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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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尴尬地对望几秒,又不约而同地笑了。刘晓哲一直不曾忘记那番场景,时常会在旁若无人的时候拿出来回味一番。两小时后,两人一同走出书店。刘晓哲朝自己学校走去,而苏昕则一直走在他身旁。刘晓哲非常诧异,但并没有打算理会她,只认为她可能与自己同路。一直走到校门口,当苏昕问起他名字的时候,他才不解地看着她。

“不愿意说说吗?”

“我又不认识你。”

“我……是的吧……”

随后,两人不断在那家书店相遇。但是他们之间没有频繁地交流,只是静静地看书。虽然刘晓哲会感到不适,如坐针毡——因为他一直刻意和女性意保持距离。不过,有一个合乎审美标准的女孩在身边,他倒也非常惬意。有时候他会不经意间转过头,装作活动筋骨,但眼角的余光却从未离开过苏昕美丽的侧脸。他说不出哪里美,但就是喜欢看。他也不可避免地在脑海中产生遐想,然后露出傻傻的笑容。

“为什么要考警察学院呢?以后要当警察去抓坏人?”得知刘晓哲的专业后,苏昕不免有些惊讶。无论从哪个方面看,她都觉得刘晓哲和警察的气质不相符。她心目中警察是高大威武的硬汉,而刘晓哲那副文弱的面孔更符合学者的气质。

“我自己喜欢。”刘晓哲随口说道。

“但你有没有想过自己不适合当警察呢?”

自己不适合当警察吗?刘晓哲从未考虑过这个问题。很小的时候他就对警察有兴趣了。他也觉得,男孩子就应该当警察,惩恶扬善,伸张正义。每次经过派出所门口,刘晓哲总能看见停放在院子里的大众警车,车身上的深蓝色条纹格外醒目。不断有身着绿色制服的警察进进出出。他们很威武,腰杆笔直。刘晓哲觉得他们有魄力,一身制服也相当的神气。办公楼护栏上的那颗大大的警徽,在刘晓哲幼小的心中非常的威严肃穆。刘晓哲觉得就是那颗警徽让自己坚定了成为警察的信念,却并未考虑现实因素。

上高中时,母亲对刘晓哲的理想很反感。她觉得警察这个职业虽然威风,也算是个铁饭碗,但十分危险。每次看到新闻上说哪个警察因公殉职,她总是惴惴不安,脑海中会不自觉地勾勒出恐怖的场景。甚至在梦里,她都会遇见儿子被歹徒殴打的情景。为此,她用一个本子认真记录下每一条和警察殉职相关的新闻,等到儿子放假回来的时候就拿给他看,想劝他放弃做警察的理想。不过,刘晓哲从未将母亲的建议当回事。后来生米煮成熟饭,母亲也无能为力了。

“自己喜欢就好,我可没想那么多。”刘晓哲平淡地回答。

“你真是奇怪。”苏昕一阵窃笑。

“奇怪吗?哪里奇怪了?”

苏昕痴痴地笑了:“我就是觉得奇怪啊。”

从与苏昕点滴的交往中,刘晓哲得知她来自一个富足的知识份子家庭,父母都是大学教授。她的身上有着现代女性的开朗与热情,落落大方,充满自信。不过,内在的气质更为吸引人。刘晓哲曾见识过她在书店内与一个著名作家的互动,出口成章的功力着实让他惊讶万分。她也有内敛羞涩的一面,就像个未见世面的少女。这样的场景多半出现在和刘晓哲单独相处的时候。她的脸颊总会会不由自主地泛起红潮,久久不会退去。

两人见面的次数也越来越多,也越来越频繁。起初刘晓哲没有察觉到这个事实,等到他恍然间明白的时候,却明显地感觉到自己喜欢上了对方。不过,他总是克制内心的这股真挚情感,不愿将它流露出来。

刘晓哲常常会认为自己不懂爱情,自然而然地对爱情怀有一颗敬畏之心。从小到大,刘晓哲都没有过爱与被爱的体验,也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虽然父母非常爱他,可作为传统的夫妻,他们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子女的爱。一家人处于一种“割裂”的状态——父母两人在生计上操劳奔波,而刘晓哲专注于学习。一家人的生活在不同的轨道上,彼此之间没有交集。刘晓哲觉得生活中缺少了一种色彩——一种能够令他在日后的生活中游刃有余的色彩。

刘晓哲只希望和苏昕能以朋友的名义维持关系,因为他觉得爱情不切实际,会让他感到尴尬,无所适从。他想象不出牵起苏昕的手一起逛街的亲密场景,也同样感受不到搂着她坐在长椅上相互偎依的甜蜜感觉。刘晓哲听说过太多的男女因为爱情不成而导致朋友也做不了。他不愿意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因为他打心里珍惜苏昕这个朋友。只是,刘晓哲万万没有想到,苏昕会在某天向他袒露心声。

