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完颜红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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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确定?就因为他说话是个男人的声音?”

丑奴儿:“他的身法很差,完全不是装出来的,银姬可是猫人,怎么会有如此差劲的身法?”

颜莫己一口气喝完杯中的热水,放下杯子双手抱头,无奈地道:“这样的话,我们还是什么线索都没有找到。”

从小的封闭造环境就了他孤独的气质,但未曾禁锢他宽广的胸怀和深邃的目光,他虽然沉默寡言,不好言笑,但性情温和,对任何人都不报有敌意,也所以他才能练就世间最不可思议的剑法――集无情与至情于一身的剑法。

他的剑无情,是因为如果他想杀,无论是谁,无论多少人,无论大小,无论男女他出剑时都不会有一丝犹豫,血过剑尖时他的眼神也不会有半点变化。他的剑至情,是因为他用剑去守护时,也无论男女,无论什么东西,无论多少,无论大小,只要他决定那东西应当是完好无损的,在他倒下之前就不会有任何人能碰他一根汗毛。事实上这两点又何尝不是一样的呢?他的剑是随着他的心而动的,剑动时,人就已经入剑,剑之所向,生命也为之一让。

他还有一个癖好,喜欢穿白衣,就像陆小凤传奇里的西门吹雪,但他不喜欢西门吹雪,因为西门吹雪的剑虽直却没有真正的魂。他穿白衣完全是因为他生活在长白山,受长白山熏陶最深,连他的剑法都是从长白山身上悟出来的,所以他对白色有一种难以名状的喜爱,但同时他也喜欢红色。这一点倒与长白山完全没有关系了,因为整个长白山你都找不出哪怕一点点的红色,像鲜血般的红色。但是他为什么喜欢红色?这原因除了他之外,世上再无他人知道。

他的名字,完颜红尘,是他自己取的,同时他也给自己的剑和剑法起名――红尘剑、红尘剑法。他是整个长白山的主人,长白山上的王,他与天池同样是世间本不应该让别人看见的神圣,但他偏偏又要踏进红尘,他丢掉一切尊贵与神圣,决心要踏进世上最复杂、最险恶、最多变、最不可抗拒、最销魂匿骨的红尘是因为什么?因为什么,这原因就像是长白山最高的山峰白云峰,一直隐在雾里,也没有几人知道。

但没有几人知道也还是有几人知道的,丑奴儿恰恰又是这几人中的一个。但他此次前来却不是为了这件秘密,他是为了请完颜红尘帮他辨别出那群黑衣人属于哪个门派,只要他肯出手,只要那群黑衣人敢跟他动手,不管用不用剑,他就一定能知道那群黑衣人剑法的来历。

但前提是他必须找到他,并且说服他跟他走。

“长白山天池禁地,外人不许入内。”

现在他还没有走到完颜红尘的家――天池,就被人给拦下了。

“我不是外人,我是你们宫主的客人,也是朋友。”丑奴儿从怀中掏出一块方形无棱棉白玉佩,递到站在长白山通往天池的唯一一条像是路的入口处的两名看守人面前,道。

那玉佩通身雪白,如同完颜红尘的一身白衣,旁边系有一根红绳,如同完颜红尘的剑穗,玉面上刻着长白山最神秘的地方――长白宫。两人接过玉佩,看了一眼便小心翼翼地将玉佩双手托还给丑奴儿,让开身子道:“请。”

丑奴儿收回玉佩便继续上山。

上山的路自然不止这么一条,只要是地,理论上就能踩着爬到山顶,但事实上没有任何人能那么做到。因为凡不是从天池唯一的山路走上去的人,都会受到天池守卫者的攻击,那攻击连丑奴儿都不敢尝试。

