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我认识你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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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捏住我的手指头,坏笑道:“老实交代,那个时候是不是就看上我了?”

我让他收起他满格的自信,不要转移话题,他说那根本不叫恋爱,就是一种合同式的甲方乙方,他说:“我理解的初恋是和自己第一次喜欢的人谈恋爱才叫初恋。”

我不信,我问他以前没喜欢过人吗?他非常坚决的摇头,说在遇见我之前,压根没发现有配得上他的人,他一把捉住我的手,深情的看着我说:“这么说来,我得牢牢地死死地抓紧你。”

他竟然点头,我问他知道什么,他说他什么都知道,我俩绕了半天嘴,就是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我气恼的一皱眉,直奔主题:“余重和邓雨是怎么回事啊?”

杨朝灿:“谁?”

我:“你不是说你什么都知道吗?”

杨朝灿:“这个我不知道,其他的我知道。”

我说我就想知道这个,杨朝灿说我要实在想知道,直接问余重好了,对我来说,问余重还不如问邓雨,最后我谁也没问。我以后再也没见过他俩一起出现过,我倒是见过几次邓雨,但我突然觉得没必要问了,这是他们之间的事,我作为朋友,衷心祝愿就好,没必要对他们关系刨根究底。

余重高考完后待了一个周就走了,期间和我们吃了一顿饭,又喝了些酒,或许是因为成年的缘故,他那天特别放得开,没人找他喝酒他都自个找上去,特意买醉似的。

在酒精的作用下,他的话又多了起来,在我的印象中,余重其实是个很健谈的人,或许因为高三这一年压力太大,变得有些沉默寡言,这一解放,本性又回来了,他挨个拉着诉说衷肠,说得最多还是我们要团结起来一致对外。

最后他托腮看着我,笑得特别傻,他一直对我重复一句话:“傻妹妹,真是傻。”

他说得多了,我都开始怀疑自己的智商了,我问他为什么说我傻,有什么依据,他笑而不语,最后拍着杨朝灿的肩说:“我喜欢你朝灿,真的!”

我赶紧挪开他放在杨朝灿肩上的手,觉得自己面对的竞争者实在太庞大了。

余重哈哈大笑,我清楚的看见有口水从他嘴巴里滴出来,他真的醉了,也不知道他意识清楚不,反正他说的话还挺有条理的。

他让我不要误会,他爱好依然是女,他说他喜欢杨朝灿是因为杨朝灿聪明,聪明又自私的人才是干大事的人,他喜欢干大事的人,所以他喜欢杨朝灿。

他在我耳边悄声说,我们几个中,最不能得罪的就是杨朝灿,他说欧一,送你一句话,成也杨朝灿败也杨朝灿,他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神意味深长,甚至暗藏锋芒。

我知道每个人都会成长,一旦成长必然伴随着变化,我渴望成长,但我不喜欢变化,比如留修曾经用我看不懂的眼神看着我说我把他当朋友他就把我当朋友,到现在我也没弄清楚他到底把没把我当朋友,而现在,余重也用这种让我汗毛倒竖的眼神看着我说成也杨朝灿败也杨朝灿,我不知道与杨朝灿相对应的那个人是谁,是我还是我们?我历史不算好,也不算坏,我自我评估了一下,觉得杨朝灿有可能是萧何或者韩信,但我绝对不会是其中一个。

我点头又摇头,在酒精作用下我表达不清楚自己想要表达的意思,余重显然也不明白我什么意思,还是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我环顾四周,发现大家都醉了,张龙龙甚至开始跟他家珍珠玩石头剪子布的弱智游戏,周雯靠在留修肩上,两人正不知说什么悄悄话,我看向杨朝灿,见他眼神也很古怪,我心里特别不舒服,拍着桌子叫道:“我不喜欢!”

杨朝灿赶紧握住我的手,柔声问道:“不喜欢什么?”

我摇头:“我不知道,我不喜欢这样,你们都很奇怪,我真的不喜欢。”

余重笑了下,转开头吆喝张龙龙陪他划拳,杨朝灿让我靠在他怀里,用下巴不停的摩擦我的额头,我摸着他的脸说:“你不许这样。”

他说:“嗯,我不这样。”

我问他:“你知道我说什么吗?”

