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凯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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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的宋公明,他的灵魂也曾是军人,嘹亮的军歌,雄壮的旋律,让他也产生了一种难以言表的心情。其中有对家国的思念,对战友的怀念,还有对后世的眷恋和不舍。

只是他再也回不去了。

宋公明的视线落在酒楼大厅角落,望着七八个正在大声嘶吼的汉子,他们都是衣着破烂,老弱病残。

“你们几个老不死的,都给我闭嘴,别打搅了大爷们的酒兴。”

忽然间,一声斥责的怒吼,从另一处酒楼的角落传来。怒吼声非常大,像是像是打雷一般,竟然盖过了你个老兵的嘶吼声。

随着这声怒吼,嘈杂喧闹的酒店,竟然为之一静。众人都向着发声处观望,目光里包含着不同的意味。

酒店之中,正在一边慢行,一边缅怀过去的宋公明,也被打扰了兴致。

他感到很不爽,瞪起眼睛,锐利的目光穿透人群,落在了一个年轻的大汉身上。

大汉阔面大口,面呈古铜色,身材高大威猛,只穿着单层的皂色布衫,在阴冷的天气里,还坦露出健壮的胸膛,显得极为粗狂豪迈。

宋公明望着大汉,觉得这大汉又高又壮,要是去打篮球,绝对是人形坦克,统治全场。

“啪”,突然,在年轻大汉身边的座位上,站起了一个神完气足,势如渊海的中年男子,伸手挥掌,夹杂着一丝破空的声音,狠狠地打在了年轻大汉的脸上,这一声让酒店变得更加静谧。

年轻大汉没有闪躲,直接被这一掌打翻在地。他的半边脸颊,迅速地隆起,嘴角撕裂,淋漓着鲜血。年轻大汉站起身来,身体僵硬微微地颤抖,却没有多余动作,看向着身边的中年人低着头,沉默不语。

这一幕,让宋公明明白了身份比身材更重要。

统治全场的人,不能身材,而是要看身价。

中年男子教训了年轻大汉之后,走到几个老兵的酒桌前,对着几人躬身施礼,抱拳说道:“几位老壮士,对不住了。只因小徒顽劣,经历尚浅,不知山高水深,打扰了几位雅兴,还望恕罪。”

“嘶嗬嗬”,只见靠坐在墙角的一位瘸腿老卒,扶着桌子,直起身来,目光紧紧地注视着中年汉子,声音嘶哑地笑着说道:“先生客气了,老朽们可不敢当你的大礼。贵徒说的不错,我们几个都是一些老不死的。本该窝在家里慢慢地等死,今日却来酒舍聒噪,打扰你们酒兴,是我等的罪过,贵徒又有何错呢?”

“本是劣徒之过,老壮士莫要如此言语,”中年男子又向着几人施了一礼,转过身,看向还垂头站立在一边的徒弟,恶狠狠地斥责道:“史三,杵在哪里作甚,还不快滚过来,向几位老壮士行礼赔罪,求几位壮士谅解,也会让你记住今日的教训。”

那个脸颊浮肿,嘴角流血的年轻大汉,咬着牙根,猛踹着步子,在他行进之处的桌椅,随着他的步伐,微微地震荡,而他脚下的木质地板,已有些裂痕。

大汉刚刚走到中年男子的身边,就被一脚踹在了腿弯之处。

宋公明听见大汉发出一声闷哼,一只腿颤抖着晃了晃,便折了下去,单膝跪在了地上,只是他的上身依然直直地挺立着,似乎心里不服,还在极力抗衡。

“史敬,你僵在那里做什么?还不快施礼赔罪,真是不长进啊。”

中年男子知道徒弟性子倔强耿直,脾气火爆,不懂得忍让,脑袋似乎也不甚灵光,经常发怒,控制不住情绪。今日忍受不住聒噪,出声训斥,他也能谅解。

可是这个徒弟再不改变自己脾性,以后行走江湖,怕是会得罪不少人啊。

他希望徒弟多历练,能早日成熟起来,要学会忍耐,学会审时度势。

只有一副好皮囊和一身武艺,永远也成不了英雄好汉。

只见跪在地上的年轻人,直起身子来,竟然比几位坐着的老卒,还要显得高大。只见他满面凶悍,目光直直地看着几位老卒,吐气如钉般地说道:“小子史敬,史文恭,不知是哪几位英雄人物在此,不如露两手,让我瞧瞧,也好让我敬仰敬仰。”

