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生撕十八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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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答应你,如果你能为我余家报仇,赛雪你可以带走。”痛定思痛,余光咬牙站起道:

“现在,我要先灭了葛家。”

……

“砰……”

一名保镖被丢进大厅,葛富埕和林姗正坐在沙发上喝着晚茶,吃惊不小。

“砰砰砰……”

接连十几名保镖被丢了进来。

葛富埕毕竟是经历过大风浪的人,也不由一怔,倏地来到门口,被一只强劲有力的脚踢了回去,一把钢刀就架在他的脖颈上。

林姗掏出手机,刚要打电话,一把匕首穿透她的手腕,痛得她尖叫一声。

“你们这是入室打劫吗?”葛富埕冷静喊道。

“你说,有谁打劫用得着这么大的阵势吗?”

余光和饮血走了进来,身后还跟着十几名打手,还有十几名打手将整座别墅包围了起来。

“葛董,葛采汐呢?”余光阴冷地说道:

“哎呀,我怎么明知故问啊,经过我的调查,她应该住在市区的豪景别墅区里吧,要不就是住在玉角镇的研究室里。”

“余光,你这是要干什么,你疯了吗?”

“对啊,我就是疯了。今晚我不但要杀了你夫妻俩,还要将你们全身的肉都剔下来,将两副白骨送到你女儿葛采汐的面前。”余光脸部扭曲,阴森恐怖道:

“然后,我会慢慢折磨葛采汐,让她知道什么叫做生不如死。”

林姗惊恐万状,女儿是她的全部,光听余光的话,就像这事已发生了一般,凄厉喊道:“余光,你个变态。你儿子的事我也听说了,那都是他咎由自取。”

“啪!”

余光身法迅速无比,打了她一记耳光,然后掐住她的脖子道:“那好,我要先剔掉你的四肢肌肉,看你还乱吠。”

余光掏出一把锋利的尖刀,“嗤”插进了她的手臂。

“等等,要剔骨就先剔我吧。”葛富埕一时无措道:

“不过,我想知道原因。”

“原因?”余光吼道:

“你女儿勾结雷乙那个乡巴佬,一起谋害我儿子,我先杀你全家,然后才杀雷乙,让你们一起陪葬。”

就在这时,饮血冰冷地喊道:“余光,这是你们自己的事,别墨迹,你现在要杀谁,快点说。”

“这样似乎不太好玩吧。”余光双眼一敛。

“别废话,我杀人只有一个方式,那就撕碎。”

饮血的门牙都等不及了,随手捉起地上一名保镖的尸体,双脚一开,两手一分,“扑哧”尸体被撕为两半,整个大厅弥漫着浓郁的血腥味。

“快,我的孟赛雪还在等着我呢。”

见到这一幕,林姗尖叫连连,万分惊惧地挣脱余光的控制,投进葛富埕的怀里。

那把钢刀还架在丈夫的脖颈上,可比起饮血生撕尸体来,要安全得多。

她跟着丈夫一起创业,也历经无数风浪,可眼前的饮血太恐怖了。

连尸体也不放过。

“好吧,那就先撕碎他夫妻俩吧。”余光似乎不能够尽性,有点乏味道:

“但你得给我撕成十八块。”

葛富埕脸上惊异不定,喃喃自语道:“茹毛饮血,生撕野犬,一百多号人都劲旅在短短在三天时间里,被你撕咬干净的饮血?”

“没错,就是他。哈哈哈,我儿子的大仇终于得报了。”余光满脸兴奋之极,哈哈大笑道:

“先生撕他俩,然后才生撕葛采汐和雷乙,都要十八块,不然,你休想带走孟赛雪。”

这个要求,对饮血来说,技术性不高。

饮血丢掉手里的尸体碎片,一步步走进葛富埕和林姗。

看见饮血将尸体硬生生撕为两半,那动作不但利索,还透着凶狠诡异,他简直就是一头猛兽,毫无人性的畜牲。

特别是他的门牙和利爪,透着死亡的气息。

林姗吓得瑟瑟发抖,呕吐不止,葛富埕搂紧她,揉着她的后背,干脆闭上双眼道:“命该如此啊!”

“砰!”

余光的一名打手被丢进来。

“砰砰砰……”

十几名打手接连被丢进来。

站在余光身后的另十几名打手一步一步地后退,就像看见了鬼魅一般。

余光阴笑的脸渐渐定格,一个突兀的声音响起:

“我要将你生撕成十八块。”

这不是饮血说的话吗?

余光一愣,以为是错觉,可仔细分辨,这声音不是饮血的,而是一个年龄看上去只有十七八岁的少年。

他嘴角微微翘起,一脸邪魅。

(本章完)

十几条身影倏忽而进,切断了别墅里所有电源和通信线路,别墅里黑了下来。

这是葛富埕和林姗夫妻俩住的别墅,女儿葛采汐住在市区的别墅,没有跟他们住一块。

“你找死。”

“嘭!”

饮血两根手指插进大伯的嘴里,立马撕开他的嘴巴,接着撞门而入。

他的利爪,就是为了生撕而长成。

他的门牙,就是为了撕咬而存在。

可是,他从小跟自己的老婆孟赛雪一块练武,算是青梅竹马,情投意合的存在。

江海临海半山湾别墅,两颗尖利的门牙在门口一闪,饮血敲了敲大门。

一名看门的大伯弹出一个脑袋道:“你找谁?”

反观自己,虽有家财万贯,面貌也算英俊,可俗话说得好,腰缠万贯,不如家有猛汉。

儿子余宸昊不单是自己的希望,还是整个余家的希望,现在惨死在乡下,回来是一具支离破碎的白骨,这个仇不报,余家人全部都得找块豆腐撞死。

当时余光见孟赛雪美艳无比,就用******诱骗了她,使她乖乖就范。

之后,余光使尽浑身解数,百般讨好孟赛雪,加上她很快就有了身孕,孟赛雪才百般无奈地嫁给了他。

并与劲旅周旋,一一将他们击溃,用的就是生撕野犬的方法。

一百多号人的劲旅在短短的七天时间里,被他撕咬干净。

当时饮血要生撕余光,被孟赛雪拦住,她不想儿子一出生就没有亲爹。

余光知道,老婆和饮血才是真爱。

因为,饮血热血,威猛无比,是个猛男啊。

因为,饮血出手,必定茹毛饮血,他就是个野蛮人。

他曾经被一支拥有重机枪的劲旅围困在山上七天,同时被一群野狗围攻,他单凭一双手生撕了群犬,并将头犬活生生撕裂,掏出头犬的心脏生吃。

这七天里,他全凭生吃野犬活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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