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棺材铺里投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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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少年浑然不觉般继续顽笑:“大哥的手掌宽厚指又修长,真是好看,唯独不像读书人的手。”

男人说话的语气恢复了清冷:“哦,是吗?”顺势放下了自己的手,不动声色地后退一步。

那少年却仿若未觉,上前亲昵地拉住男人的衣袖,仿佛真是跟自己亲近的兄长撒娇:“大哥,你还没说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跟着路大哥一直到宋记棺材铺门口,见大哥停住回身看他,他大大咧咧地上去在门板上重重拍了下,“掌柜的!住店。”

老掌柜挑帘出来,嘴里骂骂咧咧:“老夫这是棺材铺,一个两个跑棺材铺里住嫌命长是不是!”话音刚落便见到路大哥出现在少年身旁,他还是没摘斗笠,语气里却带了几分温和:“宋掌柜,这是我小兄弟,我们住一起就成,回头付给掌柜双倍费用。”

宋掌柜转怒为喜,白胡子不停抖动,他笑骂两人:“堡里又不是没有客栈,不嫌晦气。”

少年见掌柜的离开,半是感动半玩闹的打趣路大哥:“没想到大哥待小弟如此好,居然花钱请小弟住棺材铺。”

“你自己付钱!”路大哥径直挑帘进去,少年闻言吐了吐舌头也跟了进去。

晚饭是路大哥亲自做的,他借住棺材铺,除了给黑心老板付了一锭银子外,每日还要负责早起去两公里外的水井挑水和一日三餐。在宋掌柜面前自称名叫钱很多的少年尝了口酱肘子,当机立断拍了个不怎么样的马屁:“路大哥真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路大哥动作顿了顿,头都没抬,懒得纠正少年乱用词的毛病。

宋掌柜似是拉家常般问了句:“明日这个小兄弟随不随你们进去?”

路大哥犹豫的看了少年一眼,那少年笑得看不见眼睛:“大哥去哪我去哪!”

宋掌柜没听他的,继续盯着路大哥,路大哥夹菜的手没停,语气里听不出丝毫情绪:“去。”

宋掌柜叹了口气,他毫不见外的吩咐路大哥:“明日走前把水缸挑满,你的包袱押在这,回来再拿,万一回不来我卖了还能换几个养老钱。”

他老而不花的眼睛又盯着少年头顶金冠,趁他高兴提出让他明日换上自己儿子以前旧衣服,这身行头说不定能被自己人趁乱抢了。

少年眨眨眼睛,正打算张嘴,路大哥阻止了他即将说出口的话,“是这个理,财帛动人心,难保不会有人杀人劫财。”

宋掌柜眼带奇异之色看着这对兄弟,兄长穷得叮当响,弟弟却满城招摇,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是头肥羊。不过他一个相识不过七天的外人不好说什么,只能希望他俩运气好。

宋掌柜也是个热闹性子,不习惯饭桌上突然凝固的气氛,又补充了句:“明日进去,看到刮风就赶紧找大石头躲,实在找不到就回来,千万别往深处走,你们这些年轻人净喜欢逞强,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路大哥点头答应,看着身形佝偻的宋掌柜,满眼温柔。连一向聒噪的少年也罕见的没有插科打诨,低头闷着喝汤。

月上三更,少年没有睡着,他腾地坐起身看着地上背对自己的男人,幽幽问道,“路大哥,你为什么花钱住这里,那个掌柜的黑心死了。”

路大哥侧身没动,似是半睡,眯瞪中随口解答:“宋掌柜的老来子便在那三万将士之中,此次进大漠敛尸,满地枯骨谁知晓那又是谁的父亲儿子。不如趁现在让他赚笔养老钱,免得老无所依。”

他张了张嘴,嗓子眼像被什么堵着般,一言不发扯着被子钻回去,无端感到九月的深夜刺骨寒冷。

三个月前,楚宋齐三国组成联军意欲瓜分易云古国,天下好男儿披甲上阵守土护民。就在这大漠边,楚军设下连环毒计,以边境十城五十多万百姓为饵,逼得军队仓促出兵,军队一到这阚家堡,楚军便撤得无影无踪,三万儿郎避无可避,尽数被黄沙埋没,阚家堡百姓也曾去寻过,一无所获。如今战事平息,江湖上倾慕英雄的豪侠们甘愿放下个人成见入大漠深处寻回将士们尸骨。