他说:“欧一,我真的太喜欢你了。”

我仰脸看他,他仿佛是个三十多岁的成年人,眼神温柔,表情坚定,像哄个孩子似的对我说:“我说太的意思是我都不知道自己喜欢你到什么地步,一般的量词不足以表达我的喜欢,你要记住。”

我说哦,我就这样靠在他的怀里不知多久,我中间似乎睡了一觉,当我被张龙龙的嗓门震醒的时候,聚餐已经接近尾声。

结束的时候照常是喊一致对外的口号然后举杯共饮,每个人都跟戒酒前的最后一次痛饮般拼命喝酒,直到把酒喝得一滴不剩才罢休。

我们一行人跄跄踉踉着从饭店出来,余重一一与我们道别,跟别人都是拥抱,到了我这儿,他作势要捏我的脸,最后只是捏着我的胳膊让我好好的。

他拉开车门之前,突然回头看着周雯说:“哦,周雯,我认识你很久了。”

说完他拉开车门上车走了,也不管这句话会引起什么样的后果,我朝周雯看去,见她捂住嘴哭得不成样子。

我以为留修会生气,但他只是轻轻搂住周雯的肩,让她靠在自己肩上哭,一点表情都没有,我觉得留修越来越酷了,酷在我这里有很多种意思,除了原本的意思,我也用它代替冷血无情。

等他们走过了,我才和杨朝灿从面馆出来,回学校的路上,我一直都在琢磨这件奇怪的事,我说奇怪是因为在我印象中,他俩应该不认识才对。

杨朝灿默默的跟在我身边,对于我情绪的转变不怎么在意,他不说那些让人脸红心跳的话我反而不习惯,我看着他,问道:“你知道?”

我俩最后在学校附近吃的饭,这个时候学校已经解封了,进进出出的学生还挺多,碰上的熟人也不少,让我没想到的是我竟然遇上了邓雨,更让我吃惊的是,跟她一起并肩走的人竟然是一个我熟得不能再熟的人——余重。

我赶紧拉着杨朝灿躲进一家面馆里,杨朝灿问我怎么了,我让他别说话,我像个偷

窥者似的偷偷观察两人,见他们相谈甚欢的样子,心里疑雾重重。

我在他眉心点了下,拉他:“我饿了。”

他牵着我的手:“吃饭去。”

我俩出了游乐场,杨朝灿自觉的将我的手放开了,在游乐场里,大家都是来玩的,并不会在意谁是谁,即使我俩看着年纪小,并不妨碍谈恋爱,但是在大街上就不行,大街上的眼睛太多了,在我们的年纪,还不能承受被那么多双眼睛全方位的盯着。

我脸又不由自主的红了,这样很不好,他嘴皮子这么溜,要是他一说情话我就脸红,我怀疑我会患血管病。

为了我血管的健康,我暗自决定要修炼脸皮,抗击他的甜言蜜语。

他撩了下自己的刘海,嘚瑟的说道:“首先我长得帅人又好,属于男朋友的热门选手,其次,我对你一心一意,不但把初吻给你了,初恋也给你了,难道你不该珍惜我吗?”

我指着他:“你少来,你哪里把初恋给我,你和花馨那次不算啊。”

我俩的第一次正式约会,杨朝灿决定奢侈一把,他要带我去高档西餐厅吃西餐,我不允许,他家里虽然不缺钱,他的生活费也多,可我觉得既然是学生就该是学生的花费,没必要铺张浪费。

他打趣道:“哟,这就开始勤俭持家了?”

杨朝灿做了个受到惊吓的表情,他说:“那我是找了座山吗?”

我捶他,他笑,蹲下来与我一般高,说:“满足你。”

我说:“是啊,你可得好好珍惜我。”

他说:“这是一定的啊,你也得好好珍惜我。”

我:“给我一个珍惜你的理由。”

外头太阳很大,我虽然眼睛看不见,但皮肤感受得到光的强烈程度,有些灼人。

杨朝灿一点一点松开手,说:“先别急着睁开,小心晃眼睛。”

我说好,等到慢慢适应了阳光,我看着杨朝灿说:“我也希望可以帮你的眼睛挡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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