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卖药和第一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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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拢鸡出门前因为心情极为舒畅,还吟了两句首诗:

昨日待今日

香风吹马蹄

昨日离开盐城之前,江末瞳也专门问了盐城的郎中大体的药材价格,所以今天倒也算有点准备而去。

江末瞳选择的是盐城中第二大药店,为什么不选择第一大药店春意堂,是因为第二大药店必定要收集更好的药,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人到了第二的位置,是绝对不甘心一直当第二的,因为第二名能看得见第一名,并不像是最底端,本身觉得差距大了就没有信心去赶超了。

燕来堂虽然不像春意堂那么厉害,但是好歹在盐城也有四家分店。收药的价格当然也是总店的高一些。

所以江末瞳带着李小聋和李拢鸡来到燕来堂总店,一进门便有一个二十岁左右年轻的小伙计过来招呼。

“几位小哥是过来抓药的吗?”

“哎哟,这位小哥好俊俏,奴家身体好着呢,不信你摸摸?我可用不着抓药。”

不用问,肯定是李拢鸡,湖畔村长大的他真的太少见过这样阳光的后生了,只见媚眼如丝,又只见江末瞳脑袋上冒出了黑线。

李小聋看见江末瞳脸色不太好,但是确实没有听清这位李拢鸡说了什么,不过通过李拢鸡的眼睛的光芒和江末瞳的脸色,也大体判断了出来。

李小聋一把扯过李拢鸡说:

“你再说话我给你个飞镖,让你真的变成女人你信不信?”

“真的?那你快来吧,我早就想变成女人了,只是自己确实怕疼下不去手,你能帮我?那你下手要快点,最好是无痛的。”李拢鸡反而当真了。

李小聋可真的听清了这句话,脑袋上也开始出现了黑线。

江末瞳真的懒得搭理他,对着店小二说:

“我们不买药,我们卖药。”

一听是卖药,店小二解释道:

“几位小哥有所不知,我们燕来堂是盐城有名的药店,普通的药材都已经定好了合作商,除非是真的好药,我可以把你们引荐给我们这边掌柜的,这边收药都是他负责的。”

“那麻烦小哥了。”江末瞳道。

“那就麻烦您了亲爱的小哥哥。”李拢鸡半蹲见礼,还把手帕往自己肩后一甩,又是媚眼如丝。

李小聋和江末瞳脸瞬间又都变黑了。

那店小二瞅都不敢瞅,扭头就逃回后堂找掌柜的了。

不多时,店小二和一个四十多岁的掌柜的模样的人从后堂出来,小二介绍道:“这是我们孙掌柜的,他是盐城有名的草药鉴别师傅,您有好药就拿出来给他看看吧。”

江末瞳作揖,“孙掌柜您好,小子和两位伙伴是外地过来的,因囊中羞涩,手里有一些草药想卖给燕来堂。”

孙掌柜见来者年纪轻轻,心里本身没有想过他们能拿出来多好的草药,但是因为在商不可妄加对人下评判的习惯,依旧很是客气。

江末瞳一开始拿出来的草药叫做伤寒草,其实这味草药极为常见,顾名思义是治疗伤寒的草药,中医往往见效慢,伤寒又是突发病,虽不甚严重,却会因为久久不退而伤害身体阳气,所以这种草药的药效是直接影响价格的。

从江末瞳拿出来伤寒草的一瞬,对医药研究多年的孙掌柜就闻到了这些草药的药性,绝对是好药,一般的伤寒药也就是二三十文一株,初步判断下,孙掌柜就知道,江末瞳手里的伤寒草最少十倍于一般的伤寒草。试问一下,用同样的方子治病,有的医生十天治好了伤寒,而因为药效的缘故,你一天就治好了,结果是怎样?可想而知了。同样道理,春意堂的草药十天治好了伤寒,而燕来堂只用一天,结果又是太显而易见。

多年的职业让孙掌柜对好药有一种近乎于偏执的追求,也想到如果价格一开始就不实在,那么这些好药可能真的会流入春意堂,所以他直接而干脆的给出了价格。

“三百文一株,有多少要多少。”

江末瞳很满意,两个人都对价格了解的情况下,反而少了很多麻烦。

蛇涎香,五百文。

寒草果,四百文。

寒潭根,七百文,

......