到了山顶,入目是一片雪白,雪白的山,雪白的云,但不是雪白的天池。再走两步,登上天池的外沿才能看到天池的真正面目,那是世上最纯美的蓝。蓝的如同梦境,漂浮在眼前,让人感觉那么不真实,幸亏周围是一望无际的白,否则真没有什么颜色能拖的起这片梦幻的蓝。

丑奴儿站在这里已经痴了,他总还算是个有幻想的人,一个有幻想的人只要不是常年住在这里,就一定不会在看到它的第一眼还在走动。他不是第一次见到它,但他此刻简直就像是被冻在了这里,双眼都是一动不动,折射着碧蓝的光。

他终于还是动了,一转身就不再看那片碧蓝,沿着天池往某一个方向走。走几步便停下,然后看看天上的太阳,也不管能不能看到,看几秒再重新走,接下来的方向完全是随机的,看不出任何规律,但就是这样毫无规律的行走,在持续了几盏茶时间后竟然有了成效!

不知道从哪个方向突然露出来一个地道入口,丑奴儿头也不回的踏步走了进去,整个过程他都像是随机的,但又像是早就知道的,毫无停顿。

“你来了。”

丑奴儿从入口消失的时候便听到耳边传来一个声音。

“我来了。”

他想也不想的回答道,同时大步向前走。前方一片黑暗,看不到任何东西,任何人,但他就这样往前走,而且就这样回答。

他这样回答并不是因为这是前进的暗号,这样走也并不是因为这里不能有光,而是因为他知道问他的人就是他要找的人,脚踏的路就是他要踏的路。没有人敢在长白宫里不经允许如此大声问话,也没有东西敢摆在如此神圣光洁的长白宫主道前面。

果然他极其顺利地踏进了有光的宫殿,而就在他踏进宫殿的时候,大殿后面也亮起了光源,他刚走过的路亮如白昼。

但他没有再回头,哪怕看一眼。因为他知道这是他故意的,老朋友见面总要互相摆弄一道。

“我就知道你会来,我已经等你很久了。”

从大殿上方的白玉阶梯上走下来一白衣男子,慢慢笑着说。

“我也猜到你在等我。”丑奴儿同样笑着道,走到一边的白玉质地石椅上坐下,“这椅子虽是玉做的,但坐着比沙发还要舒服。”

“你要想坐随时可以来坐。”完颜红尘也走到一个白玉质石椅上坐下,道。

“为什么不干脆送我一个呢?反正这东西你这里也不缺。”丑奴儿又随手摸起一杯茶,道。

“因为这东西只有在这里坐着才会这么舒服,到了外面它就跟普通的石椅没什么两样。”完颜红尘也端起一杯茶,道。

“哦,为什么?”

“因为这里是天池底下,它之所以是块玉就是天池赐予它的。”

丑奴儿笑道:“原来完颜红尘也相信神赐这么一说。”

完颜红尘却是轻笑一下,伸手指指漂浮在白玉阶梯,乃至整个长白宫的白色雾气。

丑奴儿明了他的意思,笑笑。然后转而道:“你知道我来找你做什么?”

完颜红尘道:“这件事并不小,而且透着凶残。”

丑奴儿笑道:“果然你很懂我。”然后他停顿了一下,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道:“我真有你们说的这么好吗?”

完颜红尘:“你几时变得这么厚脸皮了。”

丑奴儿:“就在前不久,有人说我的朋友都知道我的善良。”说着他竟然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子,“但是我却不知道。”

完颜红尘喝一口茶,然后慢吞吞的道:“我也不知道。”

丑奴儿:“那你就不是我的朋友。”

完颜红尘点点头,又慢吞吞地道:“嗯。”

丑奴儿看着他,许久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道:“你几时也这么幽默了?”

完颜红尘还是一脸平静,缓缓地道:“这是实话,一点也不幽默。”

丑奴儿叹了口气,重重地椅在白玉石椅上,闭上了眼睛。

“你不是有事找我,说吧。”完颜红尘道。

“你不是早就知道了,说吧。”丑奴儿眼睛也不睁开,道。

完颜红尘又饮一口茶,这次茶杯中已经没了水,道:“你不说我就走了,我还有许多事要做。”

丑奴儿问:“去哪?”