“我喜欢你。”苏昕很认真地对他说道,随后一动不动地盯着刘晓哲的双眼,期待着他的答复。她保持着微微的笑脸,略带几分青涩。

刘晓哲顿时傻了眼,不知所措。他尝试着深呼吸,不停地舔舐嘴唇,随即又开始东张西望,试图缓解紧张的情绪。以往的那段日子,刘晓哲确实能感觉到苏昕对自己的爱意——她会在自己的面前耍小脾气,会不由自主地撩头发,也总是打扮地非常动人,甚至还时不时地来一下肢体触碰。这些充满意味性的举动,即使最不开窍的人都能悟出一二。然而,面对苏昕的殷勤,木讷的刘晓哲却陷入苦恼的境地。他像只蜗牛,冷冰冰地缩了回来,而且是一缩再缩,最终退回到自己的安全屋内。

苏昕在一旁静静地看着刘晓哲六神无主的神态,觉得他有几分可爱。为什么会喜欢上他呢?那时候苏昕自己也说不清楚,一切只是模糊的感觉而已。情窦初开的她,对爱情有了向往,而此时恰好又碰上了喜欢的人——一切就是这么简单。

沉默许久,刘晓哲匆匆说了句“我没什么值得你喜欢的”便离开了。苏昕呆呆地望着他的背影,内心虽然失落,却并未失望。她坚信自己的感觉不会错。

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苏昕没有来找刘晓哲,以往的问候也一并消失。这令刘晓哲困惑、惶恐,同时也令他内疚自责。他意识到自己做得不对。几天前自己这么任性地丢下苏昕一个人离去,恐怕她一定非常生气,所以不再搭理自己。

刘晓哲尝试给苏昕打了个电话,故作轻松地问起她的近况。他说得结结巴巴的,语无伦次,令苏昕在电话那头窃笑。与他交往了这么久,他仍旧会紧张。最后,苏昕作出回应,说自己最近很忙,没有空闲时间。挂断电话之后,刘晓哲长舒一口气,如释重负。

事情没那么糟糕——刘晓哲是这么认为的。

苏昕并未失去对刘晓哲的爱慕,反倒比以往爱得更深沉。四年里,两人都是以朋友的身份相处,没有越过那条界线。对刘晓哲而言,那是一条红线,不能触碰。

大学毕业前夕,苏昕问起刘晓哲的打算。刘晓哲没有多想,回答说想回到故乡的小镇生活。苏昕听后惊讶万分,因为身边大多数的同学都选择留在城市里生活。对他们而言,那是一种无意识的选择。自上学第一天开始,他们就已经被灌输的一种观念:接受教育是为了走向城市,而不是返回农村。

“为什么要回去?”苏昕有些失落。

“城市没什么值得留恋的。”

“你为什么会这么想呢?”

“我也不知道,只是不想在城里生活。”

“真的一点值得留恋的东西都没有吗?”

“没有……”尽管刘晓哲的语气平淡,但那平淡中却是坚如盘石般的信念,没有摧毁的可能。苏昕最终还是放弃了劝说。她深知,在这个多元的时代,任何选择都应该被尊重——尤其是那些与众不同的选择。有那么一刻,苏昕甚至为刘晓哲的与众不同感到欣喜。但她不明白,如此的与众不同,到底能维持多长时间呢?

“应该有两年时间没见了吧?”刘晓哲露出青涩的笑容,随即又低下头来,下意识地用右手摸了摸后脑勺。这是他的招牌动作,很适合化解尴尬的氛围。

“差不多,是有两年了。”苏昕露出了优雅的微笑。

“这么久了,你一点都没变。”

“你不也一样吗,好像还是很害羞。都认识这么多年了,怎么见到我还是这个样子?”

