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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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不能的意思了。

王玉兰失望的点点头,只能转身离去,却没看见身后丈夫眼中的鄙薄。

这样没主见的女人,怎么配的上他;这样浅薄无知的一家人,怎么配得上他。还有瓶儿――

“你是说――你要去城里?”

手指嗒嗒的在桌上敲了几下,苏承祖沉吟半晌。

“是,我想着去把手上的这些稿子投了,万一能成,家里也算是多个进项。”

而且,再不把稿子送出去,只怕上头的铅笔字就要挥发干净了,那他到时候可没地儿哭去。

“万一不成呢。”

苏承祖反问。

“一次不成不能说明什么,我可以多投几家,要是都没收,那就说明是我自己的问题,我改改稿子再投,总会有人欣赏我的作品的。”

苏承祖点点头,

“既然你有这个想法,那就去做吧,只一点,既然决定要写书了,那就得坚持到底,别写了一半撂挑子不干。”

温向平没想到岳父这么简单就同意了他的想法,他本来还以为凭他之前的形象,怎么也要好好解释保证一番才行。

当下欣喜的应声。

是夜,一家四口洗漱睡觉,

苏玉秀没上炕,站在地上擦着湿漉漉的头发问,

“明早你多会儿起。”

温向平接过她手里的毛巾,自然的替她擦拭起来,

“天不亮就得走了,想着早点走,在镇上的时间能充裕些。”

从这里到城里要做一个半小时的大巴,而从大河村走到发大巴的地方又要走半个多小时,来回一折腾,就是四个小时,而大巴最晚的一班晚上六点,温向平要是不想徒步走回家,又想在城里有充足的时间,只能早早的起床。

苏玉秀起初身体一僵,但这些日子到底和丈夫亲密了一些,也就很快放松下来。

“那你明天早晨想吃什么。”

温向平温柔的擦拭着妻子的头发,

“火房不是还有馒头咸菜么,我吃那个就行,别起来给我做饭了。”

苏玉秀摇摇头,

“坐大半天的车又奔波半天,早上不吃口热的怎么行。”

温向平无奈,

“好吧,那就谢谢玉秀了。”

嘴上这么硬,心里头已经想着起的时候要更加轻手轻脚了。

天色还挂着灰幕,温向平已经蹑手蹑脚起了床,空气中泛着凉意,温向平不由得打了个激灵。

他穿好衣服,将昨天苏承祖给他的两块五钱装在上衣内侧的贴身的兜里,又把自己攒下来的前五章稿子装进斜挎书包――这还是原身高考时苏承祖给买的。

当然,跟那些纸笔书刊一样,全都便宜他了。

整装待发,温向平正打算轻手轻脚的去火房拿上吃的走,苏玉秀却从被窝里爬了起来。

“等一下,我去给你下碗面。”

苏玉秀飞快的套上衣服去了火房。

温向平当然没拦住,他看着妻子单薄的背影,心里的感动、温热汩汩流动。

温向平坐在火房的小马扎,看妻子为自己做一碗早饭。

苏玉秀的手相当麻利,散乱的面粉和杂粮粉很快就在她手下揉成光滑的面团。

揪了一点剤子按上去,放在灶旁边让发着,苏玉秀又洗了个土豆和西红柿咵咵咵咵切成丁,切了一块老南瓜下来切成块。

拿筷子沾了一点油抹在锅底,苏玉秀把土豆和老南瓜下锅,吱哩哇啦――水油在火焰上碰撞的声音随着瞬间爆发的白雾在空气弥散,苏玉秀翻炒了几下,等南瓜微微变色,倒了一点水让闷着,把锅端到了灶口靠里的小灶口上,把烧着热水的锅换过来。