终究是朝廷无能,他入睡前如此想。

一夜无梦,天刚蒙蒙亮路大哥便起身穿衣。他今日穿了件半旧的青衫,又叠了两件大袄放在包袱里,正是那少年前几日在车行门口回收的,虽然看起来破烂,却极为御寒。

少年睡眠极浅,路大哥稍有动静他便醒了,听到路大哥出去,他换上了昨晚路大哥从宋掌柜房里拿的旧衣服,不得不说,这老掌柜还是有几分眼力,衣服大小长短刚好,昨天唇红齿白的公子哥摇身一变成了清秀瘦弱的农家少年。他思索片刻,抹去了金冠上的印记,将金冠和原本身上装的一锭金子放在了大堂掌柜的账本上。

路大哥闻言语气也不善起来:“你到底想干什么?”

少年打量了路大哥发黄白衫袖子上的破洞,嘿嘿一笑:“大哥,我会绣花,你带着我可以给你补衣服。”路大哥嘴角抽搐,不过没说什么,一马当先地走了,少年立即一颠一颠地跟上去。

“······”

被称为路大哥的男人松开了扣住少年的手,他左手扶着斗笠边沿,没好气道:“我回去了,你自己去玩吧。”

那少年终于变脸皱了眉头,语气蛮横:“弟弟刚才说了,大哥在哪里,我就在哪里!大哥要是不要我,我就把大哥的住处砸了,陪大哥露宿街头。”

“兄台何故阻我?”声音是独属于青年人的清冽,如山间寒泉。

少年只是笑,说辞颇为无赖:“弟弟见这位大哥骨骼清奇,来日必能和那位阚姓高人一般白日飞升,想和大哥拜个把子。”

男人居高临下地盯着这足比自己矮了一个半头的少年郎,但见他笑得眉眼弯弯,一副不谙世事的贵门公子模样。男人语气缓和了几分:“和在下称兄道弟的人都死了,小兄弟还是回家去吧!”

男人反手扣住那少年脉门,意味深长:“过路人。”

没心没肺的少年没有一点性命系于他人之手的自觉,“弟弟看路大哥身上这件白衫穿了五天了,囊中如此羞涩,那我叫有钱人吧。”

“单相思这个词不是用在这里的!”

说罢又觉得和这个公子哥说不通,打算亲自送他和家人会和,免得明日诸人都进了大漠,他被歹人掳了去。点穴的手伸到胸前,竟看到少年衣领上用金丝绣了两片梧桐叶,相互缠绕,难解难分。他眼眸闪了闪,右手僵在空中。

黑衣少年笑得更深了,他语气松快心情愉悦,“大哥方才叫我小兄弟了,那我也认大哥。以后大哥在哪里弟弟就在哪里!”

“······”

平日里一整天都见不着多少人的街道,近半个月因为一批又一批江湖人的涌入热闹又混乱。浑身上下洋溢着富贵气息的黑衣少年眯了眯眼,横跨一步伸手挡住面前头戴斗笠的男人。

那男人手扶斗笠打量了他一眼,语气清冷中带着几分不悦。

男人气结,大约是从没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少年。

“五日前,你在鸿升客栈门口摆摊算命,四日前,你在程记刀铺门口卖煎饼,三日前,你在方家车行门口回收旧衣服,昨日,你又跑宋氏棺材铺门口卖包子。说书人,你究竟想干什么?”

那少年毫不意外地听男人对自己的行踪如数家珍,笑嘻嘻回应:“没想到大哥如此关心弟弟,看来弟弟并非单相思。”

“这阚家堡可是易云国西北第一重镇,百年不破不败,传言是位阚姓高人所建。那高人花了二十年,才造就了这铜墙铁壁般的瓮城,建成当日,高人仙法大成驾鹤而去。是故当地虽无一户人家姓阚,却保留了这个名字,希望能沾上仙气。要说这仙气呀,还真被后人沾上一点,二十年前阚家堡就出了一个天才少年……”

客栈大堂,衣着各异的男女围在中间的饭桌旁,听一个黑衣金冠的少年讲古堡奇闻。那年轻人长了副人畜无害的俊模样,平白的为他的说辞添了几分可信度。只有客栈老板——一个长着络腮胡的中年壮汉微微摇了摇头,终究没有反驳他。

少年恰到好处的勾起了听众的好奇,然后像天底下所有说书人一样,奉上句“且听下回分解”便得意的晃出门去。等众人反应过来,可恶的少年已经溜到了街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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