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诈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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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敛骨师除了要对死者敛骨之外,还要对活人进行敛骨。

对,将一个活人的骨头全部取出,期间要尽量保证被敛骨之人不能断气,活的时间越长越好,其残酷程度毫不亚于凌迟处死。

通常叠骨的对象都是地主或土豪家夭折的儿子,用来配对的,则是穷人家的女儿。在以前吃不起饭的饥荒年代,就有不少农民为了活命,将自己的女儿卖掉。

胡老汉心里总觉得,这一切可能都是死去的儿子对自己的报复,因为是他将儿子活活逼死的。

不仅如此,胡兴安死前还遭到他爹整整三天的毒打,打的他身上没有一块好皮,死后也没让他葬在祖坟,而是简单的安葬在了乱坟岗。

我听胡老汉叙述的时候,感到很是吃惊,能让亲爹做出如此狠毒的事,想必胡兴安也不是什么善茬。

但了解之后,才发现我错了。

胡兴安是村子里为数不多的大学生,毕业之后就放弃留在城市的机会,回到乡村任教。他帮助村子修建小学不说,还把自己工资的一半拿来接济那些贫苦的孩子,待人接物也很是谦恭,很受村民的敬仰。

这样一个人中龙凤的存在,为何会被他爹活活逼死?

事情的端倪在于找对象的事。

自打胡兴安回村之后,媒婆都快踏平了他家的门槛,周围数十里的大家闺秀几乎都去提过亲,但无一例外,全被胡兴安给拒绝了。

起先胡老汉也没当回事,觉得是自己儿子心气高,看不上农村的姑娘罢了。但胡兴安的姐姐胡秀娟却发现,弟弟好像不是对农村女人没兴趣,而是对女人都没兴趣。

说来也巧,一次胡秀娟和丈夫吵架,气的大晚上一人赶夜路回娘家,事先并没有给家里任何通知。半夜,等她打开院门来到屋里,竟然依稀听到从弟弟房里发出奇怪的呻吟声,她当时还想,难道弟弟在暗中一直都偷偷交往着对象?

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她偷偷从窗户那里窥探,不看还好,一看吓的她当场就叫了出来。在屋里,躺在胡兴安身下的,居然是一个男的,而且是弟弟儿时的好友,和他一起长大的刘玉龙。

叫声惊醒了二老,这下彻底东窗事发。

胡老汉气得当场就吐了一口血,昏倒过去。醒来之后,他觉得自己很是愧对祖宗,居然生下了胡兴安这个孽障,脸面被彻底丢光。

于是他将胡兴安软禁在家,每日让他下跪在祖宗牌位之前,希望儿子可以好好反省,改邪归正。

但胡兴安却认为自己根本没有做错,说什么恋爱自由,取向自由之类的,一辈子都没出过几次大山的胡老汉哪懂这些。他看儿子嘴硬,气的不行,自小就没打过儿子一下的他,彻底爆发,势必要打到儿子服软为止,谁劝都没用。

毒打三天之后,胡兴安已是奄奄一息,无奈之下只好口头认错。

在床上修养了半个月之后,胡兴安对胡老汉保证自己以后再也不近男色,胡老汉这才同意他出门。

但胡兴安脾气一向执拗,服软也只是为了最后见刘玉龙一面。

胡兴安知道流言蜚语的威力,自己这事被抖出来之后,一辈子在村里都别想抬起头,于是他想和刘玉龙一起逃走。但刘玉龙家里有一个常年卧床的奶奶,刘玉龙放不下他奶奶,不敢这么冲动,就拒绝了他。

胡兴安有些心凉,下午就跳河自杀了,据说尸体从被捞上来到下葬,眼睛始终都合不上。

胡兴安死后,胡老汉觉得自己挺直一辈子的脊梁,就这样被儿子狠狠地打断了。他简单地买了一副棺材,就将胡兴安草草下葬了事,而且坟墓选择在了乱坟岗。

爷爷之前教过我,一般三种情况的人死后特别容易尸变,一种是横遭劫祸的惨死之人,另一种是蒙受冤屈的冤死之人,最后则是心愿未了的横死之人。这三种人死后怨气太大,如果没被合理地安葬,死后极易诈尸。而胡兴安的死,几乎将尸变的条件占了一个遍,如此这样,不诈尸反而奇怪。

