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2章 行万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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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祯也爽朗的笑道:“既然咱们把孩子交给他了,他自然要保护周全,再说了,咱们有言在先,不会干涉他教育孩子。”

说完,赵祯有意无意的看了看未家一家几口,面上镇定无比。

曹皇后终于是皇后,出身将门的人,天生就比较胆大,过了一会,也不再发火,只是吩咐陈琳,让皇城司穷搜天下,一定要把未央找出来。

于是一种莫名的骄傲,在三个孩子身上不断的散溢,如同小公鸡一般。

辽国的百姓,过的实在是不怎么地,虽然是天子脚下,但是街上来来往往的,都是衣衫褴褛的乞丐一般,光是那股子味道,就让久居繁华之地的几人受不了。

当然,也没有人敢往他们身上凑,那么干净高贵的人儿,岂是升斗小民能靠近的?辽国不像大宋,贵族杀个人放个火,绝对不会有官府来捉拿。

“蛮夷啊!蛮夷!”赵宗旭学着未央,背着手,踱着步,一副小大人的口吻,毫不客气的评价辽国。

未央背着不想走路的赵曦,累的不善,闻言毫不客气的道:“这就是辽国的过人之处,他们保留着蛮夷的本色,能在短时间内,就收拢百万雄兵,纵横天下。”

未央在前面走,三个小家伙在后面跟着,就像是一只大公鸡领着三只小鸡一般,雄赳赳气昂昂的往前走,根本不在乎路人羡慕崇拜甚至是惧怕敬畏的眼光。

找了一个还算干净的酒楼,未央直接扔了两枚银币,那店家一看,嚯!大宋的银币,这可是稀罕玩意,在大辽可不多见,当即好酒好菜的招呼着,跟见了亲爷爷似的。

未央自斟自饮,辽国的酒不行,他们一味追究酒的烈度,对于口感,倒是没有什么称道之处,所以就算是皇宫之中,也没有什么好酒,就算是有,也是从大宋弄过去的,珍贵无比。

未央对于酒水没啥要求,所以也能下的了肚,只是那只烤全羊,实在外表金黄油亮,外部肉焦黄发脆,内部肉绵软鲜嫩,羊肉味清香扑鼻,颇为适口,别具一格,让未央不由多吃了几口。

三个孩子更是吃的大呼过瘾,连道不虚此行。

“所谓辽国,其实是契丹建立的国家,这一点你们想必也都知道。”

未央终于想起了,自己是一名光荣的老师,开始第一次半正式授课了。

“当初辽太祖耶律阿保机成为契丹部落联盟首领,建立年号,称之为契丹,定都上京临潢府,后来辽太宗率军南下中原,攻占东京开封府,耶律德光于开封登基称帝,并改国号为辽,改年号为大同,其后复更名为大契丹,再后来,辽圣宗迁都大定府,基本就定了调子了。

其实我们现在称之为辽,是不对的,应该称之为大契丹,因为人家国内,就是这么叫的,只是咱们习惯了而已。”

赵宗旭顿时放下手中的羊腿,叫嚷道:“区区辽国,又有何惧,弟子早晚提兵,把辽国灭了。”

未珩嗤笑道:“你想的真美!你也不看看你才多大,圣人春秋鼎盛,满朝贤臣良将,如今咱们大宋改革变法,日新月异,科技之发达,冠绝历代。

如此大宋,还能等你长大再灭了辽国?以我估计,灭辽之日,必定不远,左右不过十年之内罢了。”

赵曦也笑嘻嘻的道:“弟弟不学无术,咱爹亲征的事情你忘了?”

赵宗旭顿时讷讷无言,郁闷无比,低声道:“就不能留留吗?好歹给我留一点,到时候也好跟祖宗显摆一下,好事都让爹干完了,我还干啥。”

未央手中出现一根戒尺,轻轻的敲了一下赵宗旭的脑门,正色道:“身为天子,开疆拓土并非首要,关键是要治下国泰民安,这才是最重要的。

一味的穷兵黩武,这是不对的,远的不说,就是唐太宗李世民,是何等的英明神武,但是三征高丽,攻克玄菟、横山、盖牟、磨米、辽东、白岩、卑沙、麦谷、银山、后黄十城,迁徙辽、盖、岩三州户口入中国七万人。新城、建安、驻跸三大战,斩首四万余级,战果是很辉煌的,攻城掠地还损失颇少,但是这就是成功吗?”

赵宗旭不服气的道:“唐太宗自然是成功的,唐以后,皇家都莫不以唐太宗为目标,怎么会不是成功?”

未央摇摇头道:“非也非也!

