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血染周身刺痛了谁的心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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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恢复如初,卢煜城照常喜欢欺负着施诗,那天的事他们二人都很心照不宣的不再提起。但越是不提,越是无法释怀。

高二要进行小高考,大家都开始了繁重的复习工作。当然,还要深思熟虑自己是选文还是选理。父母自毒打施诗之后,态度虽然与往常一样,却常常不动声色的,买些好吃好喝的放在她的房间中。本就是长身体的年纪,加上用脑过度,她便每天往书包里塞一些吃的。但卢煜城这厮眼尖手快,常常抢去她一大半零食,还美其名曰帮她减少肥肉。施诗恨的牙痒痒,到底是女生,抢不过他,就当,就当喂流浪狗了呗。

日子三点一线的过着,很快北风肆虐;大家除了必须要出去之外,其余时间都待在班上。学习的学习,休息的休息,打闹的打闹,白花花的玻璃窗上结了一层厚厚的迷雾。

施诗目光呆滞,少年微笑着将她手中的作文本替换了。

“嘿,大头,想什么呢?”卢煜城使劲晃了晃五指。

“没,没想什么。”她缓过神,埋头书海。

“没想什么,我在这站半天了,你都没反应。有吃的吗?我饿了。”卢煜城没好气的打了她脑袋一下。

施诗递给他自己的书包,“想吃什么自己拿”

卢煜城瞪大了双眼:“你,你不会被我打傻了吧”

施诗:“......”

“这也没发烧啊”卢煜城轻轻碰了一下她的额头,满是惊讶,“这搁平常,你不应该凶巴巴的说:没有,才对吗?”

“爱吃不吃,哪来那么多废话。”施诗白了一眼他,第一次知道有人喜欢挨骂。

卢煜城拿了几袋零食,小声嘀咕着什么,离开时不经意的碰掉了她的本子。各怀心事的二人,谁都没有注意到遗落的本子。中午,凌薇忘带饭卡,返回去取时发现地上的本子。见四下无人,将本子放回了原处,却不动声色的拿走了里面的小纸条。施诗虽然一直都知道凌薇看自己不爽,但这几天她看自己的眼神越发渗人,总感觉有事要发生。

女人的直觉一向很准,何况对方并不是什么善类。

冬日的黄昏总是来得比较早,施诗背着书包哐当哐当的向前走着,背后莫名阴森。有人跟着她,尽管回头什么也没看见,但她坚信。她快速在书包翻找,右手伸进了左手的袖口中取暖。路上车水马龙,繁华的街道上,总有那么几条破旧不堪的小巷。一双玉手搭在了施诗的肩上,“走吧,咱俩聊聊。”诡异的笑容,漫上精致的面容。

“啊?什么?”施诗怔忡了一下。

少年嘴角上扬,从身后拿出一个本子:“这是我整理的理科笔记,对你复习肯定有所帮助。我拿它跟你换这个,好不好?”白暂的指节,清晰的指着施诗手中的作文本。

“马上就要文理分班了,你选好了吗?”少年柔光乍泄。

施诗以为自己眼花了,半晌,才想起什么。“还...还没,你呢?”

“我打算学理。”少年笑,似是觉得她呆呆的样子很有趣,“我想跟你做个交易,你愿意吗?”

她嗤笑:“你真可怜”

“死丫头,看老娘今天不打死你,叫你嘴硬。”这个名曰母亲的女人,此刻如脱缰的野马,疯狂的来回揪着她的马尾。她想挣脱这个女人的束缚,却被她推撞在墙上,发出了一声沉闷的响声。怀中的提拉米苏掉落在地上,她绝望的躺在冰冷的地板上。她颤抖着伸出手想去够它,一双皮鞋再次无情的将她踢到了墙角。视线模糊之前他们在破口大骂着什么,她听不清。只清楚的记得,少年费尽心思为她买的提拉米苏,被一双厚重的皮鞋踩得稀巴烂。