至于湖畔村的一根几十年的人参,药效更是超过了普通人参几百年的药效,直接卖到了五百两白银。

虽然这些药不是什么千古奇药,但是同样品种都要超过原先的几倍药效,孙掌柜的也是精明人,虽然不知道这三个年轻人什么来头,好歹也能猜出来他们在药的来路上有自己的路子,为了以后依旧能从他们手里进药材,直接给了江末瞳一张银质燕来堂贵宾牌,这个牌子不管是拿药还是看病,都是免费的。当然,特殊药材除外。

这一会下来,江末瞳三人手里差不多有了将近一千两白银,也就是十两黄金。

这些钱或许听起来很多,但是对于江末瞳几个人的计划来说确实仅仅是九牛一毛,之所以赚的如此容易,也算是湖畔村给这几个遗留下的孩子的第一笔馈赠。

有了这一千两银子,江末瞳赚钱的方法或许才真正能够实施了吧。

药的名字都很普通,但是经过湖畔村环境滋养出来的药,药效绝对要超过同品种很多。

他们除了留下万一能用到的金疮药和一些伤寒类的,只留下了两个最好的人参,以备不时之需,剩下的都带了出来。

江末瞳想到这里也不自觉在嘴角露出一丝微笑。

江末瞳对于这个时代的赚钱是不担心的,毕竟前世是做生意的人,自己也做过很多推销的工作,随表挑一个噱头出来估计都能赚的盆满体博,但是一切生意都需要有资本的初期投入。

今天他们就是出来挖掘他们第一桶金的。

李拢鸡和李小聋今天其实一天都不开心,因为李圆疤和李石狮出去一趟见识了很多自己不知道的东西,他们也很渴望去盐城走一走。

江末瞳想的是明天就会带着他俩出去,他自己有自己的计划,明天的事情还真的不适合李圆疤和李石狮。

目前看来,赚钱还是第一要务,不管在哪个时代,没有钱会限制很多发展的机会,大多数的人也需要通过钱来开一个口子。

这两句诗还真的挺符合他和李小聋的心情。

李拢鸡在文学上是真的得了江末瞳和沫沫真传了,但是受江末瞳影响作出的后现代风格的诗有时候确实有点不合这个时代,比如“黑夜萋萋,蒙住我睿智的双眼”或者“朦朦胧胧,心也在流浪”之类的,估计以后或许会被人当作傻子吧。

江末瞳倒是不限制他,不管是谁,想学什么都可以学,但是江末瞳要求学的却必须要掌握,掌握还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精通才可以,这一切,四个人到后来才慢慢体会到江末瞳的用心。

好不容易熬到江末瞳上完厕所、洗漱、更衣完毕,两个人迫不及待的拉着他出门了。

明天的目的是——卖药!

第二天天还没有亮,李小聋和李拢鸡就在江末瞳的门口蹲着了,门一开,两个人一左一右拖着江末瞳就要出门。江末瞳很无语,只是上个小厕,需要这两大高手保护押送?

四小恶人连坐都不敢坐,生怕把新衣服压出褶子,尤其是爱美的李拢鸡。浅绿色配兰花指也是让众人像喝了二斤白酒一般的醉了。

江末瞳很开心,自己一身黑衣也很搭配自己的风格,谁让前世今生自己都要内心阴暗的活着呢?但是他知道,这只是开始,以后会越来越好的,他会让所有人越来越好。

李小聋本身就是个闷葫芦,一是他很多时候断断续续耳朵不好使听不到别人说话,所以不怎么回应别人,让不熟悉的人觉得他不爱说话,性格有点沉闷。

而李拢鸡现在是越来越娘炮起来,话虽然有点多,但是他的兰花指和娘娘腔确实会让任何一个阳刚男子很不舒服。值得一提的是,四个人中只有李拢鸡对诗词歌赋非常有兴趣,当初沫沫学习的时候他就经常偷学,有时候因为自己的训练耽误了,晚上也一定要求着沫沫把吟诗作对的课程再教给自己。

可以说,关于诗词歌赋,沫沫会的他都会。

这是一个小家庭,小家庭有小家庭的快乐。

江末瞳带着李圆疤和李石狮回家后给家里每个人一套衣服一双鞋时,每个人都很开心,连二牛叔都换上了一袭青色长袍。

四小恶人和沫沫从来没有穿过这么好的衣服和鞋子,尤其是沫沫,一身浅红色的衣服配轻纱长裙,高挑的身段俨然就是一个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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