“可能……习惯了吧,习惯是很难改变的。”刘晓哲一脸尴尬。

“不过,你穿这身警服蛮帅的。”苏昕调侃道。

镇上并没有像样的休闲场所,刘晓哲在心中思索着该如何招待这个昔日的朋友。镇上除了几家网吧和一间茶楼之外,并没有好的休闲地方。虽说这些年小镇在不断发展,但城里的那些玩意却一概全无。那间小小的茶楼,平常聚集着一些粗莽大汉,不是打麻将就是大声地谈天说地,刘晓哲很不愿意见到他们。

刘晓哲一脸困惑,让苏昕感觉到了他始终未变的童真。自从和刘晓哲认识交往以来,她一直认为他是个没有经历过蜕变和成长的人,非常单纯。他的思维方式出乎意料的简单,看待整个世界的方式亦是如此。这或许是件好事,但终究很难长久地保存下来——当然,这只是苏昕个人的看法而已。

“随意一点就好,去你家坐坐也行。”苏昕笑道,“一直在城里生活,也不知道乡下人家里是什么样的,带我参观参观也好啊。”

“如果你不嫌弃,这样也行。”刘晓哲露出了苦涩的笑容。

刘晓哲带着她走上乡间的马路,很快就到达了自己家中。刘晓哲的母亲白天依旧在百货公司做事,所以家中无人。刘晓哲将苏昕带到了一楼会客的房间里,并端来了茶水。房间里阴暗,也有些空旷,除了桌椅和一台电视以外,还随意堆放着一些杂物。墙壁刷上了一层薄薄的水泥,非常粗糙。还挂着几张领袖的头像和一张日历,不过很久没有清理,上面落满了灰尘,也沾上了不少的油垢。

自从父亲去世后,整个屋子就变得死气沉沉的,缺乏活力。尽管母子两人都想要将整个房子弄得象样些,但这么多年来总是停留在说一说的层面上,并没有付诸行动。或许在意识深处,两人都不希望对父亲生前的生活环境作任何变动。在这样的地方招待昔日的友人,刘晓哲过意不去。他想要说声抱歉,可那几个字却如同鱼刺一般卡在喉咙里。

“一直住在这里吗?”

“没错。”

“你一直都喜欢简单的生活。”

“你应该早就知道了。”

“但我总认为人是会变的。”

“也许我不是那样的人。”

两人随后开始叙旧,从两人开始相遇一直到分开的点滴生活,唯独没有提及爱情。刘晓哲赫然发现,苏昕对他们之间的一切都了如指掌。

“我一直在写日记。”

“一天不落?”

“那倒不是,有重要的事情就记下。要是把所有的事记下来,都可以写几本书了。”

“有记忆挺好的,我忘了好多事情。”

回忆往事之后,他们说起了毕业后的生活。刘晓哲说得非常简单,因为在这个籍籍无名的小镇上生活工作,每天平平淡淡的,并没有值得一提的事情。关于自己工作,他只是说起平时发生的一些盗窃案件和经济纠纷,并没有说起自己正在调查一起恶性杀人事件,并为此焦头烂额。

苏昕因为天生就对文字抱有好感,毕业之后去了一家杂志社工作。刘晓哲本以为她的生活会非常有趣,毕竟她是在丰富多彩的大都市里生活,而文字工作也相当轻松。但是,苏昕却露出愁眉,说自己的工作并不如意。

“不喜欢这份工作吗?”

“当然喜欢,只是没有把握好节奏。”

当初,刚刚从校园中走出的苏昕,对外部的世界充满了希望,认定它会和自己所期待的一样美好。不过在工作了许久的时间以后,她却发现一切不尽如人意。复杂的人际关系以及高压式的生活方式令她恐惧万分,终日担惊受怕。她慢慢可以理解,为何刘晓哲会选择放弃在城市中打拼,回到乡下过着清净的生活。他骨子里就是一个喜欢宁静的人,受不了城市里的喧嚣与浮躁。

大学毕业之初,他们都像是刚刚从温室里出来的花朵,不得不去面对外部世界反复无常的天气。刘晓哲本能地选择了回避,而苏昕却义无反顾地去面对。她从父亲身上继承了坚定的勇气和毅力,在现实的波澜中砥砺前行。那是一段痛苦的蜕变经历,让苏昕从一个换揣着理性主义的青年变成了一个通晓人情世故合格公民。有时候她会感慨自己失去了童真,丢失了纯粹的乐趣,但父亲总是告诉她——就像小孩会长大一样,这一切都是不可避免的。“没有人可以逃离现实的枷锁。”这是父亲对她的劝诫,希望她不要总是生活在丰满的理想中。偶尔回味一下骨感的现实,或许也会有意外的惊喜。但遗憾的是,惊喜至今没有来临。

“你会一直在这里待下去吗?”

“也许会吧。”

这是刘晓哲下意识的回答,没有经过大脑的思考。苏昕听过他的回答之后,面孔颇有些惊讶,中间还隐约透露着一丝失望。

“还是没有想过去城市生活吗?”苏昕问道。

“我也不知道,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真的一点也没想过?”

“没有。”刘晓哲摇摇头,将视线从苏昕身上移开——她发现苏昕一脸认真地盯着自己,似乎在寻求某种欣喜的答案。只是,刘晓哲觉得自己不能给不了她这样的答案。

“你妈妈呢?”

