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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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人用的东西,可比肉贵多了。

樊凡感叹,穿越成泥腿子,要在古代读个书,实在是不容易。

若是穿到宋朝,上官学,还能免个学费。可樊凡的运气实在是差极,穿到了明朝。

父母在为学费恼的时候,樊凡却是不急不躁的,他心想,新制的口红,多少也能换百十个钱吧……有了本钱之后,再多做一些,挣个学费应该问题不大。

当下只有樊凡和张氏在屋里。

因为今日开饭早,日头还没下山,借着从西窗照射进屋的落日余光,张氏把樊明义的几件夏衣取出来,打算缝缝补补。

张氏看着好几个窟窿眼的旧衣服,长叹了一声。

前几日,她还想着要到县里布店拉块蓝布匹给自己男人做身新衣裳的,县里当下就时兴穿蓝色,自家男人身材高大,穿蓝色肯定好看。

可如今,儿子的学费还没凑够,张氏自然没了给樊明义做新衣服的心思。

能省一点是一点。

樊凡看张氏皱眉不语,显然心里正恼,于是跑到张氏身边,道:“娘亲你不要恼了,你闭上眼睛,凡儿有礼物要给你。”

“你这臭小子,又要搞什么鬼,可不许拿娘亲打哈哈。”张氏说道,并随了樊凡的意,闭上双眼。

樊凡从怀里取出小布包,翻开后,只见里边是一枚口红,纵然这枚口红跟现代的口红相比,形状上不是那么圆润,但颜色上还是很正的。

樊凡要亲自给娘亲涂口红。

张氏不知道自家的臭小子在搞什么鬼,只觉得嘴唇被触碰了,软软的,润润的,闻着还有一股香味,像是被人亲了一口。

想到樊明义第一次亲她的时候……红了双颊。

“好了。”樊凡道。

张氏睁开双眼,看到儿子笑嘻嘻地递给她一面铜镜,还说了一句:“娘亲,你是个大美人!”

“臭小子,又花花嘴!”心里却很美。

张氏接过铜镜,一看,顿时惊艳了自己。

只见镜中女子红唇点缀,甚是动人,那艳极了的红显得有几分妩媚。

这红跟唇纸染的红又不太一样,这红润润的,滑滑的,像是流着水光,让红唇显得更丰满。

自己有多久没涂红唇了呢?张氏心想。

好似就嫁给樊明义那天涂了一次便再没有过,张氏在县里卖豆腐,自然也曾羡慕那些浓妆艳抹的贵女,路过胭脂摊也曾频频回头,可是生在农家,连饭都吃得不甚饱,哪有闲钱多想其他的呢。

这礼物,张氏自然是心仪至极,当即抱起樊凡,亲了两大口,留下两道红唇印。

樊凡把手里的口红递给张氏,说道:“娘亲你自己试一试。”

张氏接过口红,对着铜镜,只是轻轻划了两道,发现嘴唇就上色了,这触感,这唇色,都让张氏爱不释手。

而且,这么长一支,看样子能用很久。

“臭小子,这是从哪来的?敢说一句假话,当心我抽你屁股。”虽然爱不释手,可张氏还是很理智,来路不明的东西可不敢要。

樊凡得意洋洋地答道:“是我自己做的!”

“你做的?”张氏面露疑惑,不敢相信,“谁教你做的?”

樊凡早有对策,当即答道:“沿着清湾河往上走,有一片花田,哪里有好多官家的姐姐,我经常去那玩,她们教我的。”小胖子果断甩锅给那日碰到的小萝莉,她是富贵人家,手底下的丫鬟会点独门绝技很是正常。

