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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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清泽握着乐哥儿的手,说道:“相信我,没事的。”

看余清泽眼里没有一点慌张很笃定的样子,乐哥儿不由得点点头。以前银耳他们都说有毒不能吃,后来余清泽证实,银耳是可以吃的。或许,这个,也是他们不知道而已?

余清泽等到乐哥儿点头了,才咬了一口。今天可真是个好日子,既吃到了榴莲,又吃到了西红柿,还有番石榴可以吃。

“怎么样?”余清泽问道,一边伸手将乐哥儿嘴角的一滴西红柿汁给擦了。咬得也太狠了!

乐哥儿尝了一口,惊讶地点点头。酸甜酸甜的,很清爽的味道。

两人你一口我一口地吃完了这个西红柿,过了好一会儿,也没见不良反应,大河松了口气。“真的能吃啊。”

余清泽点头,说道:“能吃。所以,大河,能不能请你帮帮忙,找他们说一说,他们多少钱买的,我双倍买下来?你觉得他们能卖给我吗?”

大河摇头,道:“这个就不清楚了,我去问问。”

“好,辛苦你了。如果他们不肯卖,你就看看能不能把熟了的果子摘回来。对了,先别跟他们说可以吃,到时候他们都吃了,就没种子了。”

“好,我记着了。”

余清泽道了谢,然后将这盆西红柿放到能晒太阳的地方去,剩下的西红柿就暂时先不能吃了,要取种子。

现在还不到八月,在他的印象里,秋季也有人露天种植西红柿的。桐山城这个地方气候还可以,现在气温也还高,而且这里的冬天并不长,也不是很冷,应该可以栽种一茬。

说定这事,余清泽又想起大河说带了蔬菜种子回来,他忙问道:“大河,你说的蔬菜种子是什么蔬菜?”

大河走到墙边,从椅子上拿过自己的包袱,从里面掏出来一个大布包,打开,里面有三小包种子。

“这个青布包的,是花菜的;这个白布包的,是叫荷什么豆的?”

“荷兰豆?”

“对对,就叫荷兰豆。然后这个花布的,是叫卷心菜的,据说是卷成一团的,跟白菜一样,中间是卷起来的。”

“嗯,花菜、荷兰豆和卷心菜。大河,真是太好了!咱们以后就有更多的菜吃了!”余清泽高兴地拍着大河的肩膀说道。

这三种蔬菜,都是秋冬季节的蔬菜,现在应该就差不多可以播种育苗了,大河真是回来得太及时了!以后冬天就可以不用老吃萝卜白菜腌菜干了。

收拾好种子,余清泽开始考虑起怎么卖这几箱水果来。

他问了大河番石榴和榴莲买回来的价格,因为他都是直接到人家家里去摘的,还买得多,就比较便宜。番石榴是四文一斤买的,榴莲是十三文一斤买的。

他跟大河说了一下,明天将番石榴价格定为十二文一斤,榴莲定为带壳四十文一斤,果肉八十文一斤。

大河吃惊,那么贵!

余清泽点头,道:“物以稀为贵,从南方运回来的啊,肯定要贵点的。”

他让人去赵府和蔡府送了信,说是从南边得了两样新鲜的水果,邀请两府的夫郎明天上午过来尝尝。

然后他找来畅哥儿和另一个伙计,跟他们交代了一下明天上午卖水果的事情。

晚上收摊,余清泽给伙计们每人发了一个番石榴给他们尝鲜,榴莲因为量不多,就只能每人用勺子尝几口了。

晚上,请畅哥儿陪着乐哥儿守店,余清泽带着两个榴莲和一些番石榴回去给爷爷和常浩尝尝,另外将三包蔬菜种子带回去,准备给爷爷让他种。

第二天上午,畅哥儿他们就在余记门口摆了张桌子敲起锣吆喝起来。

桌子上,番石榴切了一个,切成小块小块的。榴莲也开了一个,拿了许多的勺子出来,可以勺着试吃。

蔡老夫郎和赵夫郎他们也到了,在后院,余清泽亲自招待,请他们尝了鲜,然后跟他们说了这两种水果的功效。最后送了他们每人两个榴莲和七八个番石榴,分别用背篓和篮子装着。

开始在店门口的人试吃的有,买的人比较少,特别是榴莲,真的是很贵,就比较舍不得了。

畅哥儿见许多人在观望,便大声吆喝道:“就只有这么几箱,卖完就没有了啊!乡亲们觉着好吃的就要快了啊,待会后悔了再想买可就没了。咱们的人去一趟南边不容易,下一次就要明年了!一年一次的机会,抓紧了哟……”

后来在小吃店的客人们有人看到蔡府和赵府的夫郎他们都拎着番石榴,身边的小厮背着个背篓,里面都放着榴莲,顿时又心动了。

一年才能吃一次,贵点就贵点吧。

“哎,伙计,给我来个榴莲,就这个好了。”一个中年汉子带着夫郎逛街,见夫郎吃着觉得好吃,咬咬牙,便想买个回去。

“好嘞,您稍等,我来称称,五斤六两!”畅哥儿用算盘算了一下,道:“一共两百二十四文。”

中年汉子付了钱,畅哥儿给他用草绳绑起来,给他拎着走了。

“哟,这南边来的水果啊?多少钱一斤哪?”