所以我和爷爷在开馆之前,就做好处理诈尸的准备,只是没想到最后还是出了差池,酿成了大祸。

那次的事件缘起于宁山村里一户姓胡的人家,当时上门过来找我们的是胡老汉,求我们给他儿子胡兴安敛骨安魂。

胡老汉说,自儿子死后整整一年的时间里,他过的都很不安生,在梦里总是梦到儿子抱着他哭诉。而最近,他女儿胡秀娟怀胎十月,却产下了一个“阴阳人”,小孩下面是雌性同体,刚出生就会睁着眼睛发笑,笑的还很是阴森,把女儿吓的大病至今还未痊愈。由于胡秀娟坚决不肯喂养,那孩子刚出生没过两天就死了。

至于第三个禁忌,是惨死、冤死、横死之人的尸骨不敛。这个禁忌以前是没有的,直到前两年爷爷在处理一个邪性的闹鬼事件之后,就给自己多加了这样一条。

之所以说这个闹鬼事件邪性,因为爷爷在敛骨的时候,遇到了诈尸。

其实敛骨遇到诈尸也不算很罕见,敛骨师为了防身,都会习得一些处理诈尸的方法。但那次敛骨,爷爷直到最后都没有将尸体收服,尸体现在还是下落不明,不知潜伏在何处。

爷爷自切除第四根指骨之后,接活就有了三个禁忌:

第一个禁忌,是死后未满三年的尸骨不敛。因为此时尸骨未寒,骨肉相连,敛骨还需割筋剃肉,太过残忍。

这样的场景我只见过一次,现在回想当时的场面,我胃里还是止不住地一阵恶心。

有一次我问问爷爷,他有没有给人做过叠骨。

爷爷听了,深深出了一口气,将眼睛一闭,并没有给我答复,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碎骨和散骨其实还好,最惨绝人寰的是叠骨。

冥婚自古就有,叠骨算是冥婚的一种,但比普通的冥婚更为恐怖的是,叠骨要求合葬的不是尸体,而是骨殖。

记得那年夏天发大水,我们村的一块墓地被水淹了,水过之后,许多坟墓都必须迁移,这里就包括一个刚刚下葬还未满三月的新坟。

下葬三月的尸体腐烂程度不重,腐尸散发的尸臭都能把人熏晕,就像夏天一堆奇臭无比的垃圾桶在中午烈日暴晒之后的味道。在这种味道的包围下,爷爷手持骨刀,切开腐尸,一刀刀将黏在骨头上的腐肉刮去,万万不能划到死者的骨殖,那是敛骨师的大讳,要一直做到清理出完整206块骨头为止。

每一行都有每一行的规矩,敛骨师也有自己一门独特的行规。其中一条就是,敛骨人在十七岁、三十六岁、五十四岁、六十九岁时,要取下自己身上的一节骨头以慰亡灵。

所以我现在的左手小指少了一节骨头,而我的爷爷,现在只有八根手指。但他就是凭借这八根手指,成为了方圆数百里最有名气的敛骨师。

在看过爷爷替腐尸敛骨之后,我见到肉类就忍不住想吐,期间硬是吃了大半年的素。

第二个敛骨禁忌就是,我们只做普通的敛骨。至于碎骨、散骨和叠骨之类的太过邪性的敛骨,爷爷不接,因为会遭天谴。

因为没有打算将这些邪门的技术传授下来,爷爷也只是简单的告诉我形式如何,满足一下我的好奇心,但就这样,我听了都感觉很是毛骨悚然。

我叫何木荣,家在广东龙川县的一个小村庄里。

在我十七岁时,爷爷亲手砍掉我小拇指的一节指骨,从此我便正式成为一名敛骨师。

敛骨,也叫拾金,因为风水格局会随着时间变化,所以有时需要将已经丧葬的死人骨头从坟墓中敛出,重新找寻一个合适的墓地进行二次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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