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文化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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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子里多了个陌生人,百合很不自然地站起来,不知道应该如何应酬。但是从那个年轻人注视自己的目光中,她已经理解到这个人对自己好像已经有所了解。见此情形,萧妃忽然爽朗地笑起来,指着那个年轻人说桢儿,这位就是我当你提起的百合,还不快来相见。

那个年轻人听了并没有答话,也没有站起来,只是将注视百合的目光挪开,很害羞地别过脸去。萧妃见了,立刻数落说,看你这没有出息的样子,日后也只有百合才能教导你。那个年轻人听了萧妃这样说,也不答话,拔腿跑出屋去了。萧妃当然不能够在后面大喊大叫,只是看着那年轻人的背影,喃喃地说,哎!真是烂泥扶不上墙啊。

从萧妃的话语里百合已经听得出那个年轻人是萧妃的儿子,对于那个人的不礼貌百合并没有感到反感,只是觉得有些滑稽,不经世事是百合对他的最初认相。果然萧妃向百合解释说这是她唯一的儿子、三皇子耶律桢,没见过世面,什么规矩都不懂。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耶律桢的不作为是皇室子孙的通病,每天在皇宫里受到前呼后拥的奉承,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怎么能够体会到普通人日子的艰难,无忧不求进,当然也就无作为,只不过三皇子耶律桢在这方面的劣行更甚,表现得更为颓废,以这样的素养做个普通人都会不尽人意,还说什么做王爷,所以萧妃每当想到儿子,真是又急又气,心里像塞着一把草,难受得透不过气来。

可是自从百合来到了她的身边,萧妃的感觉真如观世音临凡一样,不仅仅是百合传授的唐诗宋词令萧妃感到奥妙无穷,就连百合说话的语气,举动行为她都感到是那样的优雅、得体,那真是令人感到舒服愉悦的享受,这才是一个人应有的素养。萧妃常常望着百合出神,每当两个人的目光碰在一起的时候,百合都感到很不好意思,萧妃也不止一次发自内心地对百合说,我要是有你这样的一个儿女该多好哇!

当然每次百合听到这句话,都惶惑地说,谢娘娘大恩,百合是个下人,从来不敢有这种妄想。百合虽然没有这样的妄想,萧妃却有了这样坚定的想法,自从百合来到了萧妃的身边,这个姑娘给她的印象真是日新月异,你今天看到的是相貌美丽,明天看到的是熟读诗文,后天看到的是勤劳简朴……性格娴淑……刚直不阿……尤其是最后的这项优点,一般的女孩子都不具备。萧妃在百合身上感悟到了中原文化的博大精深,儒家的仁德做人,道家的深刻哲理都意蕴其中,萧妃从中原文化的理解中,逐渐对百合从好感上升到了新的境界。这个境界不是别的,就是她给儿子耶律桢选定的王妃。那为什么做王妃,而不做王后呢,可以说萧妃对异族人还是有成见的,秦玉娇必定是俘虏哇,谁知道以后和自己的王子是不是一条心那,所以是先做王妃,等经过了考验再确立王后,这也是留了一手防备。

能视诗词如珠宝黄金,这就够了,在萧妃看来这才是女人应该的修养,她哪里能理解到诗词那本该是人的灵魂铸就,一个人的修养那仅是细微的一面。尽管秦玉娇回答的很委婉谦虚,还是确定了阿云所讲的事实。兴奋之际,萧妃让人端来了文房四宝,在桌子上铺了纸张,并向秦玉娇在桌子旁赐了座位,然后说本宫亦十分欣赏宋朝的诗词,姑娘就在此书写一首呈给本宫。

秦玉娇热爱诗词歌赋,的确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可是那是在家里,现在是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哪有这个心情,这个兴致。可是面前的是皇妃,无动于衷,岂不是不受抬举吗?想到这里,秦玉娇站起来,向着萧妃深施一礼,说谢娘娘抬爱,只恐民女拙笔难书精华,有伤娘娘华目。

哎,姑娘尽管肆意挥毫,本宫就期待着欣赏了。看来萧妃也是诚实人,这话说的也太实在了,一语道破了对宋朝文化的崇拜和渴望。她一边说着,竞迫不急待地站起身,走到秦玉娇的桌前来,观看她书写诗词。

听说是三皇子到来,百合忙向萧妃道歉说都是我的不好,没有向皇子问安,萧妃当然没有责怪百合的地方,还没有等到介绍人就跑了,当然什么规矩也就不存在了。也就在这时,萧妃的心里忽然打开了一扇窗子,一片明亮的阳光忽然照射进来——百合——三皇子耶律桢,她第一次把这两个人联想在了一起……

三皇子耶律桢是萧妃唯一的儿女,也是她的惆怅,三皇子耶律桢并无生理上的缺陷,也不弱智,那萧妃惆怅什么呢?原来三皇子耶律桢性格儒弱,现年一十八岁,已经到了立志之年,可是不拿事,诸事不能做主,每天三件事:吃、睡、玩,其它的什么都不考虑。按照辽朝的律法,皇子到了十八岁,就到了建功立业的时候,要申请封王了。可是现在耶律桢这副德行,即使是封了王还不得废了吗!