完颜红尘:“七水岭。”

丑奴儿忽的睁开眼,道:“去那里做什么?”

“去见识不一样的王宫。”

――

要见识不一样的王宫的人自然不止完颜红尘一个人,以丑奴儿的性子他怎么可能错过。

脚踩在七水岭的山尖上看到的是诺大的古式建筑群。七水岭之所以被称作七水岭是因为它的周边有七条蜿蜒的河流,将方圆七十多公里的山分成了七个部分,但此刻七个部分里全部都是已经建成的或正在建成的古式建筑。

占地七十万平方米的古建筑群也许世上还存在一个,但占地七十万平方米,而且建筑于层层山脉与山水间的巨大宏伟建筑群世上绝对未曾出现过。但现在它就要出现了,你难以想象这项工程到底花费了多少人力物力,耗费了多长时间,当他快要完成的时候你看到的绝对不只只是他表面上的巨大与宏伟,更多的是它背后所承载的巨大心酸与磅礴胸怀。

丑奴儿无法判断建造这个宫殿的人当时是否是为了自己的贪念,还是为了对艺术,对奇迹的追求,但他却知道现在它将受控于一个绝对不是为了艺术的人。因为在那群建筑的正中间,有一个高耸的醒目建筑,上面刻画着数百只凶猛的猛兽,其中赫然有一只狮子刚好是他见过的,在兽王的那封邀请信上。

“你怎么找到的它,这里偏僻不说,周围被众多强化人军队守卫,上空又有数不胜数的红外线警报,而且之前”

“之前被糯水国规定禁止入内。”完颜红尘抢道,“我之前也没有想过要来这个地方,我是被人领到这里来的。”

“被人领到这里来的,你是说兽王的人?”

完颜红尘点点头:“我在之前就发现秦岭附近许多村庄都遭到屠杀,那群人都是经过特殊训练而且强化了的强化人,普通人根本不是对手,所以我一个一个村庄的查探也没有多大效果,最好找到他们的组织”

“所以你就跟踪他们找到了这里。”

“恩,”完颜红尘点点头,“据他们说,是想要建造一个王朝。”

“兽王朝。”丑奴儿道。

完颜红尘道:“所以你也是因为兽王来找我?”

丑奴儿:“兽王已经死了。”

“死了?”完颜红尘有些吃惊。

“被他的手下因为嫉妒杀死了。”

完颜红尘明了。

“但现在事情有些出乎意料,他似乎不简单是因为手下嫉妒而死的,这其中另有其他人的操纵,那些人很神秘,我对他们的了解除了知道他们用剑以外其他什么都不知道。”丑奴儿道。

完颜红尘道:“你想让我看出他们的底细?”

丑奴儿点头:“本来是这么想的,但现在我又改变了注意。他们既然在这里建了如此巨大的宫殿,就一定会让天下人都知道它的成立,所以他们迟早会回到这里,甚至他们的大部分力量应该都驻扎在这里。所以我们想要知道黑衣人的秘密,倒不如在这里守株待兔。”

完颜红尘点头道:“他们正在极速扩充军队,看样子宫殿快要建成了。”

“扩充军队?你知道是哪些人吗?”丑奴儿突然问道。

完颜红尘思索一会儿道:“早先我杀的那些人都是强化人,但后来越来越多的武林中人参与进来,许多形形色色的武功,我虽然认不全,但也知道几个,像龙山派的劈山掌,小北斗教的小北斗功,骊山派的飞鸿踏燕等等。”

丑奴儿又问:“这些江湖人武功怎么样,内力如何?”