“上班去了。”

“还在百货公司上班吗?”

“没错。”

“是不是离开会舍不得?”

“应该是吧。”

“也难怪,你的成长环境不一样。”苏昕说道,“你和自己的妈妈一起长大的,有这样的心理也不奇怪。”

“也许吧。”

“应该还没结婚吗?”

“没有。”

这样的回答让苏昕轻声笑了。她开玩笑地问道:“那要等到什么时候?你妈妈没有催你吗?在农村,像你这么大的人,恐怕很多都当爸爸了。”

听过苏昕这半玩笑半认真的话语,刘晓哲面红耳赤,不知道如何回答。最后,他总算是说了句“我妈催过,但是我拒绝了”作为回应。他不知道这样的回答是否会令苏昕满意,但他希望如此。

“其实也没有必要着急,找对人很重要。”苏昕一本正经地说道,“我爸妈也催我结婚,在上个月还安排我去相亲。不过我拒绝了,真的没什么意思。想想也不能怪他们吧,他们应该还不理解我们年轻的一代,总喜欢拿过去那一套来教育子女。尤其是我爸,整天对我唠叨个不停,恨不得快点把我嫁出去。”

刘晓哲不清楚,苏昕在这个时候提及婚姻究竟有什么目的。他再次回忆起大学里的某些经历。他确信,早在那个时候,他就已经深深迷恋上了苏昕,却始终没有勇气说出口。羞于说出心中的真情实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与苏昕之间的差距。如今又过了两年时间,恐怕两人之间的差距应该更大了。门当户对的观念在刘晓哲的内心根深蒂固,难以根除。每当看到情侣游走于繁华的大街小巷,手中提着大包小包,刘晓哲都会觉得惭愧——自己一个穷酸的农村青年,性格又木讷,又如何与一个出身良好的城里姑娘交往呢?

“那不现实——非常的不现实。”刘晓哲暗自想道。

两个小时后,苏昕说打算离开,并且希望刘晓哲能抽空到城市里走走。她的语气不如刚刚谈话时那么活泼,多了几分庄重感。刘晓哲知道这种转变来源于何处,却强迫自己不要太过在意。

刘晓哲将苏昕送到车站,与她挥手告别。两人没有过多的言语,只是匆匆说了声再见。在刘晓哲心中,他将这次会面当做一个小小的插曲,并未赋予太多意义。大学朋友来了,自己招呼一下,顺便聊聊天,能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呢?对于苏昕所希望的到城市里走走,刘晓哲不过是附和答应。他想要强迫自己忘记苏昕——因为那便等同于和外部的世界没有了任何关联。刘晓哲不想要关联,一点都不想要。他只想在小镇上平淡地过完这一生,大富大贵并非他的追求。

回来的路上,刘晓哲经过一家热闹的麻将馆。麻将馆旁边是一家网吧。实际上,麻将馆和网吧都属于同一个人——一个六十岁左右的老人。数十年前,老人的儿子从砂石镇走出去做生意,几年之后就大赚一笔。过上了富足的生活后,他本想将父亲接到城里生活。可是他的父亲却拒绝了,原因是适应不了城市生活。最后,他儿子便在镇上租下一间大店面,开起了麻将馆,全权交给他来打理。

麻将馆里每天人满为患,大多是附近的居民。门口停着一台五菱面包车,车身全是泥垢。据刘晓哲所知,这台面包车是专门用来接送顾客的——他们中有很多人是从隔壁的村里赶过来的,送他们往返也算是特殊的服务。

前几年,老人的儿子注意到城里网吧非常多,也非常赚钱,于是又在麻将馆边上开了一个网吧。这是小镇的第一家网吧,随后又窜出了好几家。

刘晓哲曾经因为工作的需要而去过那家网吧。里面非常阴暗,烟雾缭绕,还混杂着一股奇特的异味。前台有个染着淡黄色头发的年轻人,神色淡定地抽着烟,专注于电脑屏幕上的游戏画面。他身旁坐着一个红发女子,容貌有些花哨,低胸的装束也着实吸引人。几个年轻人在明目张胆地浏览色情网站,并大声议论。虽然入口处贴着“未成年人禁止入内”,可里面依旧有许多中小学生在上网,还有几个小学生站在电脑旁看着他人打网络游戏。他们的脸上写满了好奇与激动,全然沉浸在其中。

“嗯嗯,也许吧。”

“你很害羞诶,对吗?”