隋炀帝三征高丽。对于当时的隋帝国而言,高丽不过弹丸小国,但三次远征不光把帝国最精锐的野战部队打了个精光,更可怕的是对当时的国民经济造成了毁灭性的破坏,由于大量的青壮劳力被征用,农业社会本就匮乏的人力资源彻底无以为继,进而导致整个国民经济的崩溃,没人种田,导致四处饥荒,饥荒又导致各地的农民起义,当时起义军中广为流传的一首歌曲中的一句唱到“上山吃麋鹿,下山吃牛羊。”可见当时的起义军甚至没有过多的政治纲领,只是为了吃饱饭而铤而走险。如果排除军事因素来看,农业社会落后的生产力导致其国民经济极为脆弱,进而n了大国的动员能力,而小国只要顶住了大国最初的军事进攻,那么劳师远征带来的经济崩溃就会彻底毁灭大国。

唐太宗固然打败了高句丽,但是军事是政治的继续。唐太宗估计双方形势时,都是基于主观判断,错误的估计了敌我双方的局势。

而且劳师远征,后勤才是最重要的,打仗就是打后勤,谁家的后勤力量充足,谁家就能赢,而且唐军陷入了正面作战一颗颗拔高丽建立的诸多“钉子”的过程,战争必然旷日持久,而且当唐军拔完所有的钉子之后,还能有多少兵力来进攻高丽的都城平壤呢显然按照这样的方针来办,想要一举攻灭高丽就成了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未央说完,端起杯子喝了一杯烈酒,也不说话,就让三个小家伙自己去想去了。

赵宗旭的偶像被未央一股脑的摧毁,整个人都不好了,恍恍惚惚的,反而是赵曦,一脸若有所思的样子,至于未珩,这家伙没心没肺的,还抱着羊腿啃呢,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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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进入皇都,赵宗旭不由撇撇嘴说道:“不过如此,我还以为称雄天下的辽国,有多厉害,这京城之地,也不过与大宋三流小城差不多。”

赵曦深以为然,未珩更是骄傲无比,“这算什么?你们是没去过蓬莱,咱们蓬莱,是没有城墙的。”

他们真的在辽国,而且在辽国的皇都。

未央身穿名贵的白色皮裘,身披黑色披风,腰间悬着一柄龙吟剑,三个小孩子,也是穿的华贵无比,与未央仿佛,只是他们的面上,一副骄傲无比的样子,看谁都像是看不起一般。

这是未央交代的,这里不是大宋,自然要摆出一副视天下如无物的尊荣,不然人家以为你好欺负似的,四个人肯定会被不怀好意的人盯着。

赵祯暴跳如雷,他不好对孕妇与杜纤云下手,揪着王庆的衣领,咆哮声传出了老远。

陈琳跌跌撞撞的从庄园出来,手里拿着一张纸片。

赵祯一把夺过来,看着上面狗爬一般的字迹,终于舒了一口气。

可惜的是,未央要想躲,谁能找到他?天下那么大,未央有的是办法躲过搜索。

因为他们现在,根本就不在大宋境内。

苏娘安慰曹皇后道:“娘娘不用担心,二郎虽然做事不靠谱,但是万万不敢拿皇子与公主的性命开玩笑,定然安全无虞。”

蔓菁低着头不说话,对于曹皇后只重视儿子,不重视女儿的言语行径,很是不满。

曹皇后急不可耐的抢了过去,纸条上只有十个字。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蔓菁与苏娘闻讯而来,紧跟着便是赵祯。

两个大肚子婆娘面面相觑,觉得自家夫君虽然很不靠谱,但是不至于这么不靠谱。

曹皇后大发雷霆,“皇儿安危,关乎社稷,怎能轻易离开京城,未央,本宫跟你没完。”

杜纤云与苏娘、蔓菁上前,看了看纸条,便不再怀疑,尽皆舒了一口气。

杜纤云知道自家二弟武功n,虽然带着三个孩子,但是想来也没有什么问题,苏娘与蔓菁更是经历过不可思议的事情,自然知道,漫说离开京城,就算是深入辽国腹地,也不会有任何问题,这世界上,还有人能困住自家夫君吗?

事实证明,未央从来都不是一个按常理出牌的人,赵宗旭与赵曦在未家呆了三天,曹皇思念心切,于是前来庄园探望。

望着空空如也的庄园,曹皇后几乎发疯,杜纤云比曹皇后镇定了一些,但是手里却不镇定,王庆被杜纤云打的鼻青脸肿,根本不敢还手。

他也很委屈啊,大人什么时候走的,他也不知道,拐带皇子公主,大人是不想好了吧!这可是诛九族的大罪过啊!自己一个小小的护卫头子,怎么可能扛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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