秦玉娇已经成为百合,萧妃娘娘把对中原文化的热爱,转化为对百合的尊重,这让百合感到惊恐,你想一个战争中的俘虏,本属于阶下囚的,现在却有了这份待遇,娘娘那是什么身份,一人之下,重臣之上啊!不要说皇妃宫中的众丫鬟,就连阿云待她也是敬如贵宾。这让百合很感动,她在心里视萧妃娘娘如再生父母一般。

萧妃和百合的感情日益加深,这一对忘年之交已经到了情投意合的地步。这一天百合依旧向萧妃讲解着唐代诗词,忽然一个衣着华丽的年轻人闯进门来,看来这个人对于萧妃的屋子很不陌生,进屋后也没有礼节上的问候,拉了一把椅子坐下来,只顾定定地看着百合。

丫鬟这时也把墨研好了,到了如此地步,秦玉娇已经不再说话,起身将镇纸压好,伸手捏起竹管烙花狼毫笔来,在笔洗中润过笔锋,墨海中饱蘸浓墨,悬腕挥毫,几个清秀的行书体字就落在了宣纸上——《凉州词》——王之涣。没有停顿,秦玉娇此时心中已经没有了恐惧和顾盼,一心只在那首七绝诗上,之见笔锋着纸力在心间,墨浸纸背入木三分,点划之中蕴四时风物,横竖纵横藏世态万千,萧妃虽然一时难以感悟,却已经令她感到眼前如花团锦簇,一片珠玑。

秦玉娇刷刷点点地写下去——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这是秦玉娇内心的真实写照,远离家乡,万里难归,无限愁苦又袭上心头。不知不觉间,她已经搁笔凝思。萧妃只是专注地看着落到纸上的诗文,字字敲击心扉,笔笔绽放春叶,四句诗读下来朗朗上口,如珠落玉盘,整首诗读下来如小酌了一杯多年的陈酿老酒,令她感到意蕴无限,回味无穷。看到停了笔,萧妃只顾对秦玉娇的文才赞不绝口,哪里注意到她那愁苦的表情。

萧妃看着秦玉娇,喝了一口茶,抑制着内心的激动,似乎很随意地说,听我的侍女说,你能够读书识字,通晓诗词,本宫不知是否妄说?

回娘娘,因为自幼在爹爹身边耳濡目染,识得一些粗浅的文字,我视诗词如珠宝黄金,只有仰望拜读,哪敢称通晓。秦玉娇十分谦诚地回答。

夸赞了一番后,萧妃回到座位上,对秦玉娇说这样吧,我的身边正缺少文伴,身边的这些人扫尘洒水的还可以,(她比划了一下屋里的丫鬟)做些文雅的事情可就望尘莫及了,你就在书房陪我读书吧。不过你的汉人名字听起来不顺耳,也容易遭到小人的嫌疑,从今以后,你就叫草原上的名字百合吧,这个名字放到你的身上也适宜。

秦玉娇已经从思绪中清醒过来,听到萧妃这一番话,慌忙从座位上走下来,到了萧妃面前跪倒,说谢娘娘大恩大德,百合一心侍候娘娘。

凭着萧妃娘娘对中原文化的痴迷,秦玉娇在她面前冉然成了一位难得的老师。萧妃毫不顾忌秦玉娇的出身,秦玉娇自然是十分感动,就把在父亲跟前耳濡目染的中原文化倾心地传播给这位娘娘。

第五章文化之光

阿云的一番话让萧妃大喜过望,当听到秦玉娇精通诗文的时候,萧妃的眼中放射出惊喜的目光。原来萧妃是辽朝有名的才女,对中原的诗词歌赋如醉如痴,对大诗人李白、杜甫、白居易更是顶礼膜拜。但是契丹是个马上民族,狩猎、放牧牲畜是这个民族的本行,他们崇尚勇武,精习骑马射箭,至于文化,绝大多数人都是白帽子,门外汉,对于一切文化的东西,他们都感到很生疏,也不去追求。生活在这样环境里的萧妃,无疑感到十分孤独,能和志趣相投的人说说话都不可能,现在听到阿云这么一说秦玉娇,立刻就产生了相见恨晚的感觉,于是立刻让阿云引秦玉娇前来晋见。

经过阿云的教导,秦玉娇已经掌握了辽朝宫中的礼节,所以到来的时候,她以标准的契丹族礼节与萧妃见礼。萧妃一见,秦玉娇身着契丹宫中侍女礼服,面庞白皙,不仅文质彬彬而且浑身散发着青春气息,真是亭亭玉立,犹如一株草原上细雨刚刚沐浴过的野百合,萧妃只觉得眼前是春光华发,光彩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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