吗?我们去那作甚?”

陆尘高呼道:“南蛮之地虽地处深山,人烟罕至,可景色却并不比江南差多少,再说,我等现在已经成为了朝廷通缉之人,又背上了刺杀盟主之罪名,江湖中人也不会放过我们。沅州处在蛮荒之地,正好作为我们的藏身之处,岂不妙哉?”

四马疾奔,马蹄荡起了一缕烟尘,林间飞鸟,也不时的被这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惊的四窜。

八月十五,中秋来临,陆尘一行四人,从江南急赶而来,快马加鞭,足足赶了半个月的路程,总算是来到了湘西沅州境内。

沅州依沅江而立,四面环山,环抱江水,其中又属黔阳县最为繁华。虽然这里不比江南人多物广,可也有它独属的一番味道。

陆尘四人中秋之日晌午便来到了黔阳县,在集市上买了几坛黔阳的米酒,又采买了一些菜,便继续带着四人向沅江上游的小路急赶而去。

又快马疾驰了两个时辰左右,天色已将黄昏,陆尘带着三人一路向着深山之中奔去。

这里地处偏僻之地,离开了县里,就全都是泥巴小路,这倒也不用担心有衙役检查,免得暴露了身份。

接近申时左右,四人顺着一条山路,骑马慢行,一路上的山间景色,让人神清气爽。

这一路来都是疾奔而行,此刻终于可以放缓了马步,慢慢的欣赏着山中的景色,轩华庭不由的赞叹道:“虽然这地处荒林,可不得不说,果然是个好地方,相比杭州的西子湖,这里的水更清;相比山东的泰山,这里的草木更绿。”

司徒极也一脸舒畅的欣赏着这山中的美景,说道:“在这里喝酒,一定比在风雨楼喝酒更有意思。”

杨沐晴道:“而且在这里,一定有很多山里的野味可以下酒,这样喝起酒来,必定更入味。”

陆尘笑而不语,看了看前面的山口,说道:“此处名为托口寨,而我们此时来的这处山林,则名豹雾山。这山中树木常青,莺飞草长,鸟语花香。每每清晨和夜间,就会浓雾弥漫,宛如仙境。据说这山中豹子极多,正是这些豹子守护着这片山林的安宁,故此豹雾山由此得名。”

轩华庭也笑道:“我这辈子吃过熊掌,尝过鲍鱼,品过鹿血,可这豹肉却从未吃过,看样子跟着陆兄此行,口福不浅。”

司徒极道:“我说轩兄,你莫要被豹子当做盘中餐了才是。”

陆尘大笑道:“哈哈哈,各位放心,这豹肉,今晚就有的吃,而且,保证味道一流。”

轩华庭一听,当即来了精神,说道:“哦,此话当真?”

陆尘道:“千真万确。”

轩华庭道:“那我可就真是托陆兄的口福了……哈哈哈哈哈哈……”

欢笑之声,在山中回荡,马蹄声响,伴随着欢声笑语的节奏,犹如一曲乐章,在欢迎这四位远道而来的客人。

远远的,陆尘就已经看到了路途的尽头那山口处,站了三个人。见到这三人,陆尘赶紧加快了马步,向着三人奔了过去。

清晨的山林之中,格外安静,可这一阵马蹄声,却打破了这份宁静。陆尘一马当先,时而挥动马鞭,催促座下的马儿再跑的快些,后面跟着的三人也只能不断的赶着马儿赶紧跟上。

陆尘似乎很着急,他拉开了嗓门,大声说道:“各位,我们的快些了,要不然就赶不上八月十五的团圆饭了。”

至此,三人都不再说话,再次回到了桌上,各自吃完饭,喝完酒,便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安歇。

一条山林间的小径上,四匹快马蹄声急促,最前面骑着那匹白马的正是陆尘。后面跟着的则是杨沐晴、轩华庭和司徒极三人。

此刻天色刚微亮,在一间荒山的破庙里休息了一晚的三人,就急匆匆的被陆尘叫醒起来赶路了。

这三人,一个是满脸胡渣的大叔,他的身躯强壮有力,看似五十多岁的年纪,一双深邃的眼睛,透着久经江湖的精锐。他总喜欢待在池塘边的那棵大榕树下,用细竹做的钓鱼竿坐在榕树下面钓鱼。可是他的鱼线上却没有鱼钩,更没有鱼饵。明知这样钓不上来鱼,他却还是一坐就是一天。无论是刮风还是下雨,他总喜欢一个人坐在榕树下,手里拿着鱼竿,静静的就这么坐着,钓鱼。