“除了那些首领外,几乎没有人修炼出内力,那些首领的内力也像是才修行不久的,毕竟在现在想修行内力必须是异能者或者打通几根经脉的人。”

丑奴儿沉默片刻,突然露出一个笑容,道:“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些用剑的门派会听从黑衣人的命令了。”

完颜红尘道:“为什么?”

丑奴儿:“力量和权利!”

(本章完)

――

完颜红尘,自然不是汉人,但事实上褶秋三也不是汉人,他是回民,不过他与汉人已经没有什么太大区别,除了种族名称不一样外,大家都是华夏民族,没什么不一样的。但是完颜红尘不一样,他的祖先是金朝皇室,真正的长白山氏女真族,与现在的满族有着很大区别,从小一直生活在长白山上,保留着原始的女真族传统。

丑奴儿也是皱眉,他们也可能不是这三家弟子,也可能是隐世的某些神秘剑门弟子,但无论为什么剑骨都是他们所不能丢弃的,他们究竟是为什么会甘心听从黑衣人的命令?而且黑衣人不敢在他们面前暴露面容,甚至连武功也不敢暴露,恐怕就是他认识的人,但他认识的人中有如此厉害人?

“也许有一个人可以帮到我们。”褶秋三开口,道。

丑奴儿自然也想到了,道:“完颜红尘。”

“很强,而且还没有动用全力。”

“有多强?”颜莫己听褶秋三与丑奴儿都说那黑衣人武功极高,不由起了兴趣。

“比我还强。”丑奴儿道。

丑奴儿道:“不,我们能知道这些人跟兽王以前的军队不同,是专门训练过的,像是某些门派的弟子。”

“修剑的门派……”颜莫己喃喃道,“自四十年前的大战后,许多门派都纷纷遁隐而去,如今显露于世间的用剑门派也就苍擎派、点苍派和白衡山派三家,但剑门向来最重气节,重剑骨,怎么会听从黑衣人的命令大肆残杀无辜的人?”

北瑶在一旁道:“九阴白骨爪?九阴真经?那不是银姬修行的功法吗?”此次行动她也随着逢侯与鹿菲子一块去拦截了,之后自然跟着一块来这里了。

“是银姬修行的功法,但他却不是银姬。”丑奴儿道。

颜莫己道:“你的《十形神意功》毕竟才修会了前几形。”

“他的内功比我的易筋经还强。”丑奴儿又道。

茶楼是小商小贩自己建的,却控制在丐帮手里,所以丑奴儿几人坐在四面见山的小馆里也敢大声谈话。

“那黑衣人的武功你怎么看?”

“比你的易筋经还强?!”颜莫己这次真的被丑奴儿吓了一跳,且不说易筋经是少林不传之绝学,就说丑奴儿十几年的内功造诣竟然都不如黑衣人深厚,那么黑衣人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修炼的?毕竟丑奴儿修炼内功可是因为师傅传承他才从小修炼的,其他人如果不是a级异能者根本不可能修出,那人难不成也是在小时后就被打通了经脉?

“他的内功造诣不如我,但是内力却很深厚,应当是功法的事。”

褶秋三也道:“易筋经重在洗经伐髓,是对一个人经脉、骨骼乃至全身的一种提升,并不在于修炼内力,单论内功古籍中还是有许多功法能超越它的。那名黑衣人会九阴白骨爪,有可能也修炼过九阴真经,如果是这样,四五年的时间就可以修有此果。”

六月的天总是亮的特别早,云雾去散的也特别快,所以日出也就最不令人期待。

既然不期待日出,当太阳升起的时候有人自然在忙着其他事情。丑奴儿与褶秋三他们恰恰就是这些人,忙着自己的事情。

祁连山的山间多土道,但土道上更多的却不是土,而是一块块裸露的被削平或者不被削平的大石,所以车马走过的时候几乎不怎么扬尘,路边也就仿古建起了几座小茶馆。褶秋三几人就是坐在路边的一座小茶馆里正喝着水聊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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