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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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成蝶拿着一本书,还在回忆刚才老师讲过的内容,有点模糊,她想下去还要继续专研。再向前走她也看到了高志,推着自己的自行车,心情看上去不太好,车上还有一件棉衣。那颜色,不就是邹逸莎前几天讨厌的军绿色吗,再一看那衣服异常熟悉,那不就是邹逸莎的吗。

余成蝶有些疑惑的指着这件外套,“这是邹逸莎的外套,怎么在你这里?”

高志的语气中带着一丝无奈,“她叫我帮她洗。”

余妈妈从厨房里出来,因为她刚才听见了开门的声音,她来看看是谁回来了,客厅沙发上没有人,但是余成蝶的房间门是开着的,说明余成蝶回来了。这丫头今天会回来吃饭,也是特殊。

她正要回厨房,继续做菜,无意间发现了,沙发上邹逸莎的那件军绿色棉衣。余妈妈奇怪了,她记得沙发才收拾过呀,从哪里又冒出来一件衣服,她过来仔细瞧了这件衣服,像女士穿的,因为尺寸不大,颜色有点旧,但是款式挺好看的。在她的印象中这件衣服不是余成蝶的,可是刚才没有,余成蝶一回来就有了,说明是余成蝶带回来的。

“余成蝶,这是谁的衣服?好像不是你的吧。”

余成蝶一听被发现了,赶紧从房里出来,怯弱的站在妈妈的面前,不能说是帮别人洗,那样妈妈会教育她一个小时的,自己亲人都不帮,还帮外人洗。更不能说是借的,丢人,自己家里又不是没有。

她只好说,“是……路上捡的。”

余妈妈非常吃惊,“啥?路上的你也敢捡,不干净的。”

听了妈妈的这几句话,余成蝶有种不好的预感,又不敢争辩,甚至连坦白都不敢。

余妈妈紧张了,“赶紧丢了吧,妈妈给你买一件就是了。”她看着自己的女儿,一股酸酸的滋味升上心头,她记得好久没给余成蝶买过衣服了,这女儿也太可怜了,冷得受不了了,居然捡人家丢掉的衣服来穿。

余妈妈:“哪里捡的?”

余成蝶摸摸耳朵,说了一个离村子不近的地点,“小菜园右边的天桥下面。”

余妈妈赶紧拿着衣服,对着空气说了一些奇怪的话,往门口走去,“对不起,对不起,不管你是新人还是旧人,小孩子不懂事,你千万莫怪,我这就把衣服给你送回去。”

余成蝶看着妈妈那迷信的样,无可奈何道:“妈,你丢远一点啊。”要是邹逸莎在路上看到自己的衣服,不知道她会是什么心情。

中午2点,邹逸莎回到了教室,看到女同学们穿着,棉衣,羽绒服,保暖的帽子,围脖,有些的校裤里面还套了条打底裤。再低头看着自己,t恤加校服,风度翩翩的走过来,感觉寒冷的风,此时特别喜欢靠近她,在她耳边呼呼地吹着,她的身体在冷风中瑟瑟发抖,手脚冰凉,放在裤兜里也不顶用了。她赶紧来到自己的座位旁,牙齿也瑟瑟发抖,看着椅子,犹豫了一下,还是坐了下去。这冰冷的椅子,必须得用自己的屁股去温暖。

看着旁边的倪晨,昏昏欲睡的估计来了很久,他旁边的空气都被他暖和了。

高志抬着自己的椅子过来,坐到邹逸莎旁边。被两个人挤在中间,邹逸莎瞬间觉得温暖多了。

高志看到邹逸莎穿得这么少,关心道:“邹逸莎,你不冷吗?要风度不要温度呀。”

邹逸莎把兜里的手拿出来,放在冰冷的桌子上,把身子坐得直直的与寒风对抗,坚决道:“不冷。”

倪晨皱着他那淡淡的眉头,不耐烦道:“那你抖什么?”邹逸莎的双腿一直在他旁边抖,吵到他了。

邹逸莎:“我突然想起一首带感的歌,”她看着高志不信的表情,认真又有节奏的把《番茄狂想曲》唱了出来,“我是一只番茄,天真无邪,偶尔也有点狂野。”

高志:“为什么,你总喜欢这种幼稚的歌。”

倪晨听了邹逸莎的歌,一时兴起,抬起头来,也不觉得困了,“不如,这个星期天,我们去k歌吧。”

高志:“好啊,”他看了前面的女生一眼,悄悄对邹逸莎说,“只是,我们几个去就好了,不要……”

乔敏也不知道耳朵咋会这么灵敏,马上拉着黑丸妹转过来,高兴道:“我们也要去。”

高志的脸色沉了一下,人家如此热情,自己也不能说不让人家去吧。

倪晨倒无所谓,“去吧,去吧,一起。”美女越多,他越开心。

邹逸莎还在想,高志他到底不想谁去呀。

乔敏立即又问了她前面的班花,“我们星期天要去k歌,你去吗?”