苏玉秀又拿出先前的面团,摁了摁觉得软硬差不多,于是拿起铁片,唰唰唰唰开始削面。

每一条被削下来的面都别无二致,至少温向平是没看出来差别,中间略厚略高,边缘略薄略低,表面隐隐泛着光亮,光看着都能想象到当这样的面条入口时,该是怎样的劲道滑韧。

面团越削越小,苏玉秀却丝毫不怵,手上飞快的按揉几下又削,最后整个面团都被削成了面,温向平在一边暗自叫好,原来他的妻子,竟还是个庖厨高手。

苏玉秀打开后面的锅盖,一股浓郁的香气已经散发出来,席卷了温向平所有的味蕾和嗅觉。锅里头的汤汁泡咕嘟咕嘟,翻滚着咸香的泡泡。

老南瓜成了似糊非糊的状态,呈现着金黄的色泽,已经可以预料到它在口中流动却又粘稠的口感,本身带有的绵甜加上人类赋予的咸香,那滋味――

把剩下的西红柿倒了进去,苏玉秀搅动几下。面很快也熟了,苏玉秀把两口锅抬到灶台上,捞了一搪瓷海碗的杂粮面条,慷慨的浇了满满一勺的菜在上面。

整个过程根本没有温向平可以插手的余地,他唯一需要做的,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这里等着享受这碗出自苏玉秀之手的面条。

苏玉秀舀了两碗面并两碗面汤,

“快吃吧。”

苏玉秀手脚很快,这么一通下来天色仍尚早。

温向平应了一声,挑起一筷子送入口中,瞬间瞪大了眼睛。

“唔――”

温向平也算是去过不少的地方,吃过高级餐厅出自世界名厨之手的顶级饭菜,也吃过路边摊的风味,吃过各个地区国家的特色佳肴,也吃过家乡最朴实的土菜。其中,惊艳有之,平庸亦有之,两者的差别除了用料和手艺这种硬件条件,最重要的是,烹饪者是否有真切的情感注入其中。听起来很玄妙的东西,味道却会如实的反应给食客。

而苏玉秀的这碗面,让他吃出了惊艳。

可这不对啊,这和他平时吃的可不一样啊。

“玉秀,平时是你做饭吧?”

苏玉秀摇摇头,

“不是,都是妈做的,我只帮她打个下手。”

温向平一噎。

得,他懂了。

家里活计多,除了一日三餐洗衣服,还要割猪草、喂猪、纳鞋底、做衣服补衣服,所以向来是分工做的。

洗衣服伤手,纳鞋底做衣服伤眼睛,这些苏承祖平时都极少让李红枝做,他和李红枝的衣服都是他洗的,有时也会把外孙的衣服包揽。

至于女儿洗衣服会不会伤手,苏承祖也不是没考虑,可苏承祖总不会把女儿一家的衣服都洗了,说出去要让人指着脊梁骨骂的。

相较之下,做饭算是最轻省的活计了。

至于割猪草啥的,苏承祖虽然也不想让李红枝做,可两个小的外孙都上了,苏承祖再怎么想也没开这个口,只能让苏玉秀和自己尽量多揽些活儿。

虽然苏承祖疼爱女儿,可女儿也是比不上媳妇儿的。

稀里呼噜的干完一碗面,温向平满足极了,胃袋里温热充实的感觉让他充满了干劲。

“我走了,晚上会尽快赶回来的。”

温向平在妻子的秀发上微微印下一吻,

“等我回来。”

“…嗯。”

苏玉秀站在原地,目送丈夫离开。

等温向平颠簸一路到了镇上,天色已经大亮。

城里虽然和乡下相比现代化很多,可在温向平眼里却并没有什么不同。

温向平进了一家杂货店,店里没什么人,老板正在看报纸。

“老板,想请问一下邮局在哪里?”

老板不耐烦的摆摆手,

“不知道不知道,我这儿只卖东西。”

一连问了两三家,家家都没搭理他,反倒附赠一对对白眼。

温向平自讨了个没趣,讪讪的摸了摸鼻尖。

这会儿的服务行业都这么凶的么?