还有一个,则是白发苍苍满脸皱纹的老头,这老头看上去满脸褶子,眉毛胡子全都是雪白,就像是过百的老人一般。可是他的步伐却很轻盈,轻盈的就像个十五六岁的少女。而且,他这么大岁数了,却依旧能掂的动二三十斤重的铁锅。没错,这老头是这处地方的厨子,每一顿饭都是他在做。老头也怪,他似乎时刻都喜欢待在暗处,要么在厨房,要么在自己的住房。无论天晴还是下雨,他总喜欢一个人待在暗一点的地方,就好像一点点的亮光,都会刺瞎他的双眼。所以他总是躲在暗处。

最年轻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男子,他明明脸长的英俊,全身的皮肤却黝黑,因为他不管春夏秋冬哪一天,都会待在外边,任凭日晒雨淋,所以久而久之,他的皮肤变得很粗糙,在加上夏天的太阳太毒,晒的他全身都黑的发亮了。可是这人的双手,却异常的突兀,只有这一双手,白的犹如婴儿的皮肤,而且那手指纤细绵长,简直比女人的手还要动人。

年轻男子看了看老头,又看了看胡渣大叔,说道:“那我明日也要准备一些野味回来,等他回来一起享用。”

老头还是淡淡的笑了笑,说道:“看来我又得把我准备了一年的作料拿出来做菜了。”

满脸胡渣的大叔,似乎也有所感触,极少交流的他,竟也起身,来到了窗边,看着不远处的榕树,说道:“是啊,再过两日,他就该回来了……”

做饭的老头,也站了起来,走到屋檐下,静静的看着天上的明月,惆怅道:“这一年,也不知道他过的好不好。”

不过这人看起来也很怪,他恰好跟做饭的老头相反,他只要天色一亮,就绝不会在房间里多停留一秒钟。起床洗漱,他便独自一人去到了深山之中,早饭时间便又回来,吃完早饭再次进山,中午又回来吃饭,然后再去山里,最后回来吃晚饭。他每天都显得很疲惫,就像是去搬了一天的重物一样。晚上回来吃完饭,就走回了自己的房间,倒头就睡去。就算是震耳欲聋的炸雷,也休想让他惊醒半分。

这样的三个人,一起住在这美如画卷的地方。他们明明住在一间屋,吃在一张桌,可又好像谁都不认识谁;彼此之间,连一句多话都懒得说。

这里,确实是个好地方,宁静,惬意,美如画卷。

在这里,只住着三个人,但是那栋木屋,却有四间房,有一间常年空着无人住,可这三人却每天都会轮着去打扫那间空房,长年累月从不间歇。好似那间房的主人,明日便会回来一般。当然,这三人都知道,他明日不会回来。可是他们还是会每日打扫,打扫的一尘不染。

今晚,是八月十三,还有两天,就是一年一度的中秋佳节。

晚饭的桌上,摆着一壶陈年好酒,三个人坐在一起,还是没有说话,各自吃着饭菜,喝着杯中的佳酿。

沉默了许久,最年轻的男子,突然站了起来,看着窗外的淡淡的月光,脸上挂着些许思念,说道:“再过两日,他就该回来了。”

这里的山,是绿的,这里的水,是清的。穿过一处峡谷,就能来到这处人间仙境般的地方。

一波碧水,随风荡起丝丝波纹,湖边,有一栋木屋。木屋前面,是一间泥土夹渣这干草堆砌的厨房;后面,落座着一处池塘,池塘边,长了一棵三人环抱才能抱的住的大榕树。这里的一切都显得很简单,可是这份简单里,却透着无限的安宁和美意。

初秋季节,荷叶上撑着些许莲子。一阵风吹来,满是荷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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