“番石榴十二文一斤,榴莲……”畅哥儿抬头,一眼望过去,便看到一张熟悉的脸,他顿时愣了一下,然后继续说道:“带壳的四十文一斤,单纯的果肉八十文一斤。”

石笙?他怎么在这里?不是成亲了吗?哦,对,成亲了也可以出来逛街的……

畅哥儿脑子里忽然冒出一堆问题,没想到居然会遇见石笙,顿时头皮一紧,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就怕石笙忽然发难。毕竟,之前,他和乐哥儿还拒绝了他,让石家的人将他带回去了。石笙临走前还留了狠话的。

石笙哼笑一声,道:“还不便宜。给我来一个最大的榴莲,再来六个这个什么番石榴。”

畅哥儿应了一声,然后飞快地给他挑了一个大榴莲和六个番石榴,赶紧称好算好价钱。

石笙似笑非笑地看了畅哥儿一眼,扔给他一粒碎银子,说道:“怎么?不认识我了?”

畅哥儿给他找了零,笑嘻嘻地道:“哪能啊,曾夫郎大驾光临,不甚荣幸啊。感谢您的光顾,请走好。”

听到‘曾夫郎’三字,石笙面色一顿,脸色黑了一下,然后又扬唇笑了起来,跟畅哥儿说道:“小二,你叫错了,我不是曾夫郎。”说着,他让小厮拎起榴莲和番石榴,便走了。

畅哥儿有点懵,不是曾夫郎?他没跟曾家二少爷成亲吗?

他看着石笙的背影,陷入深深地惊讶中。随后,让他更惊讶的事情发生了,石笙居然走进了他们隔壁的隔壁的饭馆,还挽起了在门口的饭馆老板的胳膊进了店里。

进去之前,畅哥儿还看见他朝这边看了一眼,脸上还挺得意?

畅哥儿:……怎么回事?石笙怎么跟隔壁饭馆老板在一起了?

他有点懵,不过很快,买水果的客人多起来,他也顾不得再想,很快忙起来。

番石榴和榴莲加起来也不多,有了小吃店客人们的捧场,到中午也就卖得差不多了。

留下另一个伙计看着剩下的一点,畅哥儿将装钱的小箱子搬了回去给余清泽,然后到厨房拉着乐哥儿就进了房间。

“乐哥儿,你猜我上午看见谁了?”

乐哥儿摇头。

畅哥儿小声说道:“石笙。”

乐哥儿睁大眼,自从去年那次事情后,他们就再没见过石笙了,连带着房东的儿子赵沁都没再来过小吃店。

他比划道:他经过被你看到了?

畅哥儿摇头,道:“他来买榴莲和番石榴。而且,他进了隔壁香满园饭馆,还挽着饭馆老板的胳膊,很亲热。”

乐哥儿震惊脸:他不是跟曾家少爷成亲的吗?

畅哥儿摇头,道:“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总之,他现在跟着隔壁饭馆老板呢,进去的时候还朝我看了一眼,表情还挺得意的。”

乐哥儿皱眉,搞不懂。

畅哥儿拉着他说道:“你说,他会不会找咱们报仇啊?之前他还说不会放过咱们呢。”

乐哥儿摇头,比划道:不知道。总之,那事也是他不对,咱们并不亏欠他,不怕他。

畅哥儿看了点点头,说道:“也是,不怕他!”

两人悄悄说完话出来,正好碰见余清泽。

余清泽看着两人神神秘秘地又不知道说什么秘密,无奈摇头,带着他的小本本到后院去忙去了。

番石榴和榴莲过了午就卖完了,余清泽将大河那部分的钱给了他,他没直接按以前说的买大河的两箱水果,而是帮他代卖了。

拿着翻了番的钱,大河体会到了这种南货北卖赚差价的感受,心里很是兴奋,他心里也隐隐有了个打算。

两天后,大河将所有船员都问了一遍,买回了十盆西红柿盆栽,另外还带了一兜熟了的西红柿回来,这是从其他四五个不愿卖盆栽的伙计那儿给摘回来的。

当晚,余清泽跟乐哥儿回家了,他们留了两盆西红柿盆栽在店里,将剩余的西红柿盆摘和西红柿都拖了回去。这已经摘下来的西红柿,里面的籽得弄出来发酵育苗,剩余的部分,就可以用来做菜。