温向平没招,他来这儿可是有任务的,总不能把时间都浪费在这种事情上。只是路上大多数人行色匆匆,想必是赶着去上班的。

温向平只好拦住一个慢慢悠悠,似乎在逛大街的人,

“您好,请问邮局怎么走。”

那人摆了摆手,

“不知道,你问问别人吧。”

温向平道了谢,又看见一位老大爷,于是上前问道,

“大爷,请问邮局怎么走?”

“喔――”老大爷倒很热心,给他指了方向,

“沿着这条街一直走,走到十字路口左拐,那对面就是了。”

“谢谢大爷。”

温向平得到了想要的信息,心满意足的就要离开,孰料旁边一行色匆匆的行人听见了他的声音,突然停下来,惊讶的叫,

“二弟?!”

百货商城外。

温向安跟经理请了假,带着温向平回家,一路上不住念叨,

“二弟,这些年真是苦了你了。”

温向平只摇头,

“没有,我在大河村过的挺好。”

温向安一副好哥哥的模样,

“那就行,哥哥这就放心了。”

随即佯怒斥道,

“只是你这么些年,怎么也不知道写封信回来,可把爸妈担心坏了。”

温向平唇角微微掀起一抹冷笑,面上却疑惑道,

“哥,咱家还在原来那条巷子里头么。”

原身刚下乡的时候写了多少封信回家,虽然回信寥寥,心里到底好受些。只是到后来,写的信就都因为地址变迁无人签收而退了回来。

无非是彼此心知肚明的装聋作哑罢了。

温向安脚步一顿,随即若无其事的扶了扶鼻梁上架着的无框眼镜,

“哎呀,都怪我这个当哥哥的,当年哥哥跟你嫂子结婚之后就带着爸妈搬了家,光想着让爸妈过好日子,也忘了跟你说。”

说着一副愧疚的样子,

“向平,你怎么怨我恨我都是应该的,毕竟当年要不是为了哥,你也不会下乡受苦去。”

温向平对他的鬼话半点不信,面上却也不拆穿,毕竟人在外,面子功夫到底是要做的――

于是也微微哽咽道,

“怎么会,你是我唯一的哥哥,我为你做再多也是应该的。”

“别这么说――你也是哥唯一的弟弟。”

两人便这般兄友弟恭的一路走到温家。

眼前是一片整洁明净的小区,完全没有闹市的喧绕。楼房都粉刷的白亮,院子里还有不少绿化,看着便舒心,相比于城里的建筑,也算是中等偏上人家的水平了。

可若是和温向平所在的大河村一比,那就是有钱人才能住的地方了。

温向安带着温向平进了一栋楼,温向平抬头一看。

三单元。

二人上了三楼,温向安抬手敲门。

很快,门内传来一道女声,

“谁呀。”

一开门,一个穿着丝质睡衣的女人开了门。

温向平略略扫一眼女人,心里大概有了判断:

这个女人应该是温向安的妻子,她身上穿着的睡衣没有几十张大团结绝对拿不下来;一双手又白又嫩,一看就是家务半点不沾手的;能在这种保守的时代穿着睡衣给不知生熟的人开门,想必受过西方教育,至少身边也是有接受西方教育的老师或朋友,才会这么开放现代。

看来他这个大哥还真是找了个有钱人家的大小姐做媳妇儿啊。

女人看见温向安,一怔,

“向安?你不是上班去了么?怎么――”

话没说完,就看见温向安身后的温向平。

温向安说,

“向平,这是你嫂子。”

“茹茹,这是我二弟,向平。”

温向平浅笑着唤了一声,

“嫂子好,我是向平。”

“哦,哦,你好。”

女人怔仲了一下,随机恍然。

这就是当年向安那个嚷嚷着要下乡体验农村生活,哪怕和向安互换姓名也不改主意的弟弟吧。

温向安说,

“行了,别在这儿呆站着了,咱们进去再说。”

温母听到动静,出来一看,就看见自己多少年没见的小儿子正站在门口。她失声叫道,

“向安?”

