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云台阁往事(第六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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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抢过短剑,冷冷说:得了吧,你只是个杀手头子,生死?那些人的命数自有上苍决定,轮不到你做主。多年来我双手鲜血,看腻了,也累了,收手吧,我们会遭报应的。

师父叹口气:可你不明白,那些人确实是作恶多端。天不收他,我来收,生死薄上不点他的名字,我来点。替天早行一道,我又有什么错?

看着少女依旧坚定的神色,他摆摆手,像忽然老了几岁。他递给女孩一张纸,说:算了,做完最后一单,就不管你了。天高海阔,你都去得。

次日师父飞鸽传信,信上质问女孩为何不下手。女孩在庭院中,回头看了看屋内静心读书的男人,将纸信悄悄撕碎。

师父,就让我也说话不算数一次吧。

女孩想:徒弟喜欢上他啦。

数天后,师父又来飞鸽传信,这次在信上苦口婆心写了好多,写乖徒儿,你的心思我明白,女孩子嘛,喜欢一个人不是坏事,但有些人并不值得你喜欢。他是坏人呀,师父看得清楚,定会让你伤心的,不如早早动手杀了他。

女孩还是有回信,

杀手组织也再没有派人来这座庭院。

数个月后,女孩和这个书生草草结婚了。当夜圆月高挂,两人郑重拜过天地,进了洞房。

关上门,清香弥漫。男人深情说:从今日起,我们就是夫妻了,来,跟为夫说说,威震天下的血手阎王,都是怎么教你的?

女孩一愣,说:坏人杀杀杀不完,我可以天天月月年年到永远。

男人说:别闹,你干嘛突然唱歌阿。

他说:为夫是要你们的武功秘籍呀。

女孩皱眉问:你要这些干什么?

男人叹气说:最近咱家走私妇女的事情不好做呐,迫切需要训练一批死士,而你们组织的厉害,为夫已听闻很久了。

女孩愣了,继而盯着男人追问:你不是读书人?你居然在做这种事?你为什么娶我?

男人反问:重要吗?我们已经是一家人了。

女孩还想反驳,胸口却忽然传来阵痛,她踉跄着扶住桌子,目光冷厉看向男人。

男人摇头说:尽快给我秘籍吧,为夫自然给你解药。

女孩说:好。血手阎王的确给过我们一本很难的秘籍。

男人凑过来:有多难?

女孩说:血手阎王要杀的人,从不许多活过一天。

短剑狠狠刺入男人小腹。

男人不可置信地捂着伤口,他艰难说:你...你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你的任务已经失败了,血手阎王...饶不了你的!

女孩摇摇头:可我不想一败涂地。

她提着剑,忍住毒药发作的剧痛,摇摇晃晃走出门。

况且,他一定会原谅我的。

· ····求鲜花·· ····

血手阎王不是神仙,他只是个凡人,只是个说话不算数的大叔。

他是我师父呀。

女孩策马彻夜飞奔,穿过街巷,穿过密林,看见一座熟悉的宅子燃着灯火,大宅门口,两鬓有些斑白的中年人在那里站着。

他似乎已经等了很久。

师父沉默将女孩抱下马,又抱着她,走向她的闺房。

女孩在这个既是师父,又是养父的中年人怀中,忽然有些恍惚,好多年前,在自己刚刚记事的年纪,也是这个人将自己从暴雪中抱起,一步步迈向温暖。

她在怀中轻声说:师父,你的女婿被我杀啦。

师父说:没事儿,好女婿多的是,不缺他一个。

女孩笑嘻嘻的,身体一轻,已经被放在闺房的床上了。她感受着飞快消失的生机,说:天下至毒,没救了。

师父点点头,又摇头:好好歇着,醒了,是接任务,还是干什么,都随你。

.. ....

女孩想了想,说:师父,事到如今,徒儿只想说一句早就想说的话。

“什么?”

她促狭笑道:你的绰号,真的好俗套好难听阿!

看着师父愕然的神色,女孩哈哈大笑起来:“醒什么醒,真没救啦,我感觉得到,这就是自己的命数了。师父你看,这才是天命难违,这才是阎王要人三更死,谁敢留人到五更呢!你呀想对得起自己的名号,就要学学人家神仙,不要再说话不算数啦!”

