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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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锦书一咬牙,转身就往外走,一边走一边想着要用什么借口才能把寨门打开。

走到离寨门还有些距离的时候,林锦书又有些踌躇,想是一回事,做又是另一回事。

看着寨门那的几个守卫,一个个五大三粗的模样,手上提着一把威风凛凛的大刀,看着刀刃上闪过的寒光,林锦书只觉得脖子一凉,之前的勇气一瞬间泄了个干净。

“林军师一定是被我当日在议事厅的表现吓到了。”说话的时候李三姑娘背着手往前走跳了两步,然后转过身看向林锦书,看得出林锦书想要否认,李三姑娘率先开口。

“你不用否认,林军师愿不愿意陪我走一走?”

林锦书一时猜不透李三姑娘的心思,又不敢拒绝。只好点了点头跟在李三姑娘的身后。

“林军师,你是读书人,想必一定看不起女儿家舞刀弄剑。其实我自小也想做一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家闺秀,可是你也看到了。我就生在一个贼窝里,如果我不学会保护自己,说不定哪一天就会落得个凄惨的下场。更何况,我爹爹是个粗人,我娘亲走的又早……”

李三姑娘说话的时候一直神情淡淡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林锦书却能够感受到她此刻低落的情绪。

林锦想了想觉得想也有道理,这个世界不论是哪个朝代,女儿家肯定是有着大家闺秀的情节,一时间也有些可怜李三姑娘的境遇。

“这些天金阳城里对咱们寨子里又虎视眈眈,说不好哪天就动手了,到时候又不知会有一番什么结局。虽然爹爹说要和金阳城里那些狗官讲和,可是我想那些狗官肯定不会轻易放过清风寨的。现在天干物燥,前些日子里寨子又走水,毁了一部分粮食……”

李三姑娘一直说了很多,有对自己身世的哀伤也有对当前局面的不安,直到最后一个人孤零零的离去剩下林锦书一个人站在漆黑的夜色里,遥望着金阳城的方向。

林锦书同情李三姑娘,李三姑娘是他来到这个世界见过的第一位女子,更是他此前从未见过的一种女子。凶狠时杀人不眨眼,精明时好似洞察世事,独自一人时又有着顾影自怜的哀伤。

好似这般女子,恐怕任何一位男人见到后都会忍不住产生一中探究欲,林锦书也不例外。

但林锦书很清楚自己现在的处境,所以他此刻脑子里一点没听进去李三姑娘的顾影自怜,反而那句前些日子寨子里走水这句话在他脑袋里翻来覆去的转个不停。

要知道,在古代走水意味着火灾,而因为工具简陋所以对火灾的救援能力实在算不上好。

之前困扰了林锦书很久的打开寨门的问题忽然间在他脑子里面变得越发清晰起来,不管那封信的主人是谁,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金阳城那边早就做好了攻取清风寨的准备,至于是不是在今夜……相信只要林锦书能够替那位年轻的县太爷创造机会,他一定能够把握住。

林锦书想到就去做,放火这事首先要有作案工具,好在在古代火折子这种东西基本上算是常备物件,至于放火的地方,林锦书想了一会儿。

粮仓基本放弃了,前些日子刚走过水,这段日子看管的一定很严密。可是想要吸引寨子里绝大多数人的注意力,那就要烧一个相当重要的地方。

而对于山贼们来说,除了粮仓什么最重要?老婆儿子?林锦书很快就否定了,山贼们的东西基本都是抢来的,甚至老婆也是抢来的,这个时代他们最在乎的恐怕不是老婆。

如果不是老婆那能是什么呢?答案很明显,金子!

他们抢来的所有东西最值钱的就是金银财宝!

巧的是林锦书恰好知道这寨子里的金银财宝都藏在哪。

因为李达喜欢在寨子里宣扬大家都是兄弟,所以每个人都有一部分钱财是放在一起的,而这些财宝就放在一个仓库里,每天都有人去点验,至于看守也是有的。

当林锦书摸到仓库的时候,只看到一个人在仓库门口半磕着眼发出轻微的鼾声。这时候林锦书心里只想说上一句感谢老天爷。

幸好这里是贼窝,这些山贼也都没有什么专业素养,屏气凝神悄悄从看守旁边走过去后,林锦书只觉背后湿了一片。

一进仓库林锦书心里有点发愁,金银财宝是不少,可有一个很大的问题是点不着啊!