温向安拉着温向平上前一步道,

“妈,这是向平啊。”

温向平也跟着叫了一句,

“妈――”

温母确定不是自己眼花,一把扑上去抱住温向平就呜咽了起来,

“儿哪,妈对不住你哪――”

温向安面上飞快闪过一丝阴霾,随即示意妻子关上门,上前一步劝道,

“妈,向平这不是回来了么,咱们坐下慢慢说,茹茹,去给向平倒杯茶来。”

不着痕迹的着重了“向平”“茹茹”二词。

温母听在耳中,身子微微一颤,再说不出什么话来,只是一味的流泪。

温向平被温母搂在怀中,自然感觉到了她的不对劲。但他只作没发觉,

“是,咱们坐下来说。”

离门口最近的是一张长桌,摆着四五把椅子,椅子上还有软垫,桌子对面是一台彩色电视,上面正放着流行的电视剧。

母子二人坐在沙发上,温向安和宋艺茹坐在另一边。

宋艺茹拿起桌上的紫砂茶壶给温向平倒了杯茶,

“向平尝尝,这是我爸给我送来的祁红,看看合不合你胃口,你哥最爱喝这个了。”

温向平端起来微微一嗅,又轻抿了一口,入口微苦却无涩滞之感,回甘香醇,只是不够持久独特。

放下茶杯,温向平含笑回应,

“这茶不错。”

但,也仅仅是还不错,看来他这位嫂子虽然出身富裕,却也还没到富贵的程度。

温向安笑着提议道,

“咱也别这样干坐着,正好爸这会儿在下头遛弯,妈,咱俩下去和爸一起买个菜,今天中午啊,做顿丰盛的,咱们好好聚一聚。茹茹,你陪向平在这儿坐一会儿,我们马上上来啊。”

温父温母都在大学里头教书,后来十年浩劫时便赋闲在家,每日清闲的很,温父便常常在楼下溜弯锻炼身体。

温母迟疑的看了温向平一眼,张口欲言,但在大儿子乞求的眼神里终于还是点了点头,

“那…向平,你先坐着,妈下去买点菜和肉,今天好好给你做顿吃的。”

温向平笑着应了,目送二人离开,眼中隐有深意。

宋艺茹从刚刚就好奇的打量着自己丈夫的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弟弟,现在总算是有了机会问,

“向平,你之前为什么非要下乡去呢?乡下真那么好么?难道比城里还好?宁愿跟向安互换了名字也要去。我当时还好一阵子改不来口呢。”

温向平含笑道,

“乡下有乡下的宁静,城里有城里的繁荣,看各人喜好吧。”

“喔――”宋艺茹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琼花苑的一条静谧无人的林荫小道上,温向安和父母正在商谈。

“爸,妈,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别在茹茹面前多提,到时候多生了事端,万一引得茹茹爸不高兴,我这副经理的工作就要没了!”

温母用帕子拭着红红的眼眶,

“可当年要不是因为你要娶艺茹,你弟弟也不会替你去了乡下,受这么多年的苦。”

温向安按住温母的肩膀,质问道,

“不然要怎么样?我们家当时的情况只允许在我和向平之间保一个,我已经高中毕了业,也马上要和艺茹结婚,难不成要我放弃爱人、放弃这大好的人生去那穷圪僚僚里头度过下半辈子吗?!”

温母反驳道,

“那向平还正在上学呢,你怎么不心疼心疼你弟弟要去那地方受苦!你怎么这么自私!”

温向安冷笑一声,

“你问我?你怎么不想想,要不是我留下来和艺茹结了婚,我们现在能住在这么好的房子里吗?就你和我爸每年在大学里当老师拿的那点死工资,能够你们现在每个月穿名牌,吃香喝辣吗?