晚上,余清泽将西红柿里面的籽弄出来用碗装着。常爷爷加了点水进去,然后盖上个盘子放着让他发酵,到时候一半直接催芽,另一半晒干留种。

剩余的西红柿,余清泽做了个西红柿宴——西红柿炒鸡蛋,西红柿烧茄子,西红柿鸡蛋汤,怕常爷爷不爱吃这酸甜味的西红柿,他又做了个小炒肉和青菜。

常浩家宝和乐哥儿都很喜欢西红柿的味道,酸酸甜甜的,特别开胃,特别是西红柿炒鸡蛋,里面的汤汁都被常浩和家宝分了拌饭吃了。

常爷爷果然对这种酸甜味的不太吃得惯,不过那西红柿蛋汤还可以,他喝了一碗。

大河他们的船队待了六天就又启程了。这次据说是去北方,余清泽照样给了大河银子请他搜寻桐山这边没有的作物或者蔬菜水果。

时间飞快进入八月。

新店铺那边墙壁已经重新刷过,现在已经开始在二楼做隔断;厨房里也正在做改造,灶台在重新砌;需要的桌椅板凳也已经选好了样式下了订单……

店铺的改造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人员方面,这次不能像小吃店那样了,饭馆需要的伙计要更多,而且要求也更高。

小吃店最多只营业到傍晚,而饭馆的主要生意就是午饭和晚饭。等饭馆晚上他们营业结束,也过了关城门的时间,大家就回不去了。所以,余清泽想着,倒时候就在城里给大家找一个房子,让大家住下来,到时候,他和乐哥儿还是住在店里看店。

余清泽左思右想了好久,又跟乐哥儿和常爷爷商量了几次,决定后厨的伙计都从村里招,自己人知根底信得过;前面跑堂的伙计在村里挑三个,然后再在城里招三个有经验的。村里的村民们大都没有在城里做活的经历,到时候也可以让有经验的小二带一带村里的伙计们,给他们做个示范。

村里挑人的事情,余清泽交给了常爷爷初选,然后他抽空回去见了他们一面,谈过后,又筛选了一遍,定下来十个人。到时候,他打算将小吃店三个机灵点的伙计调过去饭馆,然后再补三个人进去小吃店。

城里这边,他写了个招工启事,贴在了小吃店大门口的宣传板下方。

余清泽吃了两口,看着乐哥儿担忧地神色,干脆将手里的西红柿往他嘴边一递,道:“不然,你也尝尝?要中毒,咱俩一块儿中?”

乐哥儿瞪了他一眼,然后就着他的手狠狠地咬了一口!

听说他们马上又要开饭馆了,这个小吃店生意这么好,饭馆的生意肯定也会很好。

这两次回来,看着乐哥儿脸上一日胜过一日的笑容,大河心里终于不得不承认,乐哥儿嫁给余大哥,是嫁对了。跟着他,比跟着自己要幸福百倍。

当心里坦然地承认了这一点的时候,大河感觉心里堵着的一块石头也松动了一些,总觉得,能喘上气了,轻松了一点。

大河点头,道:“是啊,怎么了?”

“我想把它们都买过来。”余清泽双眼发光,又问大河道:“你们一共有多少伙计?”

大河愣了一下,挠挠头,说道:“有十几个。不是,余大哥,你买这个这么多做什么?要放店里驱蚊吗?晚上不是不开店吗?”

大河在一边看着两人,心里暗暗叹口气,脸上却又不禁露出笑容来。

自己跟余大哥比,可真是哪方面都不如啊,难怪乐哥儿会喜欢他。

余清泽心中一暖,找了个借口,说道:“放心,我师傅以前吃过的,他给我尝过。”

乐哥儿仍是很担心。

余清泽笑道:“大河,这个番柿,可以吃的。我想把你们带回来的都买下来,留种子,然后我们自己种。”

大河惊呆,愣道:“这个可以吃?那么红,不怕有毒吗?”果子那么鲜红,枝叶的气味还那么难闻,连蚊虫都不靠近,确定能吃?

余清泽:……好吧,以前没人敢吃,的确是当观赏植物用的。只是,没想到还被开发成了一种驱蚊植物。

“你说你们每人买了一盆?你和其他船上的伙计?”余清泽急忙问道。

余清泽摇头,伸手摘了一个最熟的西红柿,洗干净,张嘴就要咬。乐哥儿见了,冲上去一把抓住了余清泽的手腕。

“怎么了?你想吃?”余清泽问道。

乐哥儿摇头,比划道:都没人吃过,你不要吃。

见到那红红的果子,余清泽立马走过去蹲下,凑过去闻了下,西红柿枝叶的气味闷闷的,他又用手托起一串四个小孩拳头大小的西红柿闻了闻,立马闻到了那股清香的味道。

“大河,你刚刚说把这个送给我们……驱蚊?”余清泽有些一言难尽地问道。

大河点头,道:“这个东西驱蚊效果可好了,放一盆在房间里就行,蚊子就少了大半。我们也是听到给老板看诊的大夫说的,然后我们就去买了放在舱房里,蚊子果然就少了,后来我们就去每人买了一盆,准备回来放家里。夏天蚊子太多了,晚上都睡不好。而且,这果子红红的,还挺好看,但是又没人敢吃,怕有毒,在当地人们都是拿来当花一样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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