班花转过来,“有哪些人?”

乔敏指着身后的人,“高志他们。”

班花翘着她粉红的小嘴,“那我也去。”别人都去,我为什么不去。

高志就知道会是这种结果,每次都叫一堆人去,可是能放开来玩的却没几个。尤其是班花,总是板着个脸,向被谁硬拉去的一样。

余成蝶拿着邹逸莎的外套回到家里,才12点半。妈妈还在厨房里做饭,香味充满了整个屋子,余成蝶忍不住对着空气闻了一下。她中午很少回来吃饭,今天是因为要把邹逸莎的衣服送到家里放着,至于怎么洗,等她有时间了再说,总不能把她的衣服带到自己的教室吧,尴尬,丢人。不回来还不知道,原来妈妈中午也会做这么好吃的饭菜,她心情大好,准备迎接,接下来妈妈做的大餐。

她把邹逸莎的衣服往自家沙发上一丢,人就径直的朝房里走去,也不管邹逸莎的衣服了。

余成蝶犹豫了一下,“我帮她洗吧,你一个男生给女生洗衣服,不觉得难为情么。”

高志听了很高兴,这样也好。省得,自己拿件女生的衣服回去,要被亲人笑话的,他爽快道:“谢谢啊,洗干净点。”

洗干净点?这句话有点戳余成蝶的心。

邹逸莎把脱下来的外套披在高志的身上,笑道:“帮我把这件衣服,用你家的自动洗衣机洗一下呗。”

高志怔了一下,“你有没有搞错,叫我一个男生给你洗衣服。”他还记得自己不想用洗衣机的时候,都是叫女同学帮他洗的,如今居然有一个女同学叫他帮她洗衣服,这不是很可笑么。

邹逸莎:“没事,又不叫你洗,放进去再拿出来不就完事了么。”邹逸莎看着高志不情愿的眼神,痛心道:“哦,难不成,你还心疼那点水费呀。”

余成蝶义愤填膺,“什么?她怎么这么过分。”主要是邹逸莎欺负的人是高志,要换了别人,她也不会在意。

高志:“那能怎么办,算我上辈子欠她的。”

高志把邹逸莎的外套放在单车上,推着单车往前走,因为目的地他还没有想好。眼睛还在盯着邹逸莎消失的方向抱怨,“邹逸莎,你不就是仗着我喜欢你吗,”随即又觉得有点不妥,“对了,我为什么喜欢她呢?这个只会请我吃拉面的女生。”不过喜欢这种事情,他自己也没法说清楚,感觉一来,连自己都控制不了。

高志继续向前走着,看见余成蝶从对面走来。高志的眼睛无意间落到她身上,又慢慢的移开,没有把她当成一道风景线。

高志也很痛心,“那你能不能心疼一下我呀?”

邹逸莎的右手一把扯过自己的外套,看看自己白嫩的小手,气愤道:“不洗算了,等我回去用手写,看我这白白嫩嫩的小手,被水泡得通红也没人心疼。”

高志一边弄自己的车,一边回答她,“有啊。”这年头谁家还没有台自动洗衣机呀,这问得也是奇葩了。他回头看到邹逸莎居然解开自己的外头,脱了下来,高志脸红耳赤,立即紧张起来,“哎,你干嘛?这里人多,别脱。”

虽然外套脱了,可是校服还在里面穿着。

高志听了之后心软了,虽然不情愿,还是伸手接过她的衣服,“拿来。”

邹逸莎笑道:“谢了啊,改天请你吃碗兰州拉面。”

邹逸莎倒是开心的骑着自行车离开了,剩下高志在停车场里,有点郁闷,居然要帮一个女生洗衣服,很奇怪的是,自己居然还答应了。唉,算了,谁叫我喜欢她呢。

冬天已经到来,同学们到了教室,立即换上了放在抽屉里的,一件厚厚的外套,再把校服套在最外面,搭配奇怪只为温暖。一到下课吃饭的时候,马上就把校服脱了,厚厚的外套终于重见天日,放眼望去校园里,此时“花枝招展,群芳斗艳。”

邹逸莎和高志一起来到停车场,取了车要回家去吃饭,邹逸莎是这样打算的。高志还在犹豫,到底是回家去吃呢,还是和朋友去馆子里吃一顿。

邹逸莎整理自行车的时候,又把自己的外套弄脏了一个衣角,暗自感慨,这军绿色的衣服也不耐脏呀。她侧头看到同样在取自行车的高志,一个想法燃上心头,“高志,你家有自动洗衣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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