张氏当下了然,那片花田她是见过的,听说是官家种的。嗯,这么精巧的玩意也就官家小姐有这玲珑心思能做出来。

既然搞清楚是自家儿子做的,张氏就放心了,又轻轻涂了几笔,让唇红更加丰满,原本郁闷的心情也舒解了几分。

樊凡心里暗想,看来这口红是不愁销路了,连娘亲都招架不住这口红的诱惑,何况是那些爱美如命的贵女呢。

就在此时,樊凡的爹爹泡完豆子,进屋了。

张氏不过是二十出头的女子,加上本就长得颇有姿色,涂了唇红之后,便更迷人了。

她一转头,直男属性的樊父未注意到那红唇,只觉得自家婆娘今天看起来怎么……怎么多了几分风情万种。

那樱桃唇看了直叫人想亲。

这感觉,就像是豆腐拌了小葱,煎饼摊了鸡蛋,叫人胃口大开,欲止难停。

张氏被樊父目不转睛地盯着,羞红了脸,羞答答地低着头,把弄自己的青丝,娇媚可人。

胃口开了,便如火山爆发,情难自控。

樊父正欲·火焚身的时候,却看到屋里还有个小胖子,道:“凡儿,你二哥在院子里打陀螺,你不去看看吗?”

樊凡心想,换作是现代,应该就是提个壶子去打酱油吧……他很识趣,装作不懂的样子,蹦蹦跳跳跑开了,还顺手把房门关上了。

春娇鸟鸣日落日,草长帐暖上床上,屋里自然又是一曲销魂乐,不作细说。

“办法总是人想出来的,你且去把豆子给泡了吧,夜里我们再论论,实在不行,我明日回一趟娘家。”张氏安慰道。

“他大舅家一个铁炉子要养活一家子,日子也不好过,怎么好意思呢……夜里再论吧。”樊明义摇摇头,而后去泡豆子了。

束脩是夫子的主要收入,从来只见涨,从不曾低,若是出了些名堂的私塾,那就更甚了。

樊凡亲眼看到这一幕,心里感慨,古人诚不欺我。

因为拿不出那么多银子,樊父很是沮丧,看着自家儿子聪明伶俐的样子,恨不能给自己两嘴巴子。

樊明义把樊凡抱进屋里,问道:“凡儿,今天族长爷爷都是怎么说的,你仔细跟爹爹说说……不着急,一句一句说清楚了。”

张氏也在一旁细听。

樊凡将白日里的事说了一遍,还把伯父伯母、四叔当时说的话都复述了一遍,最后还强调了族长对他许下的承诺,只要交得起束修,入学的机会一直都给他留着。

这个朝代,科举已经十分成熟,当之无愧成了选官用官的主要手段,于是乎,“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鱼跃龙门故事轮番上演,在不为人知的背后,更多的却是“父母砸锅卖铁交学费,只为孩子能读书”的凄凉。

农家挤破脑袋也要把孩子送去读书,官家没那么多钱办官学,各类私塾、族学应运而生,因为夫子供不应求,读书费用自然跟着水涨船高。

张氏倒是个机灵的,隔三岔五能从豆腐钱里抽出个十文八文,只是这两年回娘家买点称手的礼物或是过年给儿子做身新衣服,东扣西扣,剩下的也就几百文。

二两多的银子,单是拿来交束脩就不太够,更别提还要买笔墨纸砚。

樊父听完,气得青筋暴起,无处出气,只好重重捶了一拳土墙,道:“我把他们当亲兄弟,劳心劳力给他们挣钱读书,趁我不在家,竟这么算计我的儿子。”

“你个憨货,好好的捶什么墙,你不吃疼也别吓到我儿子。”张氏嘴上说气话,心里却心疼,把自家男的手拿过来,仔细看了没伤着才放下,又道,“亏你在这个家过了二十多年,竟今天才看清楚……我刚进门不久就跟你说,这大院子里没几个人真把你当亲人,你不信,总说亲兄弟左右手,不能计较那么多……如今人家算计到你儿子头上了,可没后悔药吃,你就是头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倔牛。”

夫妻二人的意见很统一,就这么一个儿子,定是要送去读书识字的。如今碰到如此好的一个机会,樊凡又恰是蒙学的好年纪,无论如何都要拼一拼。

穷爹穷娘不能穷了孩子,古今皆如此。

樊明义并不反驳。

夫妻二人把这两年偷偷积攒下来钱拿出来,细数后,总共也就不到三两银子。

也无怪,樊明义以往打猎挣的钱都悉数上交,若不是前段时日那头野猪卖得的二两银子,他怕是一个子都拿不出。

<li style="line-height: 25.2px">  第十二章

晚饭不欢而散。

樊明义夫妇撂下筷子,早早地回了自己的屋子,与其跟老太太扯皮,还不如早些回去自己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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