好在这个问题没有困扰林锦书太久,角落里的一堆书和旧衣服吸引了他的目光。

他也不需要把金银点着,把仓库点着就就可以了。

林锦书小心翼翼的把易燃的东西聚在一起,废了老大劲才会用了火折子。

把那堆东西点着后林锦书头也不回的一溜烟跑了出去,出去的时候那个看守还没醒也让林锦书暗自庆幸不已。

接下来就是等了。

接下来这段时间对林锦书来说是十分煎熬的,放火这事他是第一次干,毕竟没有经验,要是没能把仓库点着的话这些努力就白费了。

就在林锦书度日如年的时候,一抹橘色的火光忽然在他眼前浮现,紧接着那抹火光就好像是被什么吸引一样越来越大!

成功了!

看到这冲天的火光时,林锦书脑子先是一愣,紧接着立刻反应过来,这是成功了!

可以说在他的计划中最重要的一环已经完成了!

剩下的就是把寨门口的守卫骗走了。

对于这一点林锦书还是有些准备的。

当他马不停蹄跑到寨门口的时候,就看见原本的四个守卫只剩下两个了。

那两个人看着寨子里的火光显得忧心忡忡,当看到林锦书出现的时候赶紧问道:“林军师,寨子里怎么又走水了?这次烧的是哪里?”

林锦书没答话,反而先问道:“怎么就剩你们两个了,还有两个人呢?”

两个守卫中的一人答道:“这不看见寨子里走水,势头还这么大,老远都能看见火光,那俩兄弟不放心就回去看看了。”

“呼,那还好。”林锦书心里松了口气,面上却一脸急迫的说道:“那还不赶紧回去帮忙!藏宝库着了!现在一群人根本忙不过来,还有一些人趁乱拿了不少宝贝回去,你俩去晚了就什么都没了!”

林锦书话音刚落,那俩看守立马就急了,嘴上留下一句谢谢林军师人早就跑出去了。

目送那两个看守跑没影子,林锦书终于放下心来,计划成功了。不过他也有些感慨,财帛动人心啊!

“是李三姑娘啊!林某睡不着,所以出来走走。”虽然李三姑娘表现的人畜无害似的,但是林锦书可刚刚见过她杀人不眨眼的模样,哪能真把她当成邻家少女对待。

见林锦书一脸紧张如临大敌的模样,李三姑娘仔细看了好久,然后忽然轻轻叹了一口气。

林锦书吓得赶忙一转身,这身后不是别人,正是李三姑娘。

此刻的李三姑娘和之前在议会厅杀死王老二时候的模样差距极大。

一身黑色薄纱长裙,梳了一个秀气的发式,背着手满脸好笑的看着林锦书,好似一位邻家的少女一样。

林锦书仔细回忆了一下这位新来的县太爷,年轻且有气度,而且本事不小甚至可以说手眼通天。记忆里金阳城里只有一队衙役而已,所以才对这清风寨束手无策。而这位县太爷一来就从金阳城头顶上的南山府借来了八百府兵。

有这么大手笔的人会是个把宝压在他这么一个穷书生身上的人?

林锦书不信。

“林军师?你怎么在这里?”

林锦书正看着寨门的守卫在心里犹豫,身后忽然传来了一声呼喊。

李达的试探也好还是金阳城的安排也好,无论是哪一个,他都必须要做些什么,不仅仅是为了那个计划,更是为了自己。

来到这个世上,既然开局并不好,那么想要改变就只能靠自己的努力,拼了!

可若这信不是金阳城里传来的,那就只能是李达了!他们拿不准自己的身份?所以这是一场试探?

林锦书揉了揉脑袋,这也太难了,人家穿越都是轻轻松松就能位高权重或者屌丝逆袭的,怎么到他这一开场就是个地狱难度的副本!

就在刚才从议会厅那里离开后他就已经把自己的定位和本事看的很清楚,正是因为如此,所以他才清楚,前身那种为了救母头脑一热做出的计划是多么漏洞百出。

可是前身是个书生脑袋一热就敢把自己当成英雄,那县太爷也是和脑袋一热的那种人?

……

带着深深疑虑的林锦书在第二天整整一天都没怎么吃东西,他实在太纠结了,今夜子时,他到底应该怎么做?开寨门他是没办法,毕竟他不是小说里随便什么脑残办法都能解决问题的主角。可是难道什么都不做吗?那身在金阳城的老母可怎么办?若是他什么都不做,等他回到金阳城时,那位年轻的县太爷会轻轻松的放过他吗?

直到太阳落山,林锦书也没有想出什么办法,随着子时越来越近,林锦书知道,是时候做出决断了。

看着信上的内容,林锦书先是心里一紧,紧接着又开始皱起了眉头。

金阳城里看起来已经等不及了,可是李达这边已经收到消息,别说打开寨门就是半夜跑路都难保不会被抓回来。

而且……还有一个问题是,这封信究竟会是谁写的?如果是金阳城里的人,那么既然有本事把信送到他手里来,开寨门的事情又何必假手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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