她昏迷了一天一夜,醒来第一个看见的不是父母,也不是护士,而是黎熙。少年伏在她的床边,光洁的额头,完美的侧颜。她不敢微动一下,生怕惊扰了酣睡中的少年。恰逢双休日,少年便陪伴了她两天。那两日,黎母三餐都会给她煲营养而美味的汤,但他伤痕累累的手出卖了他。

施诗从书海之中抬起头,看着眼前这个笑意盎然的俊酷少年,白净的手中放着一个再熟悉不过的作文本。“不好意思,一直忘了还你。”

本是残破的作文本,被少年用透明胶一页一页的修复了,若不近看,当真看不出瑕疵。

她嫌弃的缩回那只手,“怎么?我不能回来吗?”

“能,能,当然能。”卢煜城咧着嘴,高兴的竟没听出言外的讽刺之意。

他一直很懊恼,如果当时他和她一起面对她的父母,将所有的罪责揽在自己的身上。她会不会就不用承受那么残忍的毒打。与她分别之后,他并没有离开,而是选择躲在了暗处。她在门外徘徊,他在楼下望眼欲穿。他仰头看着那扇紧锁的门,以为她只会被责骂一番。不料,她竟血迹斑斑的被抬到救护车上。黑暗中,他狐疑的看着那对父母,她真的是亲生的吗?办完住院手续,他们竟头也不回的走了。淡蓝的校服,染红了血色,也腥红了少年的眉眼。全世界都趁他还不能牵手保护她的时候,狂妄的欺负着她。

施诗在病床上躺了整整一个星期,她每晚都会做着同一个梦。她梦见一个少年,夜夜守护着她。但她从来不知道的是:那个叫黎熙的少年,每晚在父母熟睡之后,窸窣的逃出家门。穿越大半个城市,来到有她的地方,静静的看着她与周公邂逅。凌晨三点的时候,他再次穿越大半个城市,回到自己的家中。佯装一切都没发生过。那段时间他被各科老师批评,在走廊外罚站都能进入梦乡。

她摇摇晃晃的站起来,冷笑:“你们还真不怕折寿啊!”

“混蛋”施绍辉四十二码的皮鞋再次落在了施诗的身上,几乎用尽全力,她向后滚了数丈远。母亲怒发冲冠的过来,一把将她从地上揪起,狂扇了好几个巴掌。

若能重生在烟雨年代,水墨染过乌篷相遇。情丝百转,花开时节畅游江南岸,醉生梦死。那该多好!

清晨,阳光正好,施诗第一个来到了教室。课桌干净整齐的摞着书本,随手翻开一页,里面装满了行云流水的字。好看的眉毛扭打在一起:他是想打完人再给颗糖?还是想变着花样的整蛊自己?

卢煜城不敢置信的揉了揉自己的眼睛,确定不是幻觉之后,兴奋的抓着施诗的手腕,“大头,你终于来上课了”

施诗站在门外,踌躇许久。终于深吸一口气,推门而入。

“跪下”愤怒的声音划破天际,硬邦邦的搓衣板准确无误地扔在了施诗的面前。她掠过父亲眼中燃烧的火焰,目光定格在那两条细长的花根上。脑中闪现蔷薇花洒满青石板小巷时的场景,记忆中最美的画面。曾经她是多么喜爱它们,它们于她就是家的芬芳。可现在它们却残忍的背叛了她。它们一遍一遍的用周身锋利的刺,不断渗入到她的血肉中。豆大的汗珠不断冒出,嘴唇白的渗人,渐渐咬出了鲜艳的血色,可她就是固执的不肯掉一滴眼泪。

忽而,施绍辉如魔鬼一般狠狠踹了一脚施诗,四十二码的皮鞋,就这么猝不及防的踹在了她稚嫩的膝盖处。她终于单膝跪在了冰冷的搓衣板上。她怒视眼前这两个疯子,她没错,凭什么要跪。就算要跪,也轮不到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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