“以后还会去那里看书吗?”苏昕脸上充满了期待。

“可能会去吧。”

“那我们还有机会见面哦。”

苏昕是刘晓哲大学时代的朋友——如今他仍愿意这么认为。

瞬间,刘晓哲的思绪回到了过去。

两人并不就读同一所学校,而是在学校旁的一家书店认识的。那时,刘晓哲刚考上警察学院,在第一个周末去了学校旁的书店。

“现在认识了啊。”

刘晓哲一脸尴尬,轻声说出了自己的名字。苏昕的热情超乎了他的想象,不仅说了自己的名字,而且还说自己在隔壁一所大学念文学专业,喜欢读书,刚考上大学等信息。她仿佛已经将刘晓哲当做了朋友来看待,而非陌生人。

苏昕注意到刘晓哲在看自己,便抬头看了他一眼,笑道:“你好。”

头一次和异性近距离接触,刘晓哲非常拘谨,但内心的渴望却令他鼓足勇气与对方打了声招呼。虽然声音很小很小,但他觉得恰到好处。

从高压式的生活状态中脱离出来,刘晓哲有了更多时间做自己喜欢的事。当其他的同学都忙着约会或是结队外出旅游的时候,他只想找个静谧的角落里坐下,好好地读几本书。儿时养成的阅读习惯已经深入骨髓,难以改变。他觉得自己无力摆脱孤独的枷锁——那似乎是与生俱来的东西。孤独的困境令刘晓哲感到惶恐,唯有在书本中寻求安全感。

书店非常大,一共有两层,每一层都有专门供读者阅读的桌椅,时尚的设计很受人欢迎。书店老板个成功的商人。因为对书籍有着出乎寻常的喜爱,所以出资在省城开了几家书店。这是其中一家,位于静谧的大学城内。据说那个商人常常在这家书店看书,但刘晓哲从未见过他。他有好几次都在书店的各个角落里走动,仔细观察每一个读者,试图找到一个商人模样的面孔。但是,他始终找不到。

刘晓哲又惊又喜,呆呆地站在原地不动。

从拥挤的车上下来,苏昕匆匆忙忙地跑到刘晓哲面前。她撩了撩脸颊右侧的头发,露出浅浅的微笑,说了句“好久不见”。刘晓哲静静地看了苏昕几秒钟,觉得她在三年时间里并没有太多变化。她的身材依旧纤细,令人羡慕,面孔却多了几分庄重,没有了以往少女般的甜美。妆化得很淡,几乎察觉不到——如她以往那样,除非有重要的社交活动,否则从来不会刻意打扮。

刘晓哲非常喜欢阅读社科类的著作,径直走向社科书籍的书架,抽出一本《童年的消逝》。这是高中时代历史老师极力推荐的一本书,刘晓哲印象深刻。随后,他走到一处无人的角落里,静静地坐下来阅读。书店里人来人往,但彼此之间都达成共识,尽量保持安静。

刘晓哲刚坐下不久,一个年纪相仿的女孩就在他对面坐了下来。她对着刘晓哲微微一笑,露出浅浅的酒窝,然后翻开手中的书开始阅读。《呼啸山庄》——刘晓哲瞥见了书的封面。他没读过这本书,只知道它是一本世界名著罢了。女孩身上散发着淡淡的清香,令刘晓哲心神不定,不时微微抬起头看她一眼。她留着齐肩的乌黑秀发,眉毛很淡,清澈的双眼闪着一点点光亮。虽然并无特别之处,但清新素雅的面孔深得刘晓哲的喜爱。

那是一种纯粹的喜欢,一直在刘晓哲心中挥之不去。即便日后遇上了不少美丽的女性,他都觉得她们的浓妆艳抹不能和苏昕相提并论。这就好像纯天然绿色食品和流水线上加工食品的对比,刘晓哲当然更喜欢前者。

当苏昕突然间出现在砂石镇的时候,刘晓哲感到非常意外。他意外的是,三年过去了,苏昕依旧记得他。

那时,刘晓哲正在镇上的小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不断思索半个月前的杀人案。尽管每天忙忙碌碌的,在在砂石镇的各个角落里奔波,可做来做去却发现自己停滞不前。虽说不至于像热锅上的蚂蚁,但心中一贯以来恪守的信念却令刘晓哲浑身不自在。他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理想受挫了。实际上,初次听到杀人案的时候,他就预感到案子不会很顺利。

经过砂石镇的农村客运站,刘晓哲不经意间往刚刚进站的客车上瞥了一眼,突然发现一张熟悉的面孔。愣了几秒,那张面孔才在他的脑海中清晰起来。苏昕也看到了刘晓哲,做出一副夸张的神色,不断向他挥手,像是在告诉他稍等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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