史文恭?宋公明一听到这个名字,就想起‘晁天王曾头市中箭’的情节。

难道真的是史文恭杀了晁盖,帮自己坐上了寨主之位。如果是真的,史文恭算是他的一员福将啊!

他要不要现在就与史文恭结交,埋下一颗钉子呢?

到时若是晁盖不让位,就让史文恭射死他。

可是晁盖好像也不错,战斗力不低,杀了挺可惜的,宋公明想着,如果晁盖到时候,不占位置不挡路,那就放过他吧。

宋公明未来要想成就大事,就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不放过任何一个马仔好汉。

最好的结果,就是让史文恭与晁盖都上梁山,做他的马仔小弟。

史文恭啊,梁山欢迎你!

念着念着,他的眼眶也有些湿润,似乎在伤感,为那些与宋江一起战斗,最后死去的战友伤感。

同时,他也在怀念,怀念后世部队里的伙伴。他退役回家之后,还没有与战友联系,就出事了。不知道连队的战友,在听到他舍己救人的消息之后,是否会为他骄傲自豪。

这是一群残兵啊。

不过他们身上残留着气息,依旧精干剽悍,应该是经历过战场厮杀的老卒。

宋公明深深地向老兵们看了一眼,带着无限的敬意还有怀念,他边走嘴里也跟随着几人一起小声地吟诵道:“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宋公明正走着时,突然大厅里有几人齐声吼叫起来,把他吓了一跳。

他站着认真听了片刻,发现这吼叫声,像是后世的秦腔,激越悲壮、深沉高亢,几人唱的又急又快,像是在吵架,也像是在发泄嘶吼。

只是这种令人震撼的节奏感,让他热血沸腾,也让他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其中一人身高体大,却少了只胳膊。他旁边那人身材短小精悍,却满脸伤疤,只剩下一只眼睛。也有一个已经瘦骨嶙峋的汉子,看起来像是有七八十岁,一阵嘶吼后,却不得不停下来,捂着胸口猛烈地咳嗽。

还有两个瘸着腿人,正靠坐在墙角,泪流满面地唱着那首《秦风》,也许他们根本就不记得歌词,也不知道其中包含的意味,只是他们依然嘶吼着,似乎在缅怀那热血挥洒的疆场。

那场大战,宋军死伤惨重,与他一起高唱凯歌的人,已经剩下的不多了,大部分都埋葬在战场之上。

不论在哪个时代,军哥的本质都是相似的。

宋公明记起来了,这种节奏音调,应该是一首边塞的军歌,一首宋江在西北从军时,也曾经嘶吼过的凯歌。

只是这几人用乡音俚语唱,根本听不出来歌词大意,只剩下了澎湃的激情。

于是,两兄弟提着酒瓶,就向对方走去。

酒楼是个小酒楼,一层的大厅也不甚宽敞,所以两张桌子相距不远,本来只要快走几步就到了。只是现在大厅拥堵,行动不便,两人只能从空隙里穿插绕行。

“哥哥,他们在吼叫什么?乍一听起来,怪吓人的。”

宋公明摇了摇头,没有回答宋清的疑问,他在侧耳倾听着,似乎这具身体的从军记忆,被这个调子突然唤醒。

他记得,那是一场阻挡夏朝进攻的战役,在开战前全军一起嘶吼。在嘶吼时,将士们忘记了对死亡的畏惧,忘记了对家人的牵绊,只知道英勇向前,抵挡夏军的进攻。

宋公明与宋清商议好之后,准备去拜访那两人,探查对方的跟脚。

但他又不想双方因为此事,起了矛盾,便从店里要了两瓶酒。

萍水相逢,以酒相交,这应该是好汉的作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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