“你问我?他是你的儿子难道我就不是么?当初你瞒着我们把我的名字报上去维护他的时候,你有没有把我当你的儿子?

“就算最终,还是我留了下来,可你也没有叫唤着不住在我和茹茹买的这套大房子里,也没有拒绝花我和茹茹挣来的钱,更是心安理得的享受着用向平换来的富裕生活!到底谁才是那个自私的人!”

“我――”温母语塞,只是拿帕子不断擦拭着红通通的眼角。

温家虽然吃穿不愁,却也不是富裕之家,更没有什么有权有势的人脉,所以当年迫不得已必须舍弃一个儿子。

温母向来宠爱嘴甜的小儿子,温父却更喜爱聪明的大儿子。温母怕小儿子被送下乡去受苦,于是瞒着温父提前去报了大儿子的名字。等后来温父去报的时候,已经迟了一步。

然而大儿子当时已经和宋艺茹陷入恋情,宋父欣赏温家大儿子的聪明和手段,也看中温家大儿子对宋艺茹的体贴爱护;温父则满意宋父的身家和能够给自己的助益,于是两家一拍即合,相谈婚嫁。

也因此,当温父得知温母自作主张以后,十分恼怒,并最终决定让小儿子私下顶了大儿子的名字下乡去,哪怕温母和小儿子百般哭闹也没有改变主意。

等一家人把红薯秧子都下了,地里的活儿都忙完,好不容易闲下来,已经快九月了。

在这段日子里,温向平不仅与苏玉秀及两个孩子渐渐亲厚起来,手头也摞了一沓《蜀山奇侠传》的稿子。

要不是顾虑到瓶儿是自己的亲生骨肉,他怎么会现在还窝身在这偏远的小地方。只是,他总不能一辈子就这样被孩子困在这里。

想到自己的打算,齐弘阳微眯了眯眼。

……

知道这些人嫉妒自己而排斥自己,可这表现的也太明显了吧, 一点都不知道收敛,

“诶, 你――”

那人却拿着锄头走远了。

想到自己唯一的女儿,齐弘阳心底隐隐有些复杂的情绪。

瓶儿、瓶儿――他之所以给女儿取名瓶儿,就是为了提醒自己,这里是禁锢他的瓶子。现在他考上了大学,就是放眼整个并城,也是佼佼者,他再也不是被齐家放弃却无力反抗的儿子,他真正拥有了掌控自己命运的能力。

齐弘阳淡淡笑道,

“赵队长那儿的事情只怕比较难办,既然人家信任我,我自然要做好,怎么能把个人利益得失放在首位呢。”

齐弘阳的眼中飞快闪过一丝厌恶与不屑, 面上却是一派温和,

“你先上工去吧, 赵队长叫我去他那儿商量一下事情。”

好不容易天气好了, 第五大队抓紧时间安排人手补种红薯,要是过了这时节,下半年粮食又要紧巴巴, 因此村民都忙着上工, 谁没事儿干能一直听她在这儿叨叨。

刘艳眉毛一竖。

王玉兰见他笑了, 心里的不安总算去了,她没有多想, 齐弘阳又聪明又能干还肯吃苦, 向来为赵建国等人欣赏, 再加上如今又考上了大学,更是被重视,时不时要找去询问一些意见。于是乖顺的应是。

走出去几步,王玉兰又停下来,喏喏道,

“弘阳,今天晚上能早点回来么?你这几天总是早出晚归的,瓶儿好久没见你,想爸爸了。”

..七零养家记

此为防盗章  那人虽然艳羡王家出了个大学生, 可也禁不住刘艳天天念叨, 此时就有些不耐烦,

“行了,知道你家女婿厉害, 是个好的,这些老话你翻来覆去都说了多少遍了, 我耳朵都快被你磨出茧子了。地里还有红薯秧子等着下, 我就不跟你唠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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