师父听过女孩这一番话,脸上阴晴不定,紧接着“哼”一声,起身甩袖离去,竟然是完全不管即将殒命的女孩了。

女孩看着师父的背影,有些失落,又安慰起自己。其实,这不就是杀手的宿命嘛。杀手无亲,杀手无情,杀手的命中只有生死。

看得惯了。

只是。女孩苦涩笑了笑,她在床上,无力看着门口两侧,喃喃自语:师父,你也要保重阿,世上真存在神仙的,你替天瞎行道,会遭报应的。

女孩濒死之际,目光明亮,她赫然发现门口两侧,早已鬼气滔天。

与坊间传言无误的黑白无常,正捧着生死薄,面无表情站着。

索命勾魂,阴曹地府,已在眼前。

女孩苦笑一声,认命地闭上了眼睛。

没多久,再睁开,却发现依然好好活着,更有生机回溯。

女孩纳闷看向门外。月光下,寂静的庭院中,师父渐行渐远,黑白无常正恭敬地跟在这个中年人身后。

师父没回头,伸手挥了挥。

“这次也不算数。”

二十年后,女子于红尘之中带回一粉雕玉镯的小女孩儿,赐名云韵,再二十年,独自破空而去,于江湖之中留下红尘隐仙之名。。

他说:如果你愿意,不如慢一点,这样,我就可以多看你几眼。

女孩的剑刺不出去了。

清冷的庭院中,书生模样的男人正在专注抚琴,琴声叮叮咚咚,像雨滴落在女孩的心上。曲完了,男人在空无一人的庭院中说:这一曲,当赠佳人。

女孩从暗处走出,看着男人温柔的眉眼,冷声说:曲子很好听,放心,我的剑也会很快,你不会感到痛苦。

男人却摇头说:不。

想吃糖葫芦,师父答应了,却买回来一套峨眉刺。说:往别人脑袋上一插,大糖葫芦要多少有多少阿乖徒弟。

...

后来女孩认为自己的确就是太乖了,不然换别人早他妈叛出师门了。

女孩想了想,接过纸,毅然走入夜色中。

女孩第一次没有完成任务。

女孩气极说:师父,你可不可以不要唱了阿。不守信用可是咱这行的大忌,你这样对自己徒弟合适吗?

师父听了,仰头哈哈大笑,忽然抽出女孩腰间短剑,抚摸着剑锋,沉声说:阎王要人三更死,谁敢留人到五更?这么多年来,我血手阎王要杀的人,从没一个人多活过一天。现在你说我不守信用?说我说话不算数?

今天完成任务后,女孩身穿夜行衣在林中穿梭,奔回宅子。路上回忆起师父的那副嘴脸,咬牙切齿地想:他可发誓说我这是最后一单了,这次...绝不准他再说话不算数!

血手阎王成名已久,有能力,很神秘。接过的单子,从来没让任何人失望过。这一次自然也没让女孩失望:果然又他妈的说话不算数了。

说话不算数!

女孩清楚记得小时候想要风筝,师父答应了,却买回来一套夜行衣。说:乖徒弟阿,穿上这个,配着轻功,自己就像风筝一样,想去哪儿就去哪儿,上天-都行阿。

师父和颜悦色说:乖徒弟阿,干完这一单,还有三单。

女孩要疯了:不是说好最后一单了吗?!

师父说:是阿。你这个月的最后一单嘛。坏人那么多,你想杀杀杀不完,你需要天天月月年年到永远。

女孩从小在顶尖杀手组织云台阁长大,练就了一身暗杀本领,从来没有失手过。﹢杂∪志∪虫﹢当然这一切要归功于收养她的师父,云台阁的中年统领,江湖人称“血手阎王”,公认与“无敌神剑”“玉面小飞龙”并列江湖最俗套绰号。

事实上,“血手阎王”不仅绰号俗套,人也老套。女孩总是腹诽这个对自己有养育之恩的师父过于古板,不仅对绰号非常满意,而且入戏太深,就连脑子里都只装着杀人,整日派自己出去打打杀杀,完全不顾自己还是个女孩子嘛。

最重要的,师父还有一个缺点是女孩忍受多